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400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8〕77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赤政办发〔2018〕7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咸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打好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赤壁、生态赤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落实国家、省、咸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促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生态环境质量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重污染天气和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环境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有效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
三、重点任务(一)打赢蓝天保卫战。1.突出问题扬尘管控不精细,部分建筑工地未做到“六个百分之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矿山复绿进展缓慢,非煤矿山整治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机制不健全,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足,秸秆禁烧机制尚不完善,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散乱污”未得到有效整治。
2.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7%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8%以上。
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5%、12%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2018年水平。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 2015年分别下降15%、15%和15%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2019年水平。
3.具体措施(1)加快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以钢铁、煤炭、水泥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建立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推动赤壁市五联张司边煤矿有限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化工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雄意达涂料、信昌化工两家化工企业的搬迁或关闭任务。统筹利用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联动系统建设。
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消耗新增总量控制在50万吨标煤以内。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20万吨标准煤以内。严格燃煤锅炉准入,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0.8%的煤炭,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要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9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强化重点用煤单位煤质管理,2018年底前,全市年耗用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全部建立用煤台账。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华润电力、中广核等公司风能发电项目建设。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及范围,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4%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3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左右。
强化煤炭质量管控。2018年底前,对全市辖区内商品煤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并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产品质量抽检,掌握商品煤产品质量状况,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2)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20蒸吨以上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2019年12月31日起,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辖区机械加工、内胶粘剂、油墨、橡胶、包装印刷、家具、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和排放现状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升级改造。持续推进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将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2019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加快建材、火电、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城市工业企业堆场调查,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
(3)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赤壁经济开发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逐步转向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逐年提高赤壁市非公路货运比例。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市当年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有序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岸电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0年底前赤壁市所有港口、码头完成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
积极推进燃油油品升级。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2018年起,每年至少开展1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2020年起,全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以及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赤壁港等港口严禁使用硫含量大于10毫克/千克的普通柴油。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2020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分工作,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
(4)管控大气面源污染
加强扬尘污染管控。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扬尘整治。全市建设工地全部实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2020年底前,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实现扬尘视频和在线监控。实施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2018年底前,全市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自动覆盖装置。提高道路洒水抑尘频次,大力推行机械化清扫,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2019年底前,完成凤凰山矿山矿区废弃地整治、坡面整形、格钩锚杆、挡土墙、排水沟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凤凰山矿山绿化、植被恢复。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禁止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违规露天焚烧,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建立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三级级露天禁烧监管责任体系。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实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力争2018年、202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5%、95%以上。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严格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督管理,2018年底前,对河北大道西段(广电—百家村)的28户露天烧烤(餐饮)进行集中整治。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具有3个以上基准灶头数的公共机构食堂、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全部配置油烟净化设施。
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推进龙翔山公园的二期、三期建设和砂子岭公园、丰财山公园建设;围绕“生态河岸、园路、园建、小广场、植配、照明”等方面,大力推进山水园林城市建设,大力打造具有赤壁地域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到2020年,赤壁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4%。
(5)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落实咸宁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要求,完善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重污染天气、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建设工地停工、渣土停运、货车监管等);管控期间,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赤壁晨力纸业有限公司、湖北祥源特种布有限公司、赤壁长城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澳森木业赤壁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1.突出问题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西凉湖、黄盖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不稳定;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湖泊占湖和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重要湖泊划界工作进展滞后。
2.工作目标2018年,陆水水库、黄盖湖水、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陆水水库、黄盖湖、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5%。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3.具体措施(1)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根据规划对已建成工业园区进行评估;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保护区、敏感区入河排污口;2019年底前,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依法整治。对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加强境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不达标水体制定并实施达标方案。严格控制长江干流沿岸的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印染、造纸等项目。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水泥、造纸、印染、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造纸、重化工企业。
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水治理。加强造纸、印染、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废水排放许可制度,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市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等印染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逐步提高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行业水循环利用率。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现有工业集聚区管控力度,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20年底前,完成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2)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2018年底建成车埠镇、神山镇、新店镇、黄盖湖镇、茶庵岭镇、柳山湖镇、余家桥乡、羊楼洞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行。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加强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乱排乱倒违法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华新水泥的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到2020年,赤壁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强化黑臭水体整治。按照“一水一策”要求,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河道生态修复,推进市区水系连通和活水循环。2019年底前,完成东风塘、陆水水库、熊家湾港汊、金鸡山路排污渠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赛因化工塘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防治船舶污染。2019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或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加强交通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和应急处理,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防治港口码头污染。优化岸线利用和码头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港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推进岸线生态修复,抓紧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2020年底前,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复绿成活率达到100%。实施更为严格的岸线资源管控,严格非生产性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管理,避免无序占用优质港口岸线资源。
(4)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推进“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将第二水源建设纳入2019年重点项目库。加强陆水水库、燎燃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2018年底前,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完成陆水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治理。
