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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打印文章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通告下发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西凉湖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

以自然保护区审批界线和河湖库管理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滩涂、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咸安区、嘉鱼县以及赤壁市。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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