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3785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21〕40号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调控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赤政办发〔2021〕4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为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为基础,以合作联合为纽带,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现结合赤壁实际,就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将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组织、农业生产主体联合起来,组建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顺应合作经济发展规律,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市场决定、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农合联的协同治理作用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强部门间协作。
二是横向集中、纵向一体、联合发展。积极引导经营业务相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横向联合和上下游产业相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纵向联合。
三是自愿加入、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坚持合作制原则,强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联合会中的主体地位,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和民主管理。
(三)目标任务。
成立市、镇两级农合联及市农合联服务中心,全面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构建农合联组织体系。
1. 农合联的性质定位。
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农合联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接受市委农办管理。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机关批复同意后,可以在农合联担任职务,但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不领取社团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2. 农合联的组织架构。
农合联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会员(代表)大会是农合联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工作方针、审查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定修改章程、选举产生农合联理事会和监事会、罢免农合联理事、监事。在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执行决议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农合联坚持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各级农合联会员大会的代表、农合联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
市级农合联组织架构。市级农合联成员包括:乡镇(街道)农合联、产业农合联、规模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企业、涉农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市级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为保证农合联工作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作用,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合联服务中心,负责执行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决议。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提名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参选。设常务副理事长1名,提名市供销社主任参选,并兼任农合联服务中心主任。农合联服务中心组成人员可以参选理事会理事,但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理事的三分之一。农合联服务中心人员不得参选监事会监事,提名市经管局相关领导参选监事长。
乡镇(街道)农合联组织架构。由各乡镇(街道)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协会、家庭农场、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农商行、商超、涉农企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组成。乡镇(街道)农业办公室作为镇级农合联的办事机构,承担农合联理事会的日常事务。乡镇(街道)农合联理事长拟推荐乡镇(街道)分管农业领导参选,常务副理事长拟推荐农合联所在乡镇财经所主任、所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提名所在乡镇(街道)农商行主任参选副理事长。乡镇(街道)农合联是市级农合联的会员单位,接受市农合联的业务指导,由当地党委政府组建、管理、考核。拟组建赵李桥镇、茶庵岭镇、新店镇、余家桥乡、黄盖湖镇(含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赤壁镇、柳山湖镇、车埠镇、官塘驿镇、神山镇、中伙铺镇、蒲圻街道、赤马港街道、陆水湖街道14个镇级农合联。
在市、镇农合联组建运营规范后,围绕我市相关特色产业,适时组建专项产业农合联。产业农合联由全市跨乡镇(街道)从事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的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经销人员、电商平台、商超、餐饮等经营主体联合组成,负责本产业发展的指导、培育和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工作,促进产业规范运作、做大做强。产业农合联理事长拟推荐本产业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发挥较好的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涉农企业负责人担任。根据赤壁产业发展现状,初步考虑以小龙虾产业为切入口,适时组建小龙虾产业农合联。
3. 农合联的经费来源。
按农合联章程规定收取的会员入会会费和年度会费;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资金;其他合法收入。
(二)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构建农合联服务体系。
农合联的基本服务功能为生产服务(技术推广、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供销服务 (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同时,农合联受政府及涉农部门委托或购买,承担部分公共服务、农情调查等具体工作。
1. 构建农合联生产服务体系。
①开展业务指导。对加入农合联的成员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育,提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水平,扩充社员数量,延伸经营领域,规范分配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做优做强。
②开展生产经营服务。开展农技推广、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劳务就业等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强化农产品收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后半程”服务。市、镇两级农合联的农业服务功能由作为会员的村级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实体承担和实施。
③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将涉农部门的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经营性服务事项转移到农合联,优先由农合联承担;逐步将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民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方式转由农合联承担。
2. 构建农合联供销服务体系。
①鼓励和支持农合联会员抱团联合,创办加工企业、农批市场、专业卖场等,提供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的运销、仓储、加工以及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等服务。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建粮油、肉食等应急生活物资储备中心。支持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构建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园网络,鼓励生鲜超市进小区,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百米”。