保护和修复水生态。完善河湖库长制,推进水岸同治,2018年底前,制定市级24条河流和17个湖泊、133座注册水库一河(湖、库)一策方案;2019年探索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库长制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完成133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禁止水库投肥投饵养殖,所有水库围汊围拦围网网箱养殖全部拆除;加强所有湖库灌溉水水质监管。到2020年,全市列入省政府湖泊保护名录的17个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水质不恶化,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有控制。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督促辖区范围内全部加油站(点)加快改造进度,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对赤壁市社会加油站(点)改造;2020年完成中石化销售湖北赤壁公司12座加油站、56个地下油罐改造,建立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5)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428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8年下降15%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2020年底前,完成72公里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重点河流、湖库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流、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
(三)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1.突出问题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2.工作目标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2019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减少20%左右。
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3.具体措施(1)全面推进全市土壤污染调查
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全市化工、采矿、印染、造纸、火力发电、水泥、废物拆解及再生资源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用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土壤,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丁家湾灰场及其周边土壤,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原材料仓库、渣场及其周边土壤等为调查重点,2020年底前摸清全市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工业固废堆场等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每3年开展一次农产品产地和修复后的污染地块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成果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自2018年起,每年对陆水水库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控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1次调查,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适时开展石人泉水库、白石水库、燎燃水库、松柏湖水库、上矶、前进水库、双石水库、张家坝水库以及皤河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质量状况调查。
(2)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
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2018年底前制定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自2018年起,在羊楼洞茶场、陆水湖林场以及官塘驿林场启动林地划定试点工作。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019年底前,在蒲圻办事处、车埠镇、赵李桥镇、中伙铺镇以及官塘驿镇等土壤污染高风险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办、场、区),通过采取植树造林等措施,完成农产品产地边界外隔离防护带设置,依法完成隔离带内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关停搬迁。2020年底前,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继续大力推行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指导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推行秸秆还田、轮作休耕、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农膜减量回收等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措施。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对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搬迁。
确保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2019年底前,结合赤壁市各乡镇(办、场、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对农民及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发放科学宣传册或传单等。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要求。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区域内严禁种植食用类农产品和饲料原料类植物。针对全市范围内可能对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安全造成威胁的耕地区域进行排查,制定并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采取调整种植结构或治理修复等管控措施。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依法调整土地用途、调整种植结构或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完成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突出源头预防和保护,全面加强以陆水湖林场以及官塘驿林场等地区为重点的林地、草地、园地管理。继续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农药销售处方制及台账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重点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的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3)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
加强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2019年底前,配合咸宁市完成全市市控补充监测点位设置。组织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场地污染筛查,掌握其土壤潜在污染特征,建立企业原址场地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动态更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国土部门联合环保、规划、住建、水利等部门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污染物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的环境影响;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专项调查评估以及企业原址场地污染筛查的结果作为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4)强化未利用地保护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长江赤壁段、西凉湖、黄盖湖、东港湖、沧湖、松柏湖水库以及陆水风景名胜区中部分草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未利用地,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组织开展全市未利用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全市未利用地清单、耕地后备资源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对车埠镇、中伙镇以及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等拟开发为旱地的100余亩未利用地和其他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依法严查向湿地、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底完成对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等23家企业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较为集中的影响区域内的未利用地情况调查,加强环境监管。
(5)加强污染源监管
强化土壤空间布局管控。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等划定全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以赤壁市现有“一区六园”的工业格局,鼓励工业企业按照园区主导产业入园入区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废物拆解及再生资源利用等设施和场所。严格按照《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赤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中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确定全市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行限期搬迁或依法关闭,对限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其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或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达到区域控制的要求,关停搬迁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养殖场(小区)。
加强工矿业企业的日常监管。自2018年起,重点行业企业每年至少要自行开展一次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环保部门每年至少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一次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结果及时上传赤壁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按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选择和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高风险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备案;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对蒲圻街道办事处、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中伙铺镇、车埠镇、官塘驿镇、神山镇、赵李桥镇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的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采矿废水、尾矿渣等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全面整治赤壁市蒲首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五联海源煤矿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联肖家村煤矿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联叶家山煤矿有限公司以及赤壁市五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司边煤矿等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对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丁家湾灰场加强监管,督促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严控重金属污染土壤。严格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咸宁市下达的“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目标和年度指标制定工作计划,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达到咸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新建涉重工业企业应进驻工业园区并符合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湖北省、咸宁市制定的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和铅酸蓄电池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继续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鼓励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相关重点工业企业每2年完成1轮清洁生产审核。
严管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壤。加强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丁家湾灰场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启动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风险排查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存放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等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存在风险的堆存场所使用权人应开展风险评估、编制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降低或消除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整治结果报市环保局备案。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废物收集及回收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回收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推进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处置科学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网络。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工程建设,落实湖北省和咸宁市各项有机肥补贴政策,落实土肥体系建设项目,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大力推进赤壁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有效提高农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继续大力推行巩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定并落实各乡镇(办、场、区)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减少化肥投入,减轻因过量施用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禁止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加强灌溉水质管理。加强对全市133处灌溉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用水管理,灌溉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善。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控制生活源污染土壤。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构建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整治全市17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群众自觉使用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和环境标志产品。
