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59711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9〕6号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年0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02日
赤政办发〔201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赤壁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
赤壁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7〕67号)及《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整治“城市病”,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我市城市建设阶段性特征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强化“生命共同体”理念,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整治“城市病”,践行新理念,扎扎实实补上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短板,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
二、行动目标
至2020年,赤壁市城区复杂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各类废弃物得到收集和处置,海绵城市理念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广泛应用,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全部达标,公共厕所按标准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大面积推广,城市面貌发生重大改观,城市建设走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轨道。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城市规划编制及管控力度。全面完成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公共交通、绿道系统建设、停车设施、环卫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城市生态评估与修复规划、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大力推进“多规合一”,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交集团)
(二)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城区所有河湖均要有专项保护规划和“多规合一”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实施红线蓝线管控,河湖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统筹考虑河、湖、岸、植物、生物等生态要素,防涝、治污、生态一起抓。加大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争创省级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强化城市供水应急保障,切实加强取水点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大力推进长江引水工程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得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制定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完成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20%以上。到2020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水务集团、市建工集团)
(四)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分流专项方案,大力实施雨污分流。以陆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对城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整治,实施陆水河非法排污口全面截污,全力推进截污纳管,抓紧完成望山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到2020年,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5%以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玫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建工集团)
(五)加强城市排水防涝。抓紧完成排水防涝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对城市雨水排放和排涝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建立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统,根据城市排渍需要建设排水泵站等排水防涝设施,逐步消灭渍水点,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到2020年,城市排涝能力比2017年提高到30%以上,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工集团、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六)着力加强废弃物处理处置。深入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推进速度, 2018年启动建设一座建筑垃圾消纳厂。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区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切实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做到市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收集、全处理。要认真落实污泥转移四联单制度,加强对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杜绝产生二次污染。到2020年,城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餐厨油烟集中治理。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做到集中收集处理。从2018年起,将新建小区要将油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场地,对环境影响严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道路清洁保洁降尘,加大道路清洗和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所有建筑工地达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八)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贯彻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和刚性控制指标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的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新编城市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系统开展赤马港河、杨家湖、东风塘等水体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水系连通流动,因地制宜建设砂子岭公园、体育文化公园等海绵绿地,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要加快陆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新区建设、北山路生态景观等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步伐。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责任单位:赤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工集团)
