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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01055 文       号 : 赤政发〔2022〕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赤政发〔20221

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20〕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关闭。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做好关闭矿山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企业

赤壁市华祥公路石料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4212812014017130136268。

二、相关要求

(一)列入本公告关闭范围的矿山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及附属建筑物、供电设备疏散从业人员,平整场地,恢复地貌。拆除期间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中伙铺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监督完善矿山关闭工作,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

(三)列入本公告关闭范围的矿山企业不按时拆除或拆除不到位,赤壁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发布后,原采矿权人作为矿山生态修复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必须按照矿山修复等相关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特此公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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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部门解读】《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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