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46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48号
主题分类: 水利;土地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建立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30日
赤政办函〔2018〕4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鄂水利函〔2017〕800号)要求,特制定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水土保持相关政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分解下达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统计汇总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
(三)协调有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工作。
(四)研究制定市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组织对各乡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问题;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水利局分管领导兼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组织制度。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副召集人可受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及工作报告,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会商制度。由召集人召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次会议,交流沟通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分解下达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研究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相关事宜。
(三)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就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应将年度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
市农办:负责在“三农”工作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基本国策,预防和治理农村、农业水土流失。
市发改局: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全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将明确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审批和验收环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协同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市教育局:负责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计划。会同水利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活动。
市科技局:负责扶持科研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和适用技术推广。对水土保持和促进水土流失区经济发展的相关科研推广项目,在项目立项、成果评估和技术推广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将市级水土保持所需经费编入年度财政预算,督促各乡镇落实国家和省级重点治理项目经费以及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并加强相关资金的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建设开发、矿产开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国土建设开发项目、采矿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指导和监督重点地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及城市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房地产及城市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督促交通项目业主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完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防治规划的制定和年度防治计划落实,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在农业开发建设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总结推广水土保持效果好的农业生产措施,提高农业水土流失科学防治水平。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水土保持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督促造林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编报和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市扶贫办:负责鼓励水土流失地区群众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抓好移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治理,并在资金、能源、粮食等方面实行扶持政策。
附件: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赤壁市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钱仕忠 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 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马景良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卢云凌 市农办副主任
黄锦文 市发改局副局长
黄国栋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余六秀 市科技局副局长
何 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良驹 市住建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沈志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冬梅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金清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立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普清 市扶贫办副主任
但功泽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卢琪琳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联 络 员:童金健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张 锐 市农办干部
周刚名 市发改局农经股负责人
谈友林 市教育局督导办负责人
李芳芳 市科技局干部
黄 菲 市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
苏 俊 市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股股长
张淑娟 市环保局污防股股长
王怀林 市住建局村镇科负责人
余同山 市交通运输局干部
刘建华 市水利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胥剑雯 市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黄 勇 市林业局股长
吴团林 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