(5)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赤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库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咸宁市环保局备案。
突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逐步推进治理与修复工作。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对污染耕地集中的车埠镇开展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完成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1.突出问题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交通噪声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噪声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业主、群众法制观念不强。
2.工作目标到202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0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A);赤壁市总体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城镇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各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3.具体措施完成声功能区划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019年底前完成声功能划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加强机动车噪声管理,限制大型货车在城区的穿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规定,并逐步向中心城镇、次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禁止在居住区夜间施工;在施工现场或交通道路的两侧,设置足够高度的围墙或挡板使噪声强度衰减;逐步规范建筑装修市场,依法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加强现场监督执法检查,促使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排放。对工业噪声严格实行噪声排污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厂界噪声超标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达标;通过治理不能达标的,要限期转产或搬迁。加大“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建设,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加大扰民噪声处理力度。
(五)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1.突出问题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脏、污、乱”问题比较突出,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高,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2.工作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药、化肥使用实现减量增效;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不断提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六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行为,力争在三年内,基本解决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脏、污、乱”的问题。
3.具体措施(1)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探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全市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2018、2019年,分别完成全市40%、7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到2020年,镇村垃圾清扫保洁覆盖率、垃圾无害化达标处理率均达100%,农村垃圾治理机制全面形成。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2018年底前完成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企业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到2020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建设8个(官塘镇、车埠镇、神山镇、新店镇、赵李桥镇、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陆水湖办事处)乡镇垃圾中转站并运行。
加强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2018年底,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部分建成,乱排乱放有效管控;到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全面铺开,农村污水处理率达80%。按照《赤壁市城镇“厕所革命”专项规划(2018—2020年)》逐步推进农村露天旧式厕所改造工作,全市建设改造各类厕所24379座。其中:新建改造农户无害化厕所24108座、农村公共厕所150座、乡镇公共厕所56座、城市公共厕所32座、交通厕所3座、旅游厕所30座。2018年完成总任务的32%,2019年完成总任务的34%,2020年完成总任务的34%。
全面提升农村村容村貌。提升村容村貌,做到道路畅通安全,杆线有序,标识标语规范,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村庄周边、沿河两岸无乱堆乱放杂物;绿化带建设错落有致、格调清新,与整体环境相协调。村庄建设布置合理,房屋立面整齐美观,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庄。
(2)控制种植业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继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工程建设,落实有机肥补贴政策,加快实施土肥体系建设项目,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2018年底前,对禁养区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排查,确保没有一家规模养殖场。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7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4)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升级改造养殖池塘,改扩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全面取缔湖泊水库围网围栏网箱养殖、大力推进增殖渔业,实行人放天养。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环境承载能力。2018年底前,全面取缔河流、湖泊围栏围网养殖。编制全市水产养殖规划,科学划定水产禁养区、限养区。加强重点湖泊、东荆河外滩投肥养殖监管。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绿色养殖、生态养殖。
(六)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1.突出问题系统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艰巨,部分问题整改进展较为缓慢,已完成整改任务存在反弹压力。
2.工作目标对15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的巩固整改成效,2018年及以后需完成整改的确保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3.具体措施(1)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
对3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下沉期间交办的13件信访件,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假整改、伪整改以及敷衍整改。
(2)切实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切实增强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要紧盯问题,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案进行再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倒排工期,实行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切实负起牵头办理责任;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及时主动办理和答复,通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提高办理实效。
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严格落实每周督办、每月调度、按时交账、销号备案等工作制度,加快整改进度。严格按照咸环指办〔2016〕6号文件规定的统一销号格式和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注重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坚决防止出现“假整改”“伪整改”“敷衍整改”等环保领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防问题整改后反弹。
强化督查问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积极开展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督促解决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总结典型经验,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市突指办组织人员开展整改销号工作,整改完成一项、验收销号一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影响全市整改工作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七)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1.突出问题赤壁境内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沿线重污染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产业布局性风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2.工作目标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源头管控,推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岸线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3.具体措施(1)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
长江赤壁段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对天晴石化、赛因化工等涉化工类企业现场监管,确保其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严格落实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大力实施产业护江工程,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管网建设,2020年底前工业聚集区所有工业企业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2020年6月底前,全市“三道两旁”已关停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90%以上。
(2)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范围边界,2019年底前完成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的核查确认。确保自然保护区等级不降低,鼓励提档升级。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3)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污染防范与治理。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工业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
(4)加快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推进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12.54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继续保护好29万亩生态公益林资源。停止45.2万亩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国家统一停伐补助,2022年底前完成。对纳入《赤壁市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中的71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进行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市林草覆盖率达到45.8%。
实施湖泊湿地生态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加高加固堤防49.6公里、新建护岸工程6.5公里、除险加固穿堤建筑物33座。实施陆水河赤马港下游段水系连通工程,2020年底前新建防洪墙3.2公里,加高堤防3.8公里,新建引水工程1处、水系连通5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完成排污口治理13处、生态护坡3.3公里以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对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壁段、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 2020年底前,完成落实禁捕渔民安置政策。
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鼓励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加快推进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湖北雄韬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雄韬电子锂电池及附属产品绿色环保回收再利用循环化经济项目。
(八)改革完善环境治理体系。1.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环境监管能力较为薄弱。
2.工作目标加快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幅提升环境监管的专业素质和保障支撑水平。