(九)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适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新建城市道路原则上10年内不得开挖,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100%以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2%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十)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加强道路微循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有关要求。到2020年,城区道路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以上。提倡“公交+慢行”出行模式。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公交车覆盖半径适应城市需求,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分担率提高10%以上。到2020年,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打造连续成网的慢行系统,新建主次干道必须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老城区通过改造升级,实现非机动车出行的连续性。到2020年,城区独立路权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2.5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赤壁高新区管委会、市交警大队、市公交集团)
(十一)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按年度计划抓好推进落实,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平衡,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导,供给停车为辅助,路面停车为补充的格局。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公交站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推广。2020年,城区按时完成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任务,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工集团、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留出城市风道、绿廊,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0年,城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抓好市人民广场、青泉公园、砂子岭公园配套的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城市的受损山体、水体、工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得到有效修复。(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工集团)
(十三)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编制城区公厕三年建设计划,进行公厕规划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如厕难题。老城区可通过新建、附建和公共设施开放共享等方式,解决公厕不足问题。新区按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和三年建设计划全部实施落地。到2020年,城区按老城区800米、新区500米服务半径,实现公厕全覆盖。城区公厕要逐步实现环境清洁卫生、设施设备良好,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城市道路应设置明显的公厕标识指引系统,推广建设城市公厕智能引导系统,解决找厕难题。到2020年,城区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委、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十四)优化公共文体等设施配套。优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等级清晰、服务半径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依托社区邻里建设,配套完善医疗、文化、教育、健身、商务、养老、管理、“四小”场地空间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周边步行15分钟范围内,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和菜市场等。城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利用“互联网+”提高城市公共设施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
(十五)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应改尽改”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规划和2018年工作计划,坚持成片连片更新和微改造协同推进,对城市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配套完善水、电、气、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率5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供电公司、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建工集团、市水务集团)
(十六)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功能、空间的共享,推进城市智慧生活。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智慧市政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达1%以上。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智慧服务,推行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公积金、医疗、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打造智慧政务,涉民服务和审批通过网上办理的比例大幅提高,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级管理,将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披露与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经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公交集团)
(十七)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城市设计,全面完成城市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并启动实施,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复兴规划,并逐步实施,打造成城市的特色名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荆楚派建筑和鄂南民居风格应用,重大公共建筑应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打造城 市特色文化名片。(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体广新局)
