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2379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3〕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赤政办发〔2023〕1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咸政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赤壁实际,制定《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待目录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
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是党、国家、部队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优待目录清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作为关心关爱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连续第六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齐抓共建,不断推动优待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根据《优待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举措,坚决落实清单的各项优待项目,继续推进清单之外尚在实施的优待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优待内容,持续推动各项优待措施落细落实,营造爱国拥军、心系国防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做好优待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落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跟踪问效和通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积极推动优待项目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消极推诿、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将本单位《优待目录清单》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海欧;联系电话:07155331512)。
附件:赤壁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