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06870 文       号 : 赤政办函〔2020〕43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09日
赤政办函〔2020〕4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赤壁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方案
小型水库承担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重功能,是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事关社会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现就全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小型水库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管护主体,水利管理站负责配合水库巡查责任人对水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对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行监管。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库防汛抗旱、大坝安全运行、水生态保护、管护资金筹措等负总责,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均须由镇级领导担任,技术责任人由镇水利管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补齐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短板
按照国家和省、咸宁市有关规定,做好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完善工程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一)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鉴定周期,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超期未鉴定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状况的调查摸底,并配合省、咸宁市做好小型水库病险核查工作。
(二)认真做好二类坝的水库安全运行。鉴定为二类坝的水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治理,不留死角。要做好水库控制运用方案,确保安全度汛。
(三)完善小型水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库管理房建设。新建管理房不小于20平方米。目前全市无管理房的小型水库35座,计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20座,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5座。市水利和湖泊局要积极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要配合做好占迁、资金使用等工作。加强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除我市129座小型水库均已安装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外,部分无法监测到溢洪道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要进行升级建设。完善水库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2021年底前完成兼做交通设施的大坝防护墙、防护栏建设。
三、强化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管理
(一)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明确小型水库主要功能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已完成129座小型水库的划界,并设置界桩,下一步将进行确权并发放不动产权证。
(二)探索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在管护模式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管理和养护小型水库。
(三)加强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小型水库租赁、承包等经营活动,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制定评估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评估,并依法查处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认真做好小型水库经营管理,严格管控水库经营合同。原合同已到期的水库,再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时,原则上一次发包期限不得超过5年。承包租赁合同应由发包人、承包人及运行管理单位(水利管理站)三方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同时报市水利和湖泊局备案。未到期的水库承包租赁合同,须尽快补充完善合同内容,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及生态保护。严格养殖管理,水库内一律不得网箱养殖、投肥投饵养殖。依法收取的承包费或租赁费等收入,应优先用于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和违章建筑。
(四)加强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不断加强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队伍建设,制定考核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管护人员。优化年龄结构,原则上巡查管护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岁,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要严格执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年度补助经费新标准,适当提高巡查管护人员待遇,落实劳务协议,保障合法权益。加强对巡查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有针对性的做好培训教材,定期对“三个责任人”“三级责任人”、水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五)加强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扎实开展小型水库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建轻管”局面。
四、建立渠道顺畅、保障有力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水库管理房、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管理设施所需资金,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年度补助经费按照每座水库达到小(一)型不少于2万元、小(二)型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到位。
五、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考核
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管理房及维修养护资金到位情况作为突出问题纳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对水库安全工作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