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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53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54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7日

赤政办函〔2018〕5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省、咸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推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落实农村村民“一户一基”的政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9号)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查、核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原有宅基地情况后,督促搬迁户腾出旧房屋、将原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按照村集体意愿和实际情况制订拆旧复垦措施和办法,由村集体将宅基地重新调整分配或进行复垦,在9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一户一基,节约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1、2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因此,凡是享受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入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贫困户,原有旧房拆除后宅基地应退还给村集体。

(二)尊重意愿,公开透明。搬迁户的原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因此,必须体现集体所有者权益,尊重集体的意愿。在确定原宅基地的处置方案时,必须以村集体的意见为主,经村民代表集中商议后决定。同时,搬迁户宅基地的情况调查、收回、复垦都必须公开透明,做好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制定处置方案时,应尊重事实,认真调查,结合原有宅基地及所在居民点村民宅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置。不能弄虚作假,也不能笼统的“一刀切”。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7月31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工作方案,送易迁办组织讨论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核印发。

(二)开展情况调查(8月10日前)。官塘驿镇、赵李桥镇、新店镇三个搬迁任务乡镇要牵头成立调查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搬迁户的原宅基地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清搬迁户有无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有无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房时间、保存状况、有无土地证、户主意愿等,调查结果须户主、村民小组、村委会确认,并应在所在村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国土资源局应根据调查情况核查搬迁户的宅基地登记发证情况,搬迁户原宅基地有土地证的,应收回并交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注销。

(三)退还原有宅基(8月25日前)。根据调查结果,督促将所有搬迁户的原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并进行公示。

(四)议定处置方案(8月31日前)。由村组集体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结合宅基地所在居民点实际情况,议定处置方案。能复垦为耕地的。必须复垦为耕地;不能复垦为耕地的,进行植树复绿。

(五)房屋拆除清理(9月10日前)。由官塘驿镇、赵李桥镇、新店镇三个搬迁任务乡镇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对房屋进行拆除,并对宅基地附着物进行清理。

(六)实施复垦工程(9月30日前)。对复垦地块拆旧清理完成后,如果土地复垦规模较大、且符合纳入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并先行组织复垦;土地复垦规模较小、分布零散,无法纳入增减挂钩项目的,由乡镇组织复垦,也可鼓励搬迁户自行复垦,并给予奖励。复垦后的耕地可以优先承包给搬迁户耕种(种菜或栽树)。

(七)通过检查验收(10月15日前)。市易迁办会同市住建、国土、农业等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各地易地扶贫搬迁户原宅基的处置复垦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相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检查宅基地调查、退还、处置、复垦等各个环节程序、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复垦为耕地的,检查是否达到耕种条件,是否符合复垦要求。所有成果资料应整理归档,并形成检查验收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处置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易迁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易迁工作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易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易迁办应会同国土、住建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具体工作。官塘驿镇、赵李桥镇、新店镇三个搬迁任务乡镇要牵头成立调查专班,同时明确责任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村主体”的原则,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相互协作。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的总协调;乡镇政府为辖区内拆旧复垦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拟定复垦地块的实施方案及复垦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负责复垦工作的具体指导;市城投公司负责拆旧复垦工程施工费的统筹调度和审核拨付;市住建局负责旧房拆除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

(三)明确资金保障。龙翔公司用项目资本金设立拆旧复垦项目资金专户。拆旧复垦费用按照每户4000元标准统一打包奖补给各乡镇。先按2000元/户拨付启动经费,拆旧复垦完成经验合格收后再拨付余下的2000元/户经费。

(四)强化目标考核。一是由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处置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将易地扶贫宅基地处置复垦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要深入开展督查督导工作,强化责任当担。市易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市纪委共同督导,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职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三是由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处置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调度,及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走访、座谈、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对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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