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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2379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赤政办发〔20231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赤壁实际,制定《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待目录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作责任

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是党、国家、部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优待目录清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作为关心关爱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连续第六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齐抓共建,不断推动优待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根据《优待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举措,坚决落实清单的各项优待项目,继续推进清单之外尚在实施的优待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优待内容,持续推动各项优待措施落细落实,营造爱国拥军、心系国防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做好优待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跟踪问效和通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积极推动优待项目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消极推诿、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将本单位《优待目录清单》落实情况于1210日前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海欧;联系电话:07155331512)。

附件: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赤壁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0

附件:
相关文件:【部门解读】《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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