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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02447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9〕53号

主题分类: 税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赤政办函〔2019〕5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19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赤壁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 号)和《湖北省税务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8〕12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保”)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依托村组、银行代收、倡导多元化网络缴费”的征收原则,确保全员参保。

  二、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参保率要求达到100%。

  三、征收对象

  居民医保征收对象: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居民养保征收对象:年满16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四、征收标准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2020年度居民医保征收标准为250元/人。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若干规定》(咸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全额参保补贴,其他农村贫困人口按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参保补贴。

居民养保缴费标准:分别为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共12个档次。

五、征收时间

  村组(社区)的居民医保、居民养保集中征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学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时间截止为2019年11月20日。

  六、工作职责

 ——政府主导。市政府全面指导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奖征兑现、经费保障等工作。

  ——税务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的缴费征管、宣传培训、票据发放、监督检查等工作。

  ——乡镇主责。各乡镇(办、场、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征收任务,宣传发动、组织征收工作。

  ——村组(学校)主收。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征收,开具票据,核对缴费信息,负责票据和基金的安全,负责缴费入库。

  ——部门配合:

市医保局:负责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居民养保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征收工作的宣传发动、票据管理、检查督办、工作考核、入库管理、退库受理和代征经费兑现。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集中参保登记、征收缴费。

市民政局:负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特殊人群的审核认定及政府资助缴费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特困优抚对象的审核认定及政府资助缴费工作。

  市残联:负责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审核认定及政府资助缴费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伤残子女的审核认定及政府资助缴费工作。

  市扶贫办:负责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审核认定及政府资助缴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将征收经费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征收经费,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特殊人群资助缴费等工作。

邮政银行、农商行: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养保的缴费服务工作。

七、征收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9年10月1日—10月20日)。

市本级、各乡镇(办、场、区)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政府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征收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开展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征收工作,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金征收(2019年10月1日—12月20日)。

1.居民医保、养保参保登记。

  (1)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学校(含幼儿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2)政府资助缴费的特殊群体由各认定部门统一提供参保登记信息,特殊人群认定时间以2019年9月30日系统数据为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医保部门对接,报送参保登记信息,报送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

2.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征收。

  有五种缴纳方式:(1)个人自行到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缴费;(2)个人通过手机APP缴费:(3)通过村(社区)归集缴费:(4)通过农商银行、邮政银行预存代扣缴费。(5)在校学生(幼儿)通过学校归集缴费。

3.审核汇总。

  市医保局、税务局与代征单位每15天核对一次参保居民信息、参保人数、收缴资金情况,确保基金征收的各项数据准确无误,确保参保居民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收缴的资金及时全额入库。

  (三)考核评估(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30日)。

  基金征收结束后,市税务局要及时将各乡镇(办、场、区)和市教育局的征收情况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征收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八、经费保障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征收任务,财政部门按基金征收总额的4%编制征收经费预算,确保征收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划拨税务部门。税务部门结合任务考核情况,向主管代征单位拨付居民医保代征经费:以村委会(社区)、学校为考核单位,参保率达到100%(含)以上的,按实际征收人数4元/人的标准兑现代征经费,统一拨付到乡镇、教育局。参保率未达到100%的,不兑现经费。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今年是首次将居医医保和居民养保同时集中征收,各乡镇(场、办、区)要高度重视基金征收工作,要成立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专栏、制作播放电视宣传节目等,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使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和参保率。

  (三)及时缴款、确保安全。市税务、医保、人社部门和市农村商业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要各司其职,及时汇总征收的基金和回收票据,督办相关人员及时缴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养保基金的安全。财政、人社、医保部门要在2020年1月前督办相关部门,将特殊人群资助缴费代缴入库。

  (四)积极督导,确保进度。市税务、医保、人社部门定期开展工作督办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基金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或进展缓慢的,每20天向市政府督察室报送一次工作动态。要加大督办检查频次和通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征收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征收任务分配

附件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征收任务分配

征收单位

医保任务数(人)

养保任务数(人)

备注

中伙铺镇

26000

9292

医保含赤壁高新区

赵李桥镇

17200

4893

医保含伴旗山村

余家桥乡

11700

4228


羊楼洞茶场

2100

282


新店镇

22100

8767


神山镇

26000

10019


蒲圻办事处

43500

5901


陆水湖办事处

18350

3597

医保含蒲纺工业园区

柳山湖镇

8800

4894


黄盖湖镇

4800

1086


官塘驿镇

41400

14228


官塘林场

350

村组任务分解到部分乡镇

医保只限总场

赤马港办事处

51400

10175


赤壁镇

17600

7111

医保含渔业村

车埠镇

30200

9551

医保不含渔业村

茶庵岭镇

14500

5556

医保含中心坪村

沧湖开发区

2000

684


教育系统

74000

0


合计

412000

1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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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图解丨赤壁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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