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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分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打印文章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赤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但对比国家、湖北省和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结构性、区域性矛盾和困难仍然存在。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重点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优化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及修复体系,全力推进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率先建成生态新绿地。

规划目标及指标设置

规划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共设置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人居建设等5大类24小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4项,预期性指标11项(污水处理率指标中,县城指标为约束性,乡镇指标为预期性)。

主要任务

根据赤壁市实际,结合国家、湖北省和咸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规划提出十项主要任务:一是坚持实施长江大保护,持续恢复长江生态功能;二是大力推动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三是协同实施低碳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是推进“三水”共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五是加强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六是推进系统防治,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七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态功能;八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升人居生态环境;九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十是加强制度创新,健全生态环境共治体系。

重点工程

为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十四五”期间将实施一批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涉及应对气候变化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净土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人居环境工程、“无废”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八个方面。

四、保障措施

为促进各项任务、项目落实,充分发挥《规划》成效,规划从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规划任务、加大环保投入、依托科技创新、加强调度评估五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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