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伙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4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8〕3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实施中伙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赤政办发〔2018〕37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实施中伙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改善我市城中村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中伙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1402.71万元,主要是对城区中伙片区城中村棚户区内居民房屋进行征收和安置,涉及棚户区拆迁居民579户,征收房屋面积108000万㎡,安置补偿面积118377.04㎡。项目计划采取新建安置房和单一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其中:新建安置房安置户数283户,征收房屋面积52718㎡,计划还建住宅面积63095.04㎡,共594套;单一货币化补偿安置户数296户,征收房屋面积55282㎡,安置补偿面积55282㎡。
二、该项目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三、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项目购买服务主体,与项目购买服务承接方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分年度向项目购买服务承接方支付购买服务资金,并将《合同》项下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