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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丨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打印文章

  主持人:今天参加解读访谈的嘉宾是赤壁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欢迎您!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主持人好!

  主持人:据了解为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完善养老政策,赤壁市出台了赤壁市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实施方案》,请问下符合补助政策的对象是哪些人?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在村医岗位上退休的乡村医生(含返聘的乡村医生)和在岗乡村医生,未到退休年龄中途离岗的乡村医生不享受补助政策。

主持人:请问张局长起草《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意义是什么?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解决乡村医生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完善养老政策,提升农村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主持人:那是如何进行资格认定?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资格认定,卫健局复核。

主持人:请问补助标准的是什么?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辉: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到龄乡村医生,按照1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本方案出台之前,从事村卫生室工作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按1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到龄离岗困难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按《赤壁市解决到龄离岗困难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赤卫计发〔2017〕5号)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岗乡村医生,按1500元/年/人标准给予资助,最长资助期限为15年。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壁市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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