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赤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796029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9〕37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宏观经济调控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建立赤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17日
赤政办函〔2019〕3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赤壁市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6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16〕8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赤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加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定期沟通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适时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并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洪金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召集人:贺茂清 市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马冬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光坤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汪庆华 市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副局长贺茂清同志兼任。
三、工作分工
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供水管理及成本控制,配合市发改局做好农业水价调整工作,提出年度实施计划并汇总跟踪改革进度相关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例会建议及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