(十八)着力治理城市环境容貌。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2020年,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处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治理管线乱拉乱牵,每年整治完成的城市主次干路不少于3条。治理乱停乱靠,重点整治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用盲道行为,保持盲道连续性。治理乱贴乱画,消除城市小广告,规范城区广告店招。治理城市老旧空间,背街小巷实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到2020年,城区背街小巷整治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警大队、各管线权属单位)
(十九)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科学编制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建筑向低碳绿色方向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按时完成咸宁市下达的绿色建筑面积目标任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2020年,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长领衔、分管副市长主抓、市直部门和城区办事处、赤壁高新区管委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业务指导和验收考核工作。市直相关部门立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涉及的工作部门多,考核指标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及咸宁市的考核指标和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对所有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分工负责制,每项考核指标、任务及资料由牵头单位汇总成册,责任单位通力配合,省及咸宁市开展督查和考核时,实行“谁丢分、谁负责”,切实压实责任。
(三)有序推进实施。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在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项目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项目清单。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纳入每年的城建计划,有序实施。
(四)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配合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共谋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五)加强督办考核。对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涉及的重点任务,由领导小组牵头,年中开展1-2次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年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加强组织实施。
附件1: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2: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附件1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年限 | 责任单位 |
1 | 赤壁市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 | 厂房、配套管网 | 2017-2018 | 市住建局 |
2 | 赤壁市赤壁大道城区道路配套改造工程 | 道路及市政绿化配套设施 | 2018 | |
3 | 赵李桥、中伙、赤壁、官塘污水配套管网 | 新建镇区污水管网配套设施 | 2018 | |
4 | 赤壁市北山路西段(建设大道至北渠)道路工程 | 北山路 | 2018 | |
5 | 东风路市政工程 | 道路配套设施 | 2018 | |
6 | 平安路、砂子岭路市政工程 | 道路配套设施 | 2018 | |
7 | 银轮大道市政工程 | 道路配套设施 | 2018 | |
8 | 赤壁市十三号路道路建设工程 | 赤壁大道道路两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给排水及绿化设施 | 2018 | |
9 | 赤壁市2018年背街小巷建设项目(市政设施)工程 | 赤壁市新老城区及乡镇部分地区,市政设施改造。 | 2018 | |
10 | 赤壁市节点路口改造工程 | 赤壁市城区,赤壁市城区交通渠化改造 | 2018 | |
11 | 赤壁市赵李桥镇镇区老街道改造工程 | 赤壁市赵李桥镇镇区老街道胜利街、前进街、新桥路和建设路。路面维修改造 | 2018-2019 | |
12 | 赤壁市107国道维达力段道路两侧配套建设项目 | 赤壁市中伙铺镇,107国道维达力至光谷纵六路道路两侧人行道、排水、绿化等市政设施配套,纵六路交叉路口周边景观建设 | 2018-2019 | |
13 | 北山路东段(一、二、三、四标段) | 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14 | 体育中心外环路道路建设 | 起点位于南港大道,终点至北山路,全长1350米,宽35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市住建局 |
15 | 光华路南北段道路建设 | 南段起点位于蒲圻大道,终点至南港大道;北段起点位于建设大道至北山路。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16 | 富康路北段道路建设 | 起点位于蒲圻大道,终点至北山路,全长613米,宽2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17 | 兴业路北段道路建设 | 起点位于蒲圻大道,终点至北山路,全长666米,宽3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18 | 外环一路道路建设 | 起点位于赤壁大道,终点至北山路,全长540米,宽2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19 | 周瑜路北段道路建设 | 起点位于蒲圻大道,终点至北山路,全670米,宽3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8-2019 | |
20 | 陆水湖大道北延伸段 | 陆水湖大道北段从京珠高速桥向北延伸至107国道外迁线,分期实施,配套建设两侧人行道、给排水、亮化及景观建设 | 2018-2019 | |
22 | 粤港湾产业园厂房 周边市政工程 | 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 2018-2019 | |
粤港湾产业园 “两横两纵”道路工程 | 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 2018-2019 | ||
23 | 赤壁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规模项目 | 赤壁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标准;扩建工程远期规模4万吨/天,近期规模2万吨/天。 | 2018-2019 | 市住建局 |
24 | 乡镇厕所革命 | 新建、改建56座 | 2018-2019 | |
25 | 东风泵站及东风塘环境整治 | 整治范围内清淤、污水收集、污水管网建设、塘岸生态治理及修复。 | 2018-2019 | |
26 | 一水厂改扩建工程 | 改建规模4万m³/日,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及设备等 | 2018-2019 | |
27 | 东洲人行桥 | 起点位于老法院宿舍 ,跨陆水河至东洲堤接子敬路西段,全长约500米,宽7米,桥墩、钢结构桥面、连接道路及广场建设 | 2018-2019 | |
28 | 背街小巷建设项目 | 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改造 | 2018-2020 | |
29 | 砂子岭公园 | 位于生态新城的核心区,是生态新城重要的公共活动中心。布置相应的停车、游憩、儿童游乐、老年人健身等设施,满足各年龄阶段的大众健身和娱乐休闲需求 | 2018-2020 | |
30 | 体育中心 | 总用地面积 361960 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建筑面积 20676 平方米,建筑为 1 层大空间(附属 3 层),建筑高度看台 19.19 米(屋盖 36 米),观众席位数 15722 个。体育馆建筑面积 18700 平方米,建筑为 1 层大空间(附属 4 层),建筑高度 23.90 米,观众席位数 5134 个 | 2018-2020 | |