3.具体措施(1)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分年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考核工作,2019年底前,力争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面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争在2019年前完成11个乡镇、3个办事处省级生态乡镇申报。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规划建设覆盖省控以上断面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建设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微站,配备移动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全覆盖。整合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管、危险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多种功能,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赤壁市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探索在乡镇连片区域设立环保派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配套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装备,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3)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18年底前,完成10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源清理整顿和已发放行业执法检查;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到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以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立标,制定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状况信息。
五、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建立市长领衔、分管副市长主抓、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二)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办、场、区)和相关市直单位是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依据本方案分工,有牵头任务的单位须依据本方案拟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报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调度机制,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进展进行调度,调度结果进行通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部分重点工作视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办。(四)严格目标考核。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办)和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择优、污染防治相关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对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完成目标任务排名靠后的,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五)营造良好氛围。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加强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理解,为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运行机制
2.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
3.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库
附件1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人员
名单及工作运行机制
一、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饶自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王 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伍火平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钱红星 市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王佳兴 市经信局局长
徐亚华 市财政局局长
宋东波 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处长
熊泰山 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胡新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昆明 市农业局局长
吴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方育才 市林业局局长
吴达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 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万晓明 市科技局局长
沈卫华 市司法局局长
胡新功 市商务局局长
刘继明 市卫计局局长
张建武 市工商局局长
熊 璇 市质监局局长
张 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新洲 市安监局局长
刘永先 市编办主任
袁宏安 市文广新局局长
陈良驹 市住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龚 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许存华 市气象局局长
廖汉斌 市水产局局长
周木兰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维武 市农机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工作专班,设在市环保局,由伍火平同志牵头。
二、指挥部工作运行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根据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季度由指挥长召集或者委托副指挥长召集进行调度,指挥部成员参加。
(二)情况通报机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两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形成综合文字报告(限2000字以内)报送指挥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汇总后报指挥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三)督促检查机制。结合咸宁市委、市政府及赤壁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总体安排,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形式开展督促检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等,建立约谈机制,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四)责任追究机制。每年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施成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市主要媒体公布,对工作进展顺利、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拖沓应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领域 | 突出问题 | 工作目标 | 具体任务 | 序号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部门及责任单位 |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 扬尘管控不精细,部分建筑工地未做到六个百分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矿山复绿进展缓慢,非煤矿山整治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机制不健全,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足,秸秆禁烧机制和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散乱污”未得到有效整治。 |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15%、15%和15%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市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证达标条件下相比2019年有所提高。 |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 以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推进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 持续实施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局 | |
建立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 | 持续实施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质监局 | |||||
推动赤壁市五联张司边煤矿有限公司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 2020 年底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局 | |||||
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2020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 2020 年底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安监局 | |||||
推进化工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雄意达涂料、信昌化工两家化工企业的搬迁或关闭任务。 | 2010 年底 | 市经信局 | 市安监局 | |||||
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推进华润电力、中广核等公司风能发电项目建设。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0.8%的煤炭,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及范围,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54%以下,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3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左右。 | 2020 年底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 |||||
进一步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要求,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019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 | 2019 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 | |||||
加快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全市能源消耗新增总量控制在50万吨标煤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20万吨标准煤以内。 | 持续实施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 |||||
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对全市辖区内商品煤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并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产品质量抽检。 | 持续实施 |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 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 |||||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 扬尘管控不精细,部分建筑工地未做到六个百分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矿山复绿进展缓慢,非煤矿山整治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机制不健全,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足,秸秆禁烧机制和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散乱污”未得到有效整治。 |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15%、15%和15%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市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证达标条件下相比2019年有所提高。 | 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 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实施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20蒸吨以上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 2018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委、市发改局 | |
2019年12月31日起,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 | |||||
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辖区机械加工、内胶粘剂、油墨、橡胶、包装印刷、家具、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和排放现状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升级改造。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 |||||
持续推进油罐车、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将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 持续实施 | 市商务局 |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运管局 | |||||
2019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摸底,加快建材、火电、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 | |||||
开展城市工业企业堆场调查,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 | 2019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 | |||||
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逐年提高赤壁市非公路货运比例。 | 持续实施 | 市交通局 | |||||
推广新能源汽车,每年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市当年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 | 持续实施 | 市交通局 | ||||||
有序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岸电建设实施方案编制,2020年底前赤壁市所有港口、码头完成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 | 2020年底 | 市交通局 | 水利局 | |||||
积极推进燃油油品升级。2018年起,每年至少开展1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2020年起,全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以及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赤壁港等港口严禁使用硫含量大于10毫克/千克的普通柴油。 | 持续实施 | 市商务局 |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 |||||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 | 扬尘管控不精细,部分建筑工地未做到六个百分百,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矿山复绿进展缓慢,非煤矿山整治不到位;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机制不健全,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足,秸秆禁烧机制和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到位;“散乱污”未得到有效整治。 | 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15%、15%和15%以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市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市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证达标条件下相比2019年有所提高。 | 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2020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 持续实施 |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 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 |