②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构建立体式农产品销售网络。以天骄、家联、永联、盛百客、中百等商超为龙头,整合现有线下销售网络,拓展产销合作功能,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
③以邮乐网、赤壁印象电商平台等为依托,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网上供销社”,建设网上农资经营服务平台,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和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电商平台,打造市、镇、村三级经营服务体系,推动大型商超、连锁超市、便利店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持续开展消费帮扶,依托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为农产品销售搭建平台,激发区域性消费潜力。
3. 构建农合联信用服务体系。
①深度开展信用合作,依托市农商行,为农合联会员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信贷对象台账资料,做好跟踪管理,严控金融风险,稳妥操控信贷额度,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合作金融评价体系。
②以赤壁市农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撑,打造基金担保融资平台,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担保产品创新。
③加强与保险公司深度合作,鼓励创新保险产品,优化农业保险服务。保险公司要在巩固政策性农险、商业性农险的基础上,探索农产品冻害保险、货运保险、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经营贷”等新的保险产品。
(三)理顺党政相关部门与农合联的关系,构建农合联工作推进体系。
市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1. 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在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负责将“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工作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2. 市委农办:负责成立“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经管局、市金融办、市农商行等相关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牵头统筹协调农合联的组建与运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督办落实改革推进工作,塑造农合联服务品牌。
3.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参与农合联组建,对农合联进行管理和监督;将本部门应该转移的服务职能,如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技培训、产品促销等适时转移给农合联承接;负责组织发动全市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
4. 市财政局:负责将农合联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整合涉农财政扶持和奖补资金,每年安排给农合联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统筹安排农合联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工作运转经费。制定财政支持农合联增强服务功能的实施办法,支持涉农部门以委托、购买等形式,将农业公共服务转移给农合联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5. 市供销社:负责组建市农合联服务中心,全面执行农合联理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章程和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保障市农合联正常运转。坚持以农合联成员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优质服务,根据绩效评价对农合联会员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
6. 市经管局:负责参与农合联组建,指导、监督农合联工作运营,负责将本单位农业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购买等方式转移给农合联承担。
7.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农合联成员积极申报涉农项目,争取国家惠农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8.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农合联成员办理注册登记、市场主体年报等工作,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9.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农合联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数字化赋能管理水平。
10. 市商务局:负责参与农合联组建,组织引导经营规范的电商企业、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入农合联,支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联合创办流通服务企业,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
11. 市委编办:负责核定和落实农合联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
12. 市金融办:负责参与农合联组建,指导农信机构参加农合联,为农合联会员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加强对赤壁市农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导,做好业务监管工作。
13. 市人社局:负责加强对农合联的人才支持和队伍建设,充分吸引农村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经管理、农技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加入农合联。
14. 市司法局:负责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障农合联会员的合法权益。
15.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宣传引导全市涉林的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
16.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农合联的注册登记工作,引导农业协会积极加入农合联。
17. 市农商行:负责参与农合联组建,承担信用服务主体责任。建立信用机制,为农合联会员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并根据会员经营状况、历史征信以及支持配合农合联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授信,对信用评级优、累积信用记录好的会员在授信额度内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放贷。
18. 人保财险赤壁支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赤壁支公司:负责与农合联建立农业保险合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19.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建、管理、考核乡镇(街道)农合联。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6月—7月,对农合联组建开展调查、摸底。8月—11月,制定《赤壁市深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供销合作社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成立赤壁市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
1. 2021年12月,成立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运行机制。
2. 2022年3月,开展市、镇级农合联筹建工作。
3. 2022年12月底前,适时先后召开镇级、市级农合联会员大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组建市、镇两级农合联。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完成农合联组建任务,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巩固改革试验成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赤壁市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跟踪报道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农合联改革试点的做法与实绩,弘扬“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提高全民知晓度和参与率。
(三)加强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引领作用和供销社执行督办作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建立指导服务机制,定期下基层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农合联组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对照任务书和时间表,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