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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 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9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8〕61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 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15日

赤政办发〔2018〕6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赤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8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艾滋病检测力度持续加大,艾滋病病死率不断下降,全市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但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防治工作中新老问题和难点问题并存。主要体现在:一是男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升高;二是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及不安全性行为在一定范围存在,社交新媒体的普遍使用,增强了易感染艾滋病行为的隐蔽性;三是人口频繁流动,增加了预防治疗干预难度;四是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防治资源和能力尚不能满足防治工作需要;五是社会组织等未参与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措施,优化防控策略,深化防治措施,巩固防治成果,推进健康赤壁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联防联控,坚持综合治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三)工作目标。

1.城乡居民和中学生等重点人群知晓率均达90%以上。

2.男性同性不安全性行为人群减少10%以上,异性传播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间年传播率控制在1%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4%以下。

3.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4.研究探讨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三、防治措施

(一)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提高全社会对艾滋病认知程度。

一要深入开展大众人群宣传教育。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赤壁广播电视台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作为新闻媒体的重要任务,加大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宣传的力度。党校、团市委要让学员在校期间接受防治知识和政策专题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红丝带健康行动”等专项行动。文化、农业、科技等单位在支农惠农等活动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居(村)民委员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等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每年12月1日艾滋病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健康赤壁”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其加大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二要持续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要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制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卫计、共青团等部门要将性道德、性责任作为教育重点,健全学校疫情会商和技术支持各种机制。继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考内容。高中生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初中学段不少于6课时、高中学段不少于4课时。卫计、民政、工商、商务等部门,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集中用工单位和居住社区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人社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职业培训内容。交通运输部门要利用车站等场所,进行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公安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宣传纳入监管场所教育内容。公安、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将预防艾滋病与禁毒工作相结合,加强合成毒品和滥用物质危害的宣传教育。三要加强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教育。卫计、民政、人社等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保障合法权益,履行配偶和性伴告知等社会义务、树立生活信心为重点的教育。

(二)落实综合干预措施,有效控制性传播和注射吸毒传播、母婴传播和输血传播。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处罚容留与艾滋病传播危险行为相关活动的场所和人员,严厉打击利用感染者身份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卫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监测药物滥用情况,依法打击滥用物质的流通和使用行为。工商、旅游、文化、卫计、质监等部门要继续落实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措施,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卫计监督执法、疾病控制机构要落实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性病检测的制度。卫计部门要对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实施以感染者和病人抗病毒治疗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加强艾滋病性病检测咨询、促进阳性感染者及早治疗和开展有效的随访管理,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对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性病筛查。结合低档性服务人员的行为干预工作,联合社区居委会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健康体检等活动,探索老年高危男性干预策略。公安、教育等部门要从个体、群体和社会多个层面实施男男性传播综合干预和联防联控措施,严厉打击男性行为人群以交友等为名,引诱学生通过性接触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卫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的协调和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治疗和防治效果。卫计部门要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契机强化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加大孕早期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检测工作力度,阻止母婴传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公安、卫计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活动。卫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的培训和管理,做好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和调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安全防护。

(三)提高检测咨询可及性,完善监测网络,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达100%,全市医疗机构艾滋病检测点覆盖率达到100%,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主动为有感染艾滋病风险人员提供检测咨询服务。各医疗机构应开展常规监测检测工作,将艾滋病、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医学检查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及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对临床疑似患者、性病门诊就诊者按照“知情不拒绝”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公安局对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活动中抓获人员以及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

(四)强化预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流行趋势。

卫计部门要完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研判流行形势,组织开展疫情评估,定期对本市艾滋病病例报告、哨点监测、医疗机构检测、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和社会组织动员检测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强化预警监测工作,掌握不同高风险人群疫情特征危险因素及流行趋势,为精准防控提供决策依据,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做好感染者和病人服务管理,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卫计部门要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开展随访服务和治疗管理及心理支持,告知其合法权益、责任义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他们及时将感染情况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公安、卫计等部门要做好监管场所感染者和病人告知及医学咨询、心理支持、出入监管场所转介等随访服务。卫计、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法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就医、就业、入学等合法权益。民政、人社、卫计、财政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按照规定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教育部门要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民政、卫计、财政等部门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

(六)创新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总体要求,发挥社会组织易于接触特殊人群、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申请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和地方政府的购买艾滋病防治服务项目。继续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单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制定并实施优惠政策,动员和支持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社会宣传、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制定防治规划,落实防治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有效控制疫情。

(二)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完善市、镇、村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实现防治力量的重心下沉。加强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分析研判和防治效果评价能力,提高定点医院和预防母婴传播机构的治疗、随访管理和监测检测能力,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防治能力。加强专业机构与社会组织协同,实现防控工作优势互补,提高整体防治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根据卫生投入政策,按辖区人口人平0.5元标准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

五、督导与评估

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本行动计划督导与评估方案,组织相关单位督导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终期评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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