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分工作,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交通局 | |||||
管控大气面源污染 | 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预拌混凝土行业扬尘整治。 | 2018年底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 | ||||
2020年底前,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实现扬尘视频和在线监控。 | 2020年底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 | |||||
全市建设工地全部实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 | 持续实施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 | |||||
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可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 2020年前 | 市城管局 | ||||||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山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露天开采湿式抑尘技术和矿石加工封闭作业方式。2019年底前,完成凤凰山矿山矿区废弃地整治、坡面整形、格钩锚杆、挡土墙、排水沟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凤凰山矿山绿化、植被恢复。 | 2020年底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 | |||||
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建立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三级露天禁烧监管责任体系。 | 持续实施 | 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 ||||||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健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监管、应急管理、实时监测、综合执法等制度。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突出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力争2018年、202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5%、95%以上。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2018年底前,对河北大道西段(广电—百家村)的28户露天烧烤(餐饮)进行集中整治。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具有3个以上基准灶头数的公共机构食堂、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全部配置油烟净化设施。 | 2020年底 | 市城管局 | 市环保局 | |||||
管控大气面源污染 | 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推进龙翔山公园的二期、三期建设和砂子岭公园、丰财山公园建设;围绕“生态河岸、园路、园建、小广场、植配、照明”等方面,大力推进山水园林城市建设,大力打造具有赤壁地域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到2020年,赤壁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4%。 | 2020年底 | 市园林局 | 市城管局 | ||||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 落实咸宁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要求,完善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西凉湖、黄盖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不稳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湖泊占湖和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重要湖泊划界工作进展滞后。 | 2018年,陆水水库、黄盖湖水、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陆水水库、黄盖湖、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 根据规划对赤壁经济开发区进行评估。 | 2019年底 | 赤壁经济开发区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2019年底前依法整治不符合规划要求,位于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 2019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总磷排放总量控制。 | 2018- 2020年 | 市环保局 | ||||||
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保护区、敏感区入河排污口。 | 2018年6月底 |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 ||||||
对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加强境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不达标水体制定并实施达标方案。 | 2018年底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 | |||||
严格控制长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制浆造纸等项目。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造纸、重化工企业。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 ||||||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 | 持续实施 | 市经信局 | 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 |||||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西凉湖、黄盖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不稳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湖泊占湖和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重要湖泊划界工作进展滞后。 | 2018年,陆水水库、黄盖湖水、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陆水水库、黄盖湖、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 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水治理。加强造纸、印染、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废水排放许可制度,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2020年底前,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赤壁经济开发区 | |||||
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市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等印染行业企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 | 2020年底 | 市经信局 | 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 |||||
逐步提高农副食品加工、食品 等行业水循环利用率 | 持续实施 | 市经信局 | ||||||
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 | 建成车埠镇、神山镇、新店镇、黄盖湖镇、茶庵岭镇、柳山湖镇、余家桥乡、羊楼洞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行。 | 2018年底 | 市住建局 | |||||
实现全市所有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 2019年底 | 市住建局 | ||||||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华新水泥的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
加强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乱排乱倒违法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 持续实施 | 市住建局 | ||||||
强化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东风塘、陆水水库、熊家湾港汊、金鸡山路排污渠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赛因化工塘黑臭水体治理,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 防治船舶污染。2019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或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 2020年底 | 市交通局 | |||||
加强交通穿越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和应急处理,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市交通局 | |||||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西凉湖、黄盖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不稳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湖泊占湖和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重要湖泊划界工作进展滞后。 | 2018年,陆水水库、黄盖湖水、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陆水水库、黄盖湖、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 防治港口码头污染,优化岸线利用和码头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港总体规划》修编。 | 2020年底 | 市交通局 | ||
加快推进岸线生态修复,抓紧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2020年底前,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达到100%,复绿成活率达到100%。 | 2020年底 | 市林业局 | ||||||
实施更为严格的岸线资源管控,严格非生产性泊位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管理,避免无序占用优质港口岸线资源。 | 持续实施 | 市交通局 | ||||||
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 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 2018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 | ||||
全面推进“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 | |||||
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 持续实施 | 市住建局 | 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 | |||||
积极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将第二水源建设纳入2019年重点项目库。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市住建局 | |||||
完成陆水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治理。 | 2018年底 | 陆水湖管理委员会 | 市环保局 | |||||
加强陆水水库、燎燃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 | 2018年底并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 2018年底 | 市环保局 | ||||||
完善河(湖)长制,制定市级24条河流和17个湖泊、133座注册水库一河(湖、库)一策方案。 | 2018年底 | 市水利局 | ||||||
2019年探索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 | 2019年底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 | |||||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西凉湖、黄盖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质量不稳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部分湖泊占湖和投肥养殖现象仍然存在;重要湖泊划界工作进展滞后。 | 2018年,陆水水库、黄盖湖水、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陆水水库、黄盖湖、西凉湖等主要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0%以上;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2020年底前,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完成133座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禁止水库投肥投饵养殖,所有水库围汊围拦围网网箱养殖全部拆除;加强所有湖库灌溉水水质监管。到2020年,全市列入省政府湖泊保护名录的17个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水质不恶化,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有控制。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
加强地下水防治,建立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对赤壁市社会加油站(点)改造;2020年完成中石化销售湖北赤壁公司12座加油站、56个地下油罐改造,建立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 2020年底 | 市商务局、市环保局 | 市安监局 | |||||
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428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18年下降15%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7%。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72公里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 | 持续实施 | 市商务局 | ||||||
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 持续实施 | 市住建局 | ||||||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重点河流、湖库水量调度方案。 | 持续实施 | 市水利局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全面推进全市土壤污染调查 | 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 2018年底 | 市农业局、相关乡镇(办) | 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 | |