31 | 赤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涉及到144个行政村,1606个村小组约4万户的污水排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为土建、管网敷设、部分公厕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试点”先启动18个自然村湾建设,2019年启动50个,2020年全面铺开 | 2018-2020 | |
32 | 农村垃圾集中收运体系 | 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 2018-2020 | |
33 | 赤马港河流域城区段环境整治及防洪工程 | 环境整治及防洪工程 | 2018-2020 | 市住建局 |
34 | 砂子岭棚户区改造 | 拆迁889户,拆迁总建筑面积约93133.78㎡,还建总建筑面积约126857.20㎡,安置住宅1045套 | 2018-2020 | |
35 | 中伙铺老街主干道配套改造工程 | 中伙铺街长1.7公里,建设基层、沥青路面、人行道铺装、绿化、亮化、给排水等设施 | 2019 | |
36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北干渠以东片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 | 污水管网改造配套工程 | 2019 | |
37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老城区东洲片区) | 污水管网改造配套工程 | 2019 | |
38 | 乡村垃圾中转站 | 垃圾中转房8个,配套相关中转设施 | 2019 | |
39 | 城市路灯亮化改造 | 路灯节能升级、小街小巷路灯安装 | 2019 | |
40 | 瑞通大道东段道路 | 起点位于赤壁火车站转盘,接十一号路至河北大道,全长70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19 | |
41 | 赵李桥老街主干道配套改造工程 | 路面维修改造,侧分带增设卧石; 增设站石,人行道改造,与现有居民房高差以踏步衔接;人行道高出路面时,低处设置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防止雨水倒灌入室内 | 2019 | |
42 | 神山镇镇区道路配套改造工程 | 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 2019 | |
43 | 城东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预处理单元 | 日处理工业废水5000吨 | 2019 | |
44 | 蒲圻大道地下人行通道 | 对现有两处地下人行通道装饰装修 | 2019 | |
45 | 城市桥梁检测及维修改造 | 桥梁检测、维护、维修改造 | 2019 | |
46 | 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 河北大道、陆水湖大道、赤壁大道、高铁赤壁段立面改造 | 2019 | 市住建局 |
47 | 蒲纺纺织厂盘活存量资产改造 | 厂区道路改造 | 2019 | |
48 | 游泳馆 | 1000座游泳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 2019-2020 | |
49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北干渠以西至陆水河片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 | 污水管网改造配套工程 | 2019-2020 | |
50 | 绿色公路建设项目 | 107国道、旅游快速通道立面、亮化、绿化、道路改造 | 2019-2020 | |
51 | 城市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陆水湖大道、体育馆路、金鸡山路黑化升级改造 | 2019-2020 | |
52 | 生态新城区域排水工程 | 1、北山路两侧及过路排水渠、涵管建设。2、生态新城核心区水系(保留景观塘)连通工程。3、生态新区核心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 | 2019-2020 | |
53 | 陆水河下游两岸景观建设 | 陆水河二桥至望山观音庙段两岸景观建设 | 2019-2020 | |
54 | 停车场建设 | 新建货车停车场4个、小车停放处10个 | 2019-2020 | |
55 | 陆水湖隧道及环湖绿道 | 陆水湖隧道及连接线长3.4公里,环湖绿道主线长度为54.6公里,绿道支线长33.5公里,由环湖公路、慢行道组成 | 2019-2022 | |
56 | 南环大桥 | 南环大桥工程起点位于发展大道,接锁石岭路,向东跨越陆水河,至青泉社区(规划中的环湖北路),穿京广铁路止陆水湖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 2019-2022 | |
57 | 建设一路西段 | 起点位于北山路,终点至周瑜路,全长980米,宽2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20 | |
58 | 黄盖路中段 | 位于砂子岭公园北侧,起点位于蒲圻大道,终点至银轮大道,全长613米,宽20米;建设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2020 | 市住建局 |
59 | 北山路沿线生态景观 | 北山路南北侧沿线生态景观建设 | 2020-2021 | |
60 | 镇区基础设施改造 | 各乡镇镇区道路基础设施改造 | 2020-2021 | |
61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陆水河以南老城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 | 污水管网改造配套工程 | 2020-2022 | |
62 | 城市生态空间 | 丰财山、尖峰山、行将山等山体的综合利用,启动前期规划论证、方案设计。 | 2020-2022 | |
63 | 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 老住宅小区给排水、道路、绿化、亮化、电梯加装 | 2020-2022 | |
74 | 赤壁市长江取水工程 | 建设总规模15万m³/日净水厂,取水口、加压泵站、输水管网、老管网改造及相关设备等 | 2019-2022 | 市水务集团 |
75 | 购新能源公交车 | 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 2019-2021 | 市公交集团 |
76 | 卓尔羊楼洞旅游开发 | 一个古镇;一片茶海;一个品牌;一条茶道 | 2017-2020 | 赤壁高新区 |
77 | 赤壁市中伙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 征收579户约10.8万㎡;货币296安置户,还建283户约6.33万㎡ | 2019-2022 | |
78 | 光谷横二路市政配套工程 | 光谷横二路纵1-纵2段(长1400米)、纵3段-纵4段建设(长1100米),机动车道11米,人行道两边4.5米宽 | 2018-2019 | |
79 | 光谷产业园纵四路北段市政延伸工程 | 纵四路北段市政延伸工程长1140米,道路红线45米宽 | 2019-2020 | |
80 | 光谷产业园横三路市政配套工程 | 横三路路长1100米,机动车道11米,人行道15米 | 2019-2020 | |
81 | 光谷产业园纵三路北段市政延伸工程 | 纵三路北段市政工程延伸长867米,机动车道11米,人行道两边4.5米宽工程 | 2019-2020 | 赤壁高新区 |
82 | 光谷产业园纵4路南段(赤中大道)市政工程 | 纵4路南段(赤中大道)市政工程长580米,机动车道11米,人行道两边2米宽工程 | 2019 | |
83 | 龙翔山公园 | 龙翔山公园二期建设 | 2018-2020 | 市城管执法局 |
84 | 赤壁高速出入口周边园林绿化升级改造 | 植物配置、园建、园林小品 | 2018-2019 | |
85 | 南港大道升级改造 | 植物配植、园建、园林小品与便民设施 | 2018-2019 | |
86 | 城乡环境整治 | 人行道铺设、行道树、节点绿化美化 | 2018-2019 | |
87 | 赤嘉公路周画岭口子工程 | 市政设施配套、园林绿化 | 2018-2019 | |
88 | 市博物馆旁山体游园 | 登山道、休闲亭、小铺装、绿化等 | 2019 | |
89 | 游园、公园广场升级完善 | 间苗补苗、设施修补、配套完善服务设施 | 2019 | |
90 | 行道树补栽与新栽 | 行道树 | 2019 | |
91 | 赤壁大道升级改造 | 增加便民设施、植物完善、增加功能与节点 | 2019-2020 | |
92 | 熊家湾游园 | 园建与绿化 | 2019-2020 | |
93 | 城市防护绿地建设 | 植物配植、通道建设等 | 2019-2020 | |
94 | 营里集贸市场 | 农贸交易大厅、门店、综合交易大楼占地面积5000㎡ | 2019-2020 | 市商务局 |
95 | 砂子岭集贸市场 | 农贸交易大厅、门店、综合交易大楼占地面积4000㎡ | 2019-2020 | |
96 | 木田学校建设 | 教学综合楼、体育运动场、风雨操场、教师周转房、校内道路、室外硬质铺装、地面停车场、围墙、门房、配电房、隔油池、化粪池等。新增门楼及配套建设。 | 2016-2018 | 市教育局 |
