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市编办的相关精神,茶庵岭镇人民政府一共有20个行政编制。现在在编在岗的有22人。我镇退休人员共有15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区域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只包括茶庵岭镇人民政府,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
1、机关党建综治维稳线
负责党务、主体责任、机关、财务、综治维稳、信访、绩效考评,分管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
2、经济发展线
负责“三农”、工业、工会、团委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土、林业、水利、电力、茶叶、畜牧、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能源建设、防汛抗旱、护林防火、河湖库长制、土地污染防治、农村“三资”管理、工业调度、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金融、统计、旅游、文教卫、计划生育、居民养老保险、民政、群团等工作。
3、环境整治线
负责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分管小城镇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危房改造、城乡建房、拆违控违、通村公路、环境保护等工作。
4、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精准扶贫、移民、科技、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5、项目协调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建设协调工作,主管计划生育、统战工作,分管计生、卫生、教育、居民医保、商会、民族宗教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赤壁市茶庵岭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实现收入679.49万元,比上年下降2.39%,完成支出679.49万元,比上年下降9.23%,收入和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4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6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9万元,占总支出的51.36%,项目支出330.50万元,占总支出的48.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79.49万元,支出679.4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下降2.39%,支出下降9.23%,收入和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09万元,下降9.23%,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9.67万元、占总支出的94.14%,住房保障支出23.05万元、占总支出的3.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6.77万元,占总支出的2.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7%,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补贴、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3.5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6万元,占4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5万元,占5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新增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6万元,本年度单位公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74万元,下降45.67%,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禁控制公务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所属村、社区交流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3个、来宾4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9.7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79.49万元,占整体支出预算总额的98.48%。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组织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9.49万元。上述整体支出采用自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6万元,比2017年减少35.24万元,下降67.77%,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2.96万元,印刷费0.01万元,水电费3.34万元,邮电费2.60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4.06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 0.31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0万元,其他交通费1.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资产合计1090.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35.25万元,无形资产14.17万元,主要是汽车1辆(台)计15.00万元,房屋666.58万元,办公设备及通用设备家具等计53.67万元,所有固定资产均在册登记,严格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要求管理。年初固定资产金额为732.32万元,无形资产14.17万元,本年新增固定资产2.9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数为735.25万元,无形资产数为14.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经管局及14个财经所,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财政部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