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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茶庵岭镇美丽乡村整治项目(白石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9打印文章

根据赤壁市政府采赤财采计【20192348计划函要求,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赤壁市茶庵岭镇美丽乡村整治项目(白石村)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RQZB-20191209-059

二、采购项目名称赤壁市茶庵岭镇美丽乡村整治项目(白石村)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8.658919万元

四、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5.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和若本项目中标,在服务期内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供应商拟派本次项目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个月)的社保证明;

5.4供应商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且项目经理及大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人员名单(需提供网络截图)

5.5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近一年(2018年)

5.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

5.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8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5.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6.1.报名时间:20191216日至20191220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6.2.报名地址: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公园澜岸小镇一栋六楼

6.3.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拟派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上述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在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递交竞争性磋商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1226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联系方式:

人: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人:李军

联系电话:137972246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贺红英

联系电话0715-5338669

湖北瑞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16

附件

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竞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赤壁市建筑市场秩序,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和赤壁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赤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赤壁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赤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采购单位(签章):  应 商(盖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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