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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整改情况 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6 打印文章

整改任务编号:2

市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问题: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整改目标:提升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改善水环境质量,主要湖库水质水质保护Ⅰ-Ⅲ类标准。

整改措施: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应完成华润电力超低排放改造。(2)加大工业领域大气治污减排工作力度,开展大气重点排放行业全面达标行动,加强工业领域VOCs综合治理工作,强力开展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3)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全市范围基本淘汰黄标车。(4)继续推进扬尘专项整治行动。(5)加强工业烟粉尘以及矿山等扬尘污染控制,大力整治餐厨油烟(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深入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
(1)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责任,推进防治措施落实(2)重点对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项清查,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在2017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加快城中湖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4)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5)加强养殖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面完成湖泊水产养殖围网拆除工作。

整改进展及成效:2018年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019年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2019年,我市空气优良率都达到81.7%以上,保持在全省20位以内;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主要地表水水质稳定向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在全省宜昌会议作经验交流。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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