97 | 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 食堂、宿舍、运动场、风雨棚、硬化、绿化、设备采购、停车场 | 2018-2020 | |
98 | 赤壁市第一中学附属初中 | 建设学生规模1200人的初级中学 | 2019-2020 | |
99 | 赤壁市人民医院外科住院楼改造及配套工程 | 现外科楼主体重新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9375平方,建设层高共13层,其他配套工程有:室外管网改造,连廊设施,南大门和围墙,院内的绿化、硬化及亮化工程等 | 2018-2019 | 市卫计局 |
100 | 赤壁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对官塘水厂、张家坝水厂、柳山湖水厂、燎原水厂4个“千吨万人”规模水厂进行改扩建、升级联网、配套改造等,解决21.86万人的巩固提升问题 | 2018-2019 | 市水利局 |
101 | 赤壁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对黄盖湖水厂、新店水厂、茶庵岭水厂3个“千吨万人”规模水厂进行改扩建、升级联网、配套改造,解决6.22万人的巩固提升问题 | 2019 | |
102 | 赤壁市金鸡山不稳定斜坡防治工程 | 地质灾害防治 | 2018-2020 | 市国土资源局 |
附件2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项目 类别 | 序号 | 项目子项名称 | 目标 | 分值 | 赋值说明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2018 | 2019 | 2020 | ||||||||
规划编制 | 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8分) | 1 | 2018年制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三年分年度的项目库 | 5 | 编制完成并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计5分,2019、2020年保留得分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局 市住建局 项目责任单位 | |||
2 | 编制完成排水防涝规划; 海绵城市规划、综合管廊规划, 公共交通规划, 停车场规划、环卫设施规划、生态评估与修复规划;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 3 | 规划须为2012年以后编制并经审批通过。编制完成2项计1分、4项计2分、6项计3分 | 市城乡 规划局 |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公交集团 | |||||
重点任务 | 一、城市水环境治理 (15分) | 3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15% | ≤13% | ≤10% | 1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售水量+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免费供水量/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供水总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度目标任务)*1 | 市水务集团 | 市水务集团 市建工集团 |
4 | 节水城市创建 | 1 | 获得省级以上节水城市称号计1分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市水务集团 | |||||
5 | 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 1 | 拥有应急备用水源(指拥有2个及以上单一水源、不包括同一水源不同取水口),可实现应急供水(供水服务范围与日常供水系统同),计1分 | 市水务集团 | 市水务集团 | |||||
6 | 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 | ≥20% | ≥40% | ≥60% | 3 | 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城市给水和污水老旧管网改造量/城市给水和污水老旧管网总量*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年度目标任务)*3 | 市水务集团 | 市水务集团 市建工集团 | ||
7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93% | ≥94% | ≥95% | 1 |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实际处理量/(城市日平均供水量*80%)*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8 | 黑臭水体数量(个数或条数)消减率 | ≥30% | ≥60% | 100% | 3 | 以2017年黑臭水体数量作为基值,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黑臭水体数量消减率/年度目标任务)*3;新增黑臭水体不得分 | 市住建局 | 市建工集团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
9 | 编制城市各湖泊(河流)专项保护规划、制定一河(湖)一策 | 2 | 城市所有湖泊(河流)均有专项保护规划和一河(湖)一策,计2分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
10 | 城市排涝能力提高率 | ≥10% | ≥20% | ≥30% | 3 | 以2017年排涝泵站抽排能力为基值,达标或满足城市相应排涝标准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排涝能力提高率/年度目标任务)*3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建工集团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
二、废弃物处理处置(10分) | 11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 | 处理率达98%以上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1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12 | 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试点城市 ≥20% 一般城市 ≥10% | 试点 城市 ≥27%一般 城市 ≥15% | 试点 城市 ≥35% 一般 城市 ≥20% | 2 | 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垃圾分类收集户数/建成区总户数*100%,达标计2分. 未达标的分数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年度目标任务)*2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13 |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 | 1 | 抽查三个以上工地,符合《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计1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 | |||||
14 |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等建设 | 2 | 建成并运行一项计1分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15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80% | ≥85% | ≥90% | 1 |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城市污水厂干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量/城市污水厂干污泥产生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16 | 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 | ≥50% | ≥60% | ≥70% | 1 | 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量/餐厨垃圾产生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17 | 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集中收集处理 | 2 | 对应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分别抽查3处以上,全部做到集中处理计2分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商务局 市环保局 | |||||
