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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2351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2〕22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赤政办发〔202222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13

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通知》(咸政办发〔202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实施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提升优生优育和普惠托育服务水平,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并落实生育登记赤壁市户籍居民和在务工经商取得居住证的非户籍人员

三、具体内容

(一)改善生育健康服务环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云上妇幼”和安全产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

(二)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约谈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健全市、镇、村三级转诊救治体系;规范建立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以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为基础,建立和执行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制度,实现0—6岁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妇联)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1.为计划结婚的男女提供相关医学检查;2.为城乡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3.为符合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提供相关医学检查;4.为计划怀孕和已经怀孕的农村育龄妇女发放叶酸;5.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检测阳性者提供相应治疗。在此基础上,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妇幼保健或助产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的,每人补贴300元为全市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怀孕妇女免费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操作流程及结算方式:1.孕妇持《湖北省生育登记信息表》在市妇幼保健或助产机构接受孕期健康检查服务,填写《赤壁市生育配套政策孕期检查补助申报表》减免检查费300元。2.助产机构减免的孕期检查费凭对象填写的《赤壁市生育配套政策孕期检查补助申报表》年终向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审核结算。3.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二项基因检测工作,依法依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市内产前筛查和助产机构负责二项基因检测采样工作。4.市妇幼保健院按年度(上年10月至次年9月)统计工作量与采样、检测机构结算经费5.财政局依据市卫健局审核申报的年度工作量据实结算孕检补助二项基因检测经费,年终拨付至市妇幼保健院。〔责任单位:市健局、市妇联、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区)〕

(四)加大住院分娩补助力度。在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基础上,对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在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另外给予500元的分娩补贴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操作流程及结算方式:乡镇街道、计生办按年度确认名单申报,市卫健局审核申报后年终通过银行统一代发至个人账户〔责任单位:市健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区)〕

(五)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治。对女方年满35周岁、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孩子的家庭,在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费用,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报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操作流程及结算方式:1.本人向市卫健局申请,并填写《赤壁市生育配套政策辅助生殖补助申报表》。2.提供在获得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治疗费用的发票及相关证件。3.市卫健局审核申报后年终通过银行统一代发至个人账户(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妇联、市财政局)

(六)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依托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积极开展托育机构示范创建活动2025年底,至少建立1所公办的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1所规范化的亲子小屋,乡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在全面落实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对在市内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或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入托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婴幼儿,每学期发放500元入托补贴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操作流程及结算方式:1.监护人向托育机构申请,填写《赤壁市生育配套政策托育补助申报表》。2.托育机构按学年统计报送资料,市卫健局审核申报后年终统一通过银行代发至个人账户3.幼儿园入托的托育补贴由教育部门联合市卫健部门审核,市教育局负责申报发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

(七)大力培养托育服务人才。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保育员、育婴员等纳入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依托赤壁市职教集团幼师品牌,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考评指标。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

(八)降低教育成本。对在市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幼儿每学期减免10%保教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操作流程及结算方式:1.监护人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向幼儿园登记申请,填写《赤壁市生育配套政策保教费减免申报表》,在缴纳保教费时扣减;2.幼儿园按学年统计向市教育局递交申报减免人员资料;3.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审核申报减免人员资料;4.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递交减免资金明细表申报经费拨付到相关幼儿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九)适当延长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严格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相关规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护理假延长至1个月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育儿假延长至15天。产假、护理假及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生育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支付。(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医保局)

(十)支持改善住房条件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优先予以分配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照顾。对职工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市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者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限额的1.5倍,但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职工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孩子在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照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上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

(十一)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在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者固定工作时长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考虑怀孕期和幼儿小于3岁的女职工生养子女的实际需求。要将企业录用女职工、拒绝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性“三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权益、足额纳生育保险金等情况列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评价指标,将表现恶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妇联、市卫健局)

(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经费保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育配套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生育配套政策与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到位,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要在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共同推进配套措施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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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图文解读】《赤壁市贯彻咸宁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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