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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茶庵岭镇小湖岭村道路拓宽硬化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打印文章

施工单位:湖北海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期:2023年06月28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湖北海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则,双方就赤壁市茶庵岭镇小湖岭村道路拓宽硬化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赤壁市茶庵岭镇小湖岭村道路拓宽硬化项目

2工程地点赤壁市茶庵岭镇小湖岭村村级道路

3资金来源  市交通局110万元,乡村振兴局20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4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计划竣工日期20230831

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零陆仟贰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徐登先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另附)

(4)通用合同条款(另附)

(5)技术标准和要求(另附)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有关要求

1、如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或工期严重滞后的,除责令及时整改,并按合同兑现相关处罚措施

2、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现象,除责令及时支付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报招标和建工等部门将乙方公司纳入黑名单。

3、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5%,除预留审计确认价的5%作质保金外,余款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4、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单位由甲方、乙方、监理共同商议确定。

5、由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6、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乙方根据工程需要,须合理占用道路两边土地面积  

7、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包括规划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土地面积  

8、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9、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进行施工现场协调。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30628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赤壁市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统一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十四、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不再打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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