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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286 文       号 : 赤政发〔2018〕20号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赤政发〔2018〕20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精神,经全面清理全市行政许可等事项,严格审核论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4项。

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定不移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抓紧落实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4项)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4项)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市交通运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取消审批后,交通部门要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2农业机械维修 技术合格证核发市农机局《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取消审批后,农机部门要制定完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设立分公司备案市工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4营业执照作废 声明市工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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