以全市化工、采矿、印染、造纸、火力发电、水泥、废物拆解及再生资源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等土壤污染高风险业企业用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土壤,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丁家湾灰场及其周边土壤,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原材料仓库、渣场及其周边土壤等为调查重点,摸清全市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垃圾填埋场、工业固废堆场等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环境风险状况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各乡镇(办) | 市国土局、市经信局、市环卫局、市住建局 | |||||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自2018年起,每年对陆水水库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陆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控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1次调查,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适时开展石人泉水库、白石水库、燎燃水库、松柏湖水库、上矶、前进水库、双石水库、张家坝水库以及皤河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质量状况调查。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推动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 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2018年底前制定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 | ||||
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和其他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自2018年起,在羊楼洞茶场、陆水湖林场以及官塘驿林场启动林地划定试点工作。 | 2020年底 | 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 ||||||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 | |||||
2019年底前,在蒲圻办事处、车埠镇、赵李桥镇、中伙铺镇以及官塘驿镇等土壤污染高风险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办、场、区),通过采取植树造林等措施,完成农产品产地边界外隔离防护带设置,依法完成隔离带内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关停搬迁。 | 2019年底 |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 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推动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 2020年底前,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继续大力推行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指导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推行秸秆还田、轮作休耕、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农膜减量回收等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措施。 | 持续实施 | 市农业局 | ||||||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责令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整改、转产或搬迁。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 | |||||
确保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2019年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市国土局 | |||||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耕地管控要求,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并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完成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市国土局 | 市林业局 | |||||
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全面加强以陆水湖林场以及官塘驿林场等地区为重点的林地、草地、园地管理。 | 持续实施 | 市林业局、市国土局 | 市林业局、市农业局、陆水湖湿地管理处、官塘驿林场 | |||||
继续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农药销售处方制及台账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 持续实施 | 市农业局 | ||||||
重点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的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 持续实施 | 市农业局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 | 加强污染地块分用途管理。2019年底前,配合咸宁市完成全市市控补充监测点位设置,组织开展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场地污染筛查,掌握其土壤潜在污染特征,建立企业原址场地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 |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专项调查评估以及企业原址场地污染筛查的结果作为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持续实施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 | |||||
强化未利用地保护 | 对长江赤壁端、西凉湖、黄盖湖、东港湖、沧湖、松柏湖水库以及陆水风景名胜区中部分草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未利用地,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 | 持续实施 | 市国土局 | 市环保局 | ||||
组织开展全市未利用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立未利用地清单、耕地后备资源清单并实现动态更新 | 2020年底 | 市国土局 | ||||||
依法严查向湿地、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市公安局、市水利局 | |||||
对车埠镇、中伙镇以及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等拟开发为旱地的100余亩未利用地和其他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对符合用地标准的,纳入相应用地的红线管理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 |||||
开展对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等23家企业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较为集中的影响区域内的未利用地情况调查,加强环境监管。 | 2019年 |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 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 |||||
加强污染源监管 | 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等划定全市土壤环境功能区。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局 | ||||
以赤壁市现有“一园六区”的工业格局,鼓励工业企业按照园区主导产业入园入区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 | 持续实施 | 市发改局 | 市国土局、市经信局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加强污染源监管 |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废物拆解及再生资源利用等设施和场所。 | 持续实施 |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 |
严格按照《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中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确定全市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实行限期搬迁或依法关闭,对限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实施严格监管,确保其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或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达到区域控制的要求,关停搬迁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养殖场(小区)。 | 2020年 | 市畜牧局、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各乡镇(办) | |||||
加强工矿业企业的日常监管。自2018年起,重点行业企业每年至少要自行开展一次厂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环保部门每年至少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一次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对蒲圻街道办事处、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中伙铺镇、车埠镇、官塘驿镇、神山镇、赵李桥镇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的污染监督管理工作,严防采矿废水、尾矿渣等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全面整治赤壁市蒲首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五联海源煤矿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联肖家村煤矿有限公司、赤壁市五联叶家山煤矿有限公司以及赤壁市五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司边煤矿等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对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丁家湾灰场加强监管,督促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经信局、 | |||||
严格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咸宁市下达的“十三五”重金属总量控制目标和年度指标制定工作计划,到 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达到咸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深入推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相关重点工业企业每2年完成1轮清洁生产审核。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 | |||||
全面启动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风险排查工作,完成全市存放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等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存在风险的堆存场所使用权人应开展风险评估、编制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降低或消除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整治结果报市环保局备案。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 加强污染源监管 | 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废物收集及回收利用。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 | ||
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回收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 | 市环保局 | |||||
推进华新水泥(赤壁)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处置科学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网络。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 |||||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继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工程建设,落实湖北省和咸宁市各项有机肥补贴政策,落实土肥体系建设项目,减少化肥使用量。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 |||||
科学施用农药,大力推进赤壁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项目,有效提高农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继续大力推行巩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定并落实各乡镇(办)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减少化肥投入,减轻因过量施用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市环保局 | |||||
禁止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 | 持续实施 | 市农业局 | 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 | |||||
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加强灌溉水质管理。加强对全市133处灌溉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用水管理,灌溉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善。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 市农业局 | |||||
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转运站和垃圾处理设施,构建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2020年底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卫局 | |||||
全面整治全市17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市环卫局、各乡镇(办) | |||||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系统的监督监测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体系尚未形成。 | 加强污染源监管 |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群众自觉使用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和环境标志产品。 | 持续实施 |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 2018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 ||||