三、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建设(6分) | 18 | 地下管线普查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 1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19 | 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 | ≥5% | ≥12% | ≥20% | 2 | 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区面积(hm2)/建成区总面积(hm2)*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年度目标任务)*2 达标区指按海绵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地区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城乡规划局 高新区管委会 | ||
20 | 综合管廊配建率 | ≥1% | ≥1.5% | ≥2% | 2 | 综合管廊配建率=建成区综合管廊长度(km)/建成区城市主、次干路总长度(km)*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综合管廊配建率/年度目标任务)*2。综合管廊包括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 ||
21 | 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1 | 达标1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市城投公司 市城乡规划局 | |||||
四、绿色交通建设(8分) | 22 | 道路路网密度(km/km2) | ≥6.0 | ≥7.0 | ≥8.0 | 2 | 道路路网密度(km/km2)= 城区供市民出行的公共道路总长(km)/ 现状建成区总面积(km2),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道路路网密度/年度目标任务)*2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市城乡规划局 | |
23 | 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 | ≥30% | ≥60% | 100% | 3 | 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新建公共停车场面积/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公共停车场拟建总面积*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分数为(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2。充电桩的配置率达到10%以上计1分。停车场拟建总面积应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 市住建局 | 市公交集团 | ||
24 | 公共交通分担率 | 武汉≥30% 大城市≥25% 中、小城市≥15% | 武汉≥35% 大城市≥27% 中、小城市≥17% | 武汉≥40% 大城市≥30% 中、小城市≥20% | 1 | 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行量/总出行量,达标计1分 | 市公交集团 | 市公交集团 | ||
25 | 独立路权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km/km2) | ≥1.5 | ≥2.0 | ≥2.5 | 2 | 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km/km2)= 自行车专用道道路总长度(km)/ 现状建成区总面积(㎞2),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赤壁高新区管委会 | ||
五、园林绿地建设(13分) | 26 | “三线”划定与执行 | 1 | “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达标计1分 | 市国土 资源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环保局 | ||||
27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0% | ≥82% | ≥85% | 2 |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总面积×100%,达标计2分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28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1 m2/人 | ≥13 m2/人 | ≥14.6 m2/人 | 3 | 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度目标任务)*3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29 | 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4 m2/人 | ≥4.5 m2/人 | ≥5 m2/人 | 2 | 达标计2分,未达标分数为(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度目标任务)*2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30 | 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 2 | 武汉不小于5 hm2,大城市不小于4 hm2,中小城市不小于3 hm2,山地城市指标可减半,达标计2分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
31 | 受损山体、棕地修复项目任务完成率 | ≥30% | ≥60% | 100% | 3 | 受损山体、棕地修复项目任务完成率=完成修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数/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拟修复的项目数*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3 | 市国土 资源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 ||
六、公共厕所建设(8分) | 32 | 公共厕所覆盖率 | ≥60% | ≥80% | 达标 | 2 | 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服务半径要求,达标计3分,2020年实现公厕全覆盖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发改局 | |
33 | 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 | ≥30% | ≥70% | 100% | 3 | 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新建公共厕所数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公共厕所拟建总数量*100%,达标计3分, 未达标分数为(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3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发改局 市旅游委 | ||
34 |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 | ≥40% | ≥70% | 100% | 3 |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达标公共厕所数量/建成区公共厕所总数量*100%,达标计3分,未完成分数为(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年度目标任务)*3 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公共厕所建设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同时配建公厕标识指引系统和公厕智能引导系统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发改局 市旅游委 | ||
