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茶庵岭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茶庵岭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茶庵岭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额分配表
3、村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记录表
4、茶庵岭镇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表
5、茶庵岭镇村“十星级文明户”汇总表
中共茶庵岭镇委员会
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茶庵岭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村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30日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拥军优属,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环境卫生星:爱护村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 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一年至少做3件对社会有益的好事。
移风易俗星: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嫁丧殡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 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黄、赌、毒”;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不和睦,有不赡养老人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
3.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评选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下旬)。村(社区)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群众评议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三)星级审定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社区)两委,村(社区)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村(社区)两委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社区)思想道德评议、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四)公示授牌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统一制作,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 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送镇扶贫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动员全社会成员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形式,要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认真进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将评选工作真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各村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及标准,营造自觉争先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注意引导社会各界的关注度,重视支持该项活动。利用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参评的部分“十星级文明户”进行集中宣传,激励广大群众踊跃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突出重点,择优评选。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选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将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公开命名表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四)镇级组织:镇党委、政府统筹做好“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制定下发具体工作安排,与经济建设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褒奖政策,在经济上支持帮扶,政治上礼遇,要优先把“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代表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营造良好创评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五)村级实施:创建活动要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成立以支部书记为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乡贤、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村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评星定级。乡贤和群众代表要经过群众选举或推举,评审委员会名单要向村民公示。建立村两委成员包组、村民小组长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把一年一评的活动落到实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经常性地研究、指导创评工作,经常了解每家每户创建动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利用村广播、道德讲堂、文化活动、召开会议、下发明白纸、善行义举榜、表彰会等形式宣传指导农户的创评工作。培养树立一批十星示范户,做好示范带动。
请各村(社区)于2020年10月30号前完成“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并将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记录表和“星级文明户”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报送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田芳,电话:15921910360。
附件2: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记录表
村组 互评记录人: 评选时间:2020年 月 日
户名 | 爱国爱党星 | 诚实守信星 | 遵纪守法星 | 兴业致富星 | 孝老爱亲星 | 助人为乐星 | 环境卫生星 | 勤俭节约星 | 移风易俗星 | 文明礼貌星 | 备注 |
说明:此表由农户先行填写自评情况,然后交村民小组进行互评,并填写互评情况及缺星原因,报村两委审定。自评、终评时分别在相应内容后面划“√”或“×”。
附件3:
村(社区)“十星级文明户”汇总(公示)表
村(盖章) 村书记、第一书记签字:
序号 | 村(居) | 姓名 | 序号 | 村(居) | 姓名 |
注:此表为各村统计填写,于10月20日前报镇党政办公室。
附件4:
茶庵岭镇 村 “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 岁) | 照片 | ||
能否参加表彰 | 是否 贫困户 | 是否党员 | ||||
电话 号码 | 文化 程度 | |||||
家庭 住址 | 是否十星 | |||||
事 迹 简 要 介 绍 | ||||||
村委会 推荐意见 | 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驻村工作组推荐意见 |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公示 结果 | 经公示,群众反映良好! 典型事迹归纳提炼: 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