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逐步推进治理与修复工作。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是住建局 | |||||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对污染耕地集中的车埠镇开展治理与修复,到 2020 年,全市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完成咸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相关乡镇(办) |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 |||||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 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交通噪声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噪声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业主、群众法制观念淡薄。 | 到202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0 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 dB(A);赤壁市总体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95%,城镇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各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 完成声功能区划分 | 2019年底前完成声功能划分。 | 2019年底 | 市环保局 | ||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 | |||||
加强机动车噪声管理,限制大型货车在城区的穿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规定,并逐步向中心城镇、次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 | 持续实施 | 市公安交管局 | ||||||
禁止在居住区夜间施工;在施工现场或交通道路的两侧,设置足够高度的围墙或挡板使噪声强度衰减;逐步规范建筑装修市场,依法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加强现场监督执法检查,促使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排放。对工业噪声严格实行噪声排污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厂界噪声超标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达标;通过治理不能达标的,要限期转产或搬迁。加大“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建设,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加大扰民噪声处理力度。 | 持续实施 | 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 ||||||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脏、污、乱”问题比较突出;农业农村污染较为严重,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有效处理率不高,水产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药、化肥使用实现减量增效;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不断提升。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六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行为,力争在三年内,全面解决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脏、污、乱”的问题。 |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探索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全市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2018.2019年分别完成全市40%、7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任务。到2020年,镇村垃圾清扫保洁覆盖率、垃圾无害化达标处理率均达100%,农村垃圾治理机制全面形成。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 ||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完成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企业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到2020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市工商局 | |||||
建设8个(官塘镇、车埠镇、神山镇、新店镇、赵李桥镇、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陆水湖办事处)乡镇垃圾中转站并运行。 | 2020年底 | 市城管局 | ||||||
加强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2018年底,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部分建成,乱排乱放有效管控;到2020年,农村污水治理全面铺开,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 | 2018年底 | 市住建局 | 市规划局 | |||||
按照《赤壁市城镇“厕所革命”专项规划(2018-2020年)》初步推进农村露天旧式厕所改造,全市建设改造各类厕所24379座。 | 2020年底 | 市卫计局 | ||||||
提升村容村貌,做到道路畅通安全,杆线有序,标识标语规范,道路两旁、房前屋后、村庄周边、沿河两岸无乱堆乱放杂物。绿化带建设错落有致、格调清新,与整体环境相协调。村庄建设布置合理,房屋立面整齐美观,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得到有效保护,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庄。 | 持续实施 | 市住建局 | ||||||
控制种植业污染 |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继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工程建设,落实有机肥补贴政策,加快实施土肥体系建设项目,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市农业局 | |||||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 对禁养区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排查,确保没有一家规模养殖场。 | 2018年底 | 市畜牧局 |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 ||||
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7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 2020年底 | 市畜牧局 | 市环保局 | |||||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市畜牧局 | 市环保局 | |||||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升级改造养殖池塘,改扩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全面取缔湖泊水库围网围栏网箱养殖、大力推进增殖渔业,实行人放天养。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 2018-2020年 | 市水产局 | 市环保局 | ||||
全面取缔河流、湖泊围栏围网养殖。编制全市水产养殖规划,科学划定水产禁养区、限养区。加强重点湖泊、东荆河外滩投肥养殖监管。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绿色养殖、生态养殖。 | 2020年底 | 市水产局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 |||||
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 系统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艰巨,已完成整改任务存在反弹压力。 | 对15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整改完成的巩固整改成效,2018年及以后需完成整改的确保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 做好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 | 对3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下沉期间交办的13件信访件,开展整改“回头看”,严防假整改、伪整改以及敷衍整改。 | 按照整改方案和环保督察方案推进 | 市环保局 | 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 |
切实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 按要求完成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强化督查问责。 | 持续推进 | 市环保局 | 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 ||||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 赤壁境内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沿线重污染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产业布局性风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 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源头管控,推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岸线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 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 | 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对天晴石化、赛因化工等涉化工类企业现场监管,确保其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严格落实禁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持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 | 持续实施 | 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 ||||||
大力实施产业护江工程,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管网收集体系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工业聚集区所有工业企业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 ||||||
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2020年6月底前,全市“三道两旁”已关停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90%以上。 | 2020年底 | 市国土局 | ||||||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 赤壁境内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沿线重污染企业、工业园区存在产业布局性风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 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源头管控,推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长江主要支流陆水流域岸线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 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 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范围边界,2019年底前完成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的核查确认。确保自然保护区等级不降低,鼓励提档升级。 | 2019年底 | 市林业局、市水产局 | 市环保局 | |
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 | 持续开展 | 市环保局 | 市林业局等 | |||||
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 持续开展 |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 ||||||
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 | 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工业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市交通局 | |||||
加快实施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推进森林生态修复。完成人工造林12.54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继续保护好29万亩生态公益林资源。停止45.2万亩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国家统一停伐补助。 | 持续推进 | 市林业局 | |||||
实施湖泊湿地生态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黄盖湖防洪治理工程,加高加固堤防49.6公里、新建护岸工程 6.5公里、除险加固穿堤建筑物33座。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
实施陆水河赤马港下游段水系连通工程,2020年底前,新建防洪墙3.2公里,加高堤防3.8公里,新建引水工程1处、水系连通5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完成排污口治理13处,生态护坡3.3公里以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 2020年底 | 市水利局 |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对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壁段、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2020年底前,完成落实禁捕渔民安置政策。 | 2020年底 | 市水产局 | ||||||
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湖北雄韬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雄韬电子锂电池及附属产品绿色环保回收再利用循环化经济项目。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 | |||||
改革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任务艰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环境监管能力较为薄弱。 | 加快构建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幅提升环境监管的专业素质和保障支撑水平。 |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 分年度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考核工作,2019年底前,力争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 2019年底 | 市创生办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
全面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争在2019年前完成11个乡镇、3个办事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申报。 | 2019年底 | 市创生办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 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规划建设覆盖省控以上断面和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 | ||||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建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微站、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配备移动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全覆盖。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农业局、市国土局 | |||||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赤壁市环境保护监控数据综合平台。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 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落实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18年底前,完成10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源清理整顿和已发放行业执法检查,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到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80%以上。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完成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立标,制定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状况信息。 | 2020年底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 |
