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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718629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9〕12号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赤政办函〔2019〕1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赤壁市河湖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库管理与保护工作,加紧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转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依照《咸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市总河湖长的坚强领导下,市、镇、村三级河湖长主动履职、敢于担责、积极作为。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谋划河湖库管护和治理相关工作。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紧扣河湖库永畅长清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坚持改革创新,社会共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美丽河湖库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赤壁市河湖长制工作创先争优,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保护。

1.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河湖纳污承载能力“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大力开展节水活动,营造节约用水氛围,推广使用节水器材和设施,做到节约每一滴水。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全面摸清河湖库排污口分布情况并建立台帐,开展非法设置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实施排污口规范化达标建设,加强入河湖库排污口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长江委陆管局、陆管委、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场、区)]

(二)规范水域岸线管护。

3.依法划定河湖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在20196月底前完成省级、咸宁市级河湖长领责履职的河湖库和水利工程划界登记和勘界立桩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划界、立桩和没有土地权属争议的市级河湖长领责履职的河湖库及水利工程确权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办、场、区)]

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实施河道采砂许可与现场监管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使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得到全面整治和遏制。[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各乡镇(办、场、区)]

5.完成环保督察涉水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依法拆除黄盖湖黄盖咀1200亩围垸养殖和陆水湖袁家畈、大梅畈围堤养殖,收回7个省保湖泊养殖承包经营权。举一反三,加强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分步骤、有计划清理其他侵占河湖库水域岸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牵头单位:各河湖长制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陆水湖办事处、黄盖湖镇、车埠镇、柳山湖镇、赤壁镇、蒲圻办事处、赤马港办事处等乡镇)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6.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制定相关措施,逐步实现工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蒲纺工业园区、赤壁高新区、各乡镇(办、场、区)]

7.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大力推进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新老城区污水管网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建设乡村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系统,有效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将具备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场、区)]

8.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规划布局,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强化畜禽养殖三区管理,实行准入制。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及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养殖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办、场、区)]

9.控制种植业污染。全面推广测土配方和绿色植保技术,开展有机肥替减化肥行动。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在我市经销使用。争取项目支持,建设重点河湖库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各乡镇(办、场、区)]

10.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巩固黄盖湖、西凉湖拆围成果,制定后期管理与保护方案。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鱼池改造升级,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禁止在湖、库投肥、投饵养殖。加大对重点河湖库增殖放流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发改局、陆管委、各乡镇(办、场、区)]

(四)强化水环境治理。

11.提升动态监测监管水平。加强河湖跨界断面和重要水功能区等重点水域的水文、水质、水生态监测。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河湖库,制定整改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责任单位:陆管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场、区)]

12.大力开展清河保洁行动。坚持清流行动常态化,全面开展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的三清活动,推进河湖库管护保洁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各河湖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办、场、区)]

13.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清四乱专项行动,解决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各河湖牵头部门、各乡镇(办、场、区)]

(五)加快水生态修复。

14.积极开展长江、陆水河等大江大河岸线造林绿化工作。在江河湖库岸边、洲滩、堤防内外建设防护林和绿色景观带。[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区)]

15.策划、申报、引进一批水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思路,聘请高规格规划编制单位,高起点策划一批与国家政策投向相适应的水生态环保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快河湖退田(渔、湿)还湖和水质提升工作,打造永畅、常清、美丽河湖库。[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办、场、区)]

(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履职能效。

16.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各牵头部门积极联系市级河湖长切实履行河湖库管护的职责,确保巡查范围和频次,为河湖长在河湖库管护中指挥调度、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做好组织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各乡镇、村级河湖长要比照市级河湖长履职要求,深入河湖库现场巡查,在巡河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痕迹管理。[牵头单位:各河湖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区)]

17.强化宣传引领,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持续开展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河湖库长制工作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投身和监督河湖库长制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治、全民共享河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市河长办、各牵头部门、各乡镇(办、场、区)]

18.启动智慧河湖建设试点工作。在省领导担任河湖长的陆水河、黄盖湖重要水域、重点岸线地段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时、动态、全天候监控陆水河、黄盖湖水资源、水环境及岸线情况。(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相关乡镇)

19.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市直部门、乡镇要积极与市河长办对接,对河湖长覆职巡河中的典型经验、好的作法、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报送,确保信息准确,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各河湖库牵头部门、各乡镇(办、场、区)]

(七)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20.结合上级精神,出台《赤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市直成员单位、各乡镇(办、场、区)]

21.按照省河长办要求,出台赤壁市《关于在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在2019年底前建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制体系。进一步促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落地生根,将水域空间治理管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直成员单位、各乡镇(办、场、区)]

22.建立经费保障投入机制。将河长办工作经费、河湖库治理经费、巡查保洁员保洁经费列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河长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乡镇(办、场、区)]

23.建立健全联防联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引导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签订河湖库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治和联合执法机制,将河湖警长制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河长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直牵头部门、各乡镇(办、场、区)]

24.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引导县(市)之间、乡镇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乡镇(办、场、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完善党政同责,河长尽责、部门担责,各方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总河湖长为本行政区域河湖库管理与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河湖长为领责流域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宣传动员,工作部署、制定方案、负责指挥、调度各方力量,领导和开展本辖区、本流域、本河(湖、库)段集中整治行动;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导,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市河湖长制办将联合市政府办督查股(督查室)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督察专班,对各级河湖长及其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导,对问题线索进行明查暗访,开展专项督办和重点督察;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挥体系,细化量化考核目标,组织开展对乡镇、市直成员单位年度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

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对照《赤壁市河湖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主动覆职尽责,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备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使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地,切实做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转变。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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