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05505 文       号 : 赤政发〔2020〕1号
主题分类: 财政;宏观经济调控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7日
赤政发〔2020〕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壁市2020年
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赤壁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赤壁建设为重点,以建立项目整合平台为抓手,加强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转型升级、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本级规划与统筹使用相统一;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坚持部门职能和责任不变;坚持全面推进,提高效益;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统筹范围
各相关单位可统筹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州)、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以下简称“四保”)资金以外的财政专项资金;属“四保”范畴内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兜底等民生保障性资金;本级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的专项扶贫预算和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四、工作重点
2020年计划统筹六大类财政专项资金12.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以下五个统筹平台的工作:
(一)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87亿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65亿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以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发展产业、优化生态、传承乡风、强化治理,真正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脱贫攻坚。实施脱贫攻坚,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98亿元,以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监测户”为主要对象,“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补齐义务教育、健康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短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就业扶贫、保险、保障力度,巩固已脱贫户、已出列村的脱贫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20亿元,聚焦农田基础设施改善、产业配套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稻虾共作等综合种养模式,推进生猪生产等畜牧业转化,促进全市优势生态产业基地聚成连片,形成田园农旅规模,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牧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生态赤壁建设。实施生态赤壁建设,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60亿元,以山水林湖天共治,实施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推进绿色生态建设,落实河湖库长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农业污染面源治理、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实现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局)
(五)特色产业乡镇建设。实施特色产业乡镇建设,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85亿元,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扎实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试点县项目,在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重点支持赵李桥镇、茶庵岭镇、新店镇建设茶产业特色乡镇;支持官塘驿镇、神山镇、中伙铺镇建设猕猴桃产业特色乡镇;支持赤壁镇、柳山湖镇、车埠镇、黄盖湖镇建设小龙虾等水产业特色乡镇。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推动赤壁特色产业乡镇持续稳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工作由市政府成立的赤壁市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统筹组”)统一负责、统一部署、统筹使用资金,市统筹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五个工作专班落实。
市统筹组办公室负责全面落实市政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综合协调。具体组织编制统筹项目规划和统筹资金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导并督办落实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对年度统筹使用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典型宣传、新闻宣传、营造氛围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信息工作和统筹资金方案制定,建立资金台账,加强统筹资金监管。
市发改局牵头制订统筹发展规划,负责与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衔接,超前谋划,加强项目库监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单位制订审核《统筹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单个统筹平台牵头单位制定年度单个统筹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法人和项目台账),明晰资金流向,与项目实施主体对统筹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初审。
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县级统筹规划和统筹方案,做好项目储备,制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落实项目沟通备案制和资金报账制。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真实性、资金使用合规性、报账资料完整性。
审计机关加强统筹资金对接落实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
(二)健全管理机制。按立项申报、勘测设计、预算、评审、招标、施工程序进行分类管理要求,对纳入整合的项目,首先由牵头单位提出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资金需求量报送市统筹组办公室,各涉农项目单位将参与统筹的项目资金情况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核实汇总后报送市统筹组办公室;其次,经市统筹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依据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资金需求量和参与统筹项目资金来源,会同市财政局提出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报送市统筹组,市统筹组领导签批后,由市统筹组办公室下达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再次,牵头单位组织项目涉及的乡镇或项目资金的主管部门根据统筹组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按照《赤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组织整合项目的实施。工程项目实行同时、同质、同价招标,统一委托工程监理。项目预付款严格按招标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不得超过项目总预(概)算的30%—50%;最后,由项目涉及乡镇或项目资金主管部门组织自验,市统筹组办公室根据牵头单位汇总提交的验收申请,组织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进行整合项目的验收结算,并按规定留存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完工1年后,经项目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复验,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方可拨付项目剩余资金。其他项目按实施前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拨款。所有拨款业务的办理,一律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合法报账凭证后方可办理。
(三)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要在市统筹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安排工作专班、专人负责,每季度分别向统筹平台牵头单位报送本季度项目推进情况,向市统筹组办公室资金组(设在市财政局)报送本季度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五个统筹平台牵头单位要按照《赤壁市2020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提出统筹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建设内容以及资金需求量等;市直相关单位对照我市2020年统筹目标任务填报《赤壁市2020年度统筹平台项目计划清单》(详见附件)。牵头单位提出的统筹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直相关单位填报的《赤壁市2020年度统筹平台项目计划清单》,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落实统筹对接资金,批复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市农业农村局等牵头单位根据各相关单位填报的《赤壁市2020年度统筹平台项目计划清单》,综合市财政局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和市发改局规划方案,于2020年3月5日前将本年度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明确到单位、到专人;市财政局设立统筹资金管理专账和项目平台统筹资金专户,定期向市统筹组办公室报送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到市信息,落实统筹资金来源及额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整合项目资金一律实行报账管理,设专户、建专账、配专人,封闭运行。建立双台账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分投向建立资金管理台账,由主管部门和乡镇分项目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资金“怎么来、怎么统、怎么用”,实行专账管理,加强资金流向、支付进度、结余存量等实时监控,通过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监测评价,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发挥市本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严格以资金整合规划和方案为依据,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和决算审计。市委、市政府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评价由牵头单位提交情况,由市统筹组办公室考核组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赤政办发〔2014〕31号)要求,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严格考核程序和奖惩兑现。
附件: 赤壁市2020年度统筹平台项目计划清单
编制单位: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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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资金 |
指标文号 |
指标金额 |
资金管 理部门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统筹平台 |
项目建设详细内容 (扶持对象) |
投资额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参建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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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级专项 |
一、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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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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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预算 |
二、脱贫攻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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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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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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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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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生态赤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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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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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特色产业乡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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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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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各个统筹平台牵头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填写,于2020年1月15前分别报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