附件3赤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牵头单位 | 配合部门及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 ||||||
赤壁市晨力纸业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 | 1#机组(容量6MW)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CR脱硝以及布袋除尘 | 30000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华新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回转窑采取SNCR脱硝,污染物减排综合效率达到80%,氮氧化物减排量为400吨/年 | 600 | 市环保局 |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 2020年12月 | |
凤凰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矿区废弃地整治+坡面整形+挂网喷浆+挡土墙+排水沟+绿化+植被恢复+监测 | 13458 | 市国土局 |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城市公交节能改造 | 将燃油车200台改造(更换)成节能减排的新能源公交车,配套建设充电桩9处,共260个泊位 | 13500 | 市住建局 | 市交通局 | 2019年12月 | |
赤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项目 | 行政村新能源公交通达率为100%,自然村新能源公交通达率为95%以上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港口岸电项目 | 赤壁镇、车埠镇港口、船岸供电设施 | 3000 | 市交通局 | 2020年12月 | ||
城区扬尘整治项目 | 施工现场实施“六化”标准(工地围挡标准化、进出道路全硬化、冲洗平台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动态跟踪监管,城市建成区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清扫率达到80%以上 | 2000 |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 2020年12月 | |
二、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 | ||||||
赤壁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改造后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能力扩建至日处理4万吨/日 | 20000 | 市住建局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 2018年12月 |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赤壁8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34亩,日处理污水4500吨,配套管网工程总量152公里,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级(神山镇污水处理厂、车埠镇污水处理厂、新店镇污水处理厂、黄盖湖镇污水处理厂、茶庵岭镇污水处理厂、柳山湖镇污水处理厂、余家桥乡污水处理厂、羊楼洞污水处理厂) | 1500 | 市住建局 | 市环保局 | 2018年12月 | |
赤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 对赤壁市区域内5个城市黑臭水体进行整治,主要包括建设东风塘泵站及对东风塘进行环境整治、排洪出水口建设、环境绿化、清淤、排水涵、排水管等配套设施建设;陆水水库变电站旁铺设截污管道,将露天臭水引入市政污水管网;熊家湾港叉臭水进行清淤,疏通河道,沿河道对排放污水进行收集引入市政污水管网;赛因化工池塘进行清淤,并创建新水源及活水循环系统,金鸡山路进行渠道清淤、修整,铺设截污管道对排放污水进行收集后引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展生态恢复与微生物水体治理。 | 7151.4 | 市住建局 | 2019年12月 | ||
赤壁市港口、船舶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项目 | 码头监控设施及配套、港口、船舶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 | 5000 | 市交通局 | 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 | 陆水水库及9个乡镇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和二级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监测能力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对黄盖湖、陆水水库拦网拆除进行补偿、监管长效机制等工程建设 | 16300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陆管委 | 2020年12月 | |
陆水河赤马港下游段水系连通工程 | 综合治理提防7公里,河道清淤7.09公里,新建防洪墙3.025公里,提防加高3.84公里,岸坡衬砌0.382公里,新建引水工程1处,水系连通5.0公里,新建拦水坝2座,新建生态截污管2.365公里,排污口处理13处,生态护坡3.23公里以及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 11768 | 市水利局 | 2018年12月 | ||
陆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渠道工程:南干渠渠道疏挖衬砌1.00公里,拆除重建建筑物39座,北干渠渠道疏挖衬砌3.75公里,拆除重建建筑物27座 | 3480 | 市水利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北干渠以西至陆水河片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 | 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 | 15000 | 市住建局 | 市水利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北干渠以东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 | 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 | 7000 | 市住建局 | 市水利局 | 2019年12月 | |
赤壁市重点河流、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对市内黄盖湖、西凉湖等重点湖库及市内重点河流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 20000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 |
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 | 赤壁市茶庵岭镇信昌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赤壁市沧湖经济开发区雄意达涂料有限公司搬迁至化工园区 | 10000 | 市经信局 | 市安监局、市财政局、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 | 2020年12月 | |
三、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 ||||||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落实全市131个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取土、样品采集等工作 | 200 |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 | 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工商局 | 2018年12月 | |
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 开展1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 180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工商局 | 2020年12月 | |
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方案编制 | 编制《土壤污染防治整治与修复方案》 | 50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等 | 2020年12月 | |
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建设平台 | 逐步整合环保、国土、农业、住建、经信、规划等部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数据,建立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赤壁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100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办) | 2019年12月 | |
四、推进噪声污染防治 | ||||||
赤壁市声功能区划分项目 | 按照最新要求重新编制声功能区划分工作 | 50 | 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 ||
五、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 ||||||
赤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以奖代补”项目 | 完成对163家规模养殖场和319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的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等进行技术改造,组建赤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种养对接运输服务中心,建设3个100亩以上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基地 | 996 | 市畜牧兽医局 | 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1个在线自动监测站,在全市140个行政村、26个居委会和72个规模养殖户,建设农田氮磷流失、田间地膜残留人工定位监测点238个;建设116个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点116个,建设地表径流池232个;在黄盖湖、陆水河、蟠河沿线建设64个监测点和128个农田排水收集池;新增自动在线监测系统1套,新增实验室仪器和监测设备481台套;人员技术培训 | 1255 | 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 | 市环保局 | 2019年12月 |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 卢勇猪场、红林养猪场、鼎辉养猪场、青山养猪场粪污实施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措施;青山养猪场开展生物发酵床垫料农用 | 1000 | 市畜牧局 | 2018年12月 | ||
赤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将“一带两路”沿线37个村作为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编制村庄规划,分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点规划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打造成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 111000 | 市住建局 | 各相关单位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改扩建、升级联网、配套改造9个“千吨万人”规模水厂,完成全市36.96万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 | 9536 | 市水利局 | 2010年12月 | ||
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程 | 收集全市乡(村)垃圾,配套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桶等设施 | 10000 | 市住建局 | 2020年12月 |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涉及到144个行政村,1606个村小组约40000户的污水排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为土建、环网敷设、部分公厕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 56000 | 市住建局 | 2020年12月 | ||
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 | 以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为单位建“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物净化池、过滤坝),建循环水流道养殖水槽 | 36000 | 市水产局 | 2020年12月 | ||
六、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 ||||||
赤壁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对全市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所有排污口全部进入管网,加快市区污水管网建设 | 20000 | 市水利局 | 市住建局 | 2020年12月 | |
湖泊保护区种植、养殖整改工程 | 对赤壁市湖泊保护区范围内种植养殖等进行清理整治 | 10000 | 市水产局 | 市水利局、湿地管理处 | 2018年12月 | |
厕所革命 | 城区“厕所革命”:新建改建32座农村“厕所革命”:16个乡镇半场新改建农村无害化户厕、公厕 | 城区:782 农村:7000 | 城区:市城管局农村:市卫计局 |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 2020年12月 | |
精准灭荒 | 人工造林16092亩 | 2000 | 市林业局 | 2019年12月 |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45万天然林保护 | 3700 | 市林业局 | 2020年12月 | ||
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 | 29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 | 1750 | 市林业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项目 | 采取整地、栽植、施肥、抚育、管护等措施,并配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科研与技术推广等 | 70000 | 市林业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 堤防加固整治7.79公里,丁家坪闸、黄龙闸和黄龙泵站3处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 | 4580 | 市水利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陆水湖国家级湿地综合治理 | 综合治理11800公顷 | 3000 | 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 市水利局、陆管委、市移民局 | 2019年12月 | |
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咸宁嘉鱼段河道整治工程赤壁段 | 水下抛石固脚、水上护坡修复 | 5438 | 市水利局 | 市交通局 | 2020年12月 | |
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 | 完成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800 | 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 2020年12月 | ||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水、气、土监测网络建设,智慧环保建设等 | 1500 | 市环保局 | 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