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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庵岭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4打印文章

茶庵岭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烟花爆竹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肃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和超量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使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公平、诚信、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茶庵岭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宇翔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曾爱国  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夏晓继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陈福言  二级主任科员

张平峰  三级主任科员

张小兵  派出所所长

熊  波  市场监督所所长

刘亚辉  规建办主任

宋焱斌  政府工作人员

代晓文  罗峰村村委会主任

吴炎阶  云台山村支部书记、主任

黄汉成  金峰村支部书记、主任

孔天平  中心坪村支部书记、主任

李新明  白石村支部书记、主任

魏朝霞  温泉村支部书记、主任

龚建成  八王庙村支部书记、主任

江兵兵  峡山村支部书记、主任

江  水  小湖岭村支部书记、主任

舒月霞  青石桥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三、重点整治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

3、零售经营点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条件的;

4、零售经营户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5、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二)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储存的;

2、储存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

3、储存企业超许可范围储存的;

四、工作步骤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全面排查阶段。各村(社区)、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形势,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属于“两关闭”对象和存在“三严禁”情况的零售点进行调查统计;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上报阶段。

各村全面开展明查暗访,对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隐患自查自改和停止销售情况进行检查上报镇安监办;

第三阶段: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集中整治阶段。镇安监办将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和上报情况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行动由镇安监站组织,各村积极配合实施;

2、标本兼治,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经营安全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

3、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各村应查清情况,列出名单报镇安监站并对非法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的依法从重处理。

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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