七、公共文体等设施配套建设(8分) | 35 | 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达标 | 3 | 社区15分钟可达范围内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菜市场等。按城市大小抽查3-5个社区,达标计3分,一个社区不符合标准扣1分 | 市城乡 规划局 | 市城乡规划局 市教育局 市卫计局 市文体广新局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 ||||
36 | 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开放 | 2 | 全部免费计2分,有1家收费的扣1分 | 市文体 广新局 | 市文体广新局 | |||||
37 | 老旧小区改造率 | ≥15% | ≥30% | ≥50% | 3 | 老旧小区改造率=完成改造并验收的老旧小区面积/2017年老旧小区面积*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老旧小区改造率/年度目标任务)*3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房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 | ||
38 | 智慧政务平台建设 | 1 | 达标计1分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
39 | 智慧交通建设 | 1 | 达标计1分 | 市公交集团 | 市公交集团 | |||||
40 | 市民一卡通 | 3项以上 | 6项以上 | 9项以上 | 1 | 市民一卡通服务项目达标计1分 | 人社局 | 市人社局 市卫计局 市经信局 市公交集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41 |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 | ≥1% | ≥1% | ≥1% | 1 |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 =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年度基础设施总投资*100%,年度比例达到1%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1%)*1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公安局 市交警大队 | ||
42 | 建立市民信用管理平台 | 1 | 建成并投入使用,达标计1分 | 市发改局 | 市发改局 | |||||
九、城市特色风貌塑造(13分) | 43 | 城市设计制度建设 | 2 | ①完成城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计1分。 ②遵循总体城市设计要求,每年完成3处以上重点地区区段城市设计,并启动实施,计0.5分。 ③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计0.5分。 | 市城乡 规划局 | 市城乡规划局 | ||||
44 | 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 | 1 | 编制规划达标计1分 | 市文体 广新局 | 文体新局 | |||||
45 |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 | 1 | 达标计1分 | 市城乡 规划局 | 市城乡规划局 市文体广新局 | |||||
46 | 道路管线乱象治理、 户外广告整治 | 武汉≥5条 大城市≥4条 中小城市≥3条 | 武汉≥5条 大城市≥4条 中小城市≥3条 | 武汉≥5条 大城市≥4条 中小城市≥3条 | 3 | 每年整治完成的城市主次干路条数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实际整治道路条数/目标整治条数)*3 | 市城管 城管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各管线产权单位 | ||
47 | 治理车辆乱停乱靠、 治理乱贴乱画 | 2 | 抽查3—5条城市道路,出现车辆乱停乱靠、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为,破坏盲道连续性等现象扣1分,乱贴乱画扣1分 | 市城管 施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交警大队 | |||||
48 | 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 ≥50% | ≥70% | 100% | 2 | 达标计2份,新增违法建设不得分 | 市城管 执法局 | 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乡规划局 | ||
49 | 城市背街小巷整治率 | ≥30% | ≥60% | ≥90% | 2 | 背街小巷整治率=完成整治并验收的背街小巷条数/2017年背街小巷总条数*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背街小巷整治率/年度目标任务)*2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市水务集团 市建工集团 | ||
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6分) | 50 | 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完成 | 2 | 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面积任务,具体见湖北省“十三五”绿色建筑面积目标任务分解附表,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51 | 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完成 | 2 | 完成年度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52 | 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 2 | 建有绿色生态城区计2分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
汇总 | 100 |
注:相关说明和指标解释
1.城市建成区
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2.人口数量
按照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计算。按照《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要求,城区人口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按《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鄂建办〔2015〕1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4.道路路网密度
道路不包括城区内不对居民公共出行开放的封闭区域内部道路。(本数据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5.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6.老城区
指老旧小区集中连片的区域。
7.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指2000年前建成、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管网和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适度提升环境品质。
8.智慧交通建设
是指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
9.背街小巷整治
背街小巷整治重点实施背街小巷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
10.市民一卡通
市民一卡通指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
11.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
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打造城市特色名片。
12.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
13.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符合《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鄂建办〔2016〕266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