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45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47号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建立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27日
赤政办函〔2018〕4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17〕1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研究,同意建立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地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探索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机制;
(四)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国资局、市地税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人行赤壁支行、市银监办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赤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钱红星 市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副召集人:何 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敬禄 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娅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咸闻 市物价局专职副局长
熊 菲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钱 芳 市经信局副局长
黄国栋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余六秀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晶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卢 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建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余乐新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应礼 市水利局副局长
袁建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胡培峰 市卫计局副局长
余平德 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副局长
莫 娇 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沈 威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 蓉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余祚山 市人行副行长
李丰顺 咸宁银监分局赤壁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