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1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8〕26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赤政办发〔2018〕2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
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7〕6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建设绿色发展补“短板”三年行动,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整治“城市病”,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复杂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各类废弃物得到收集和处置,海绵城市理念和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广泛应用,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标,公共厕所按标准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建筑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大面积推广,城市面貌发生重大改观,城市建设走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轨道。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
1.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成1个备用水源;全面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每年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2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陆水湖管委会、市环保局、市供水总公司)
2.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供水总公司)
3.大力实施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全域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污水处理项目管理办)
4.全面落实河湖库长制,城区所有湖泊均有专项保护规划和一河(湖)一策,实施红线蓝线管控,统筹考虑河、湖、岸、植物、生物等生态要素,防涝、治污、生态一起抓,确保河湖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河湖库长制成员单位)
5.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创建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供水总公司)
6.完成东风泵站和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排水管渠改造,城市排涝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着力加强废弃物处理处置
7.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做到全过程网上监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大力推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
8.加强餐厨油烟集中治理,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做到集中收集处理,新建小区要将油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加强施工图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场地,对环境影响严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9.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达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建工局、市环卫局)
(三)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
10.把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和项目审查环节,严格落实到位。新编城市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水系连通流动,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责任单位: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
11.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杜绝“马路拉链”现象。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达到30%以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达到2%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四)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12.提倡“公交+慢行”出行模式。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加强道路微循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规划要求。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公交车覆盖半径适应城市需求,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分担率提高1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13.打造连续成网的慢行系统,新建主次干道必须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老城区通过改造升级,实现非机动车出行的连续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警大队、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14.加快停车设施建设,2018年编制完成停车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20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
15.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
16.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留出城市风道、绿廊,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建成1~2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
17、城市的受损山体、水体、工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得到有效修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局)
(六)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
18.开展“厕所革命”。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城乡公厕规划建设。按老城区800米、新区500米服务半径,实现公厕全覆盖。中心城区公厕全部达到国家A级标准,公厕环境清洁卫生、设施设备良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农村厕所实现无害化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厕标识指引系统,启动建设城市公厕智能引导系统,解决找厕难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卫局)
(七)优化公共文体等设施配套
19.建设15分钟社区生活圈,依托社区邻里建设,配套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区周边步行15分钟范围内,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和菜市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商务局)
20.城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利用“互联网+”提高城市公共设施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
2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率达到50%以上,配套完善水、电、气、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八)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2、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智慧市政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达1%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3.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汽总公司)
24.打造智慧服务,建立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5.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打造智慧政务,大幅提高涉民服务和审批通过网上办理的比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26.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级管理,将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
(九)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
27.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逐步修复完善,打造城市特色名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
28.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荆楚派建筑风格应用,重大公共建筑应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
29、着力治理城市环境容貌。2020年,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处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0.治理管线乱拉乱牵。2020年,城区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全部规整,新建道路(除工业园区外)、主次干道、历史街区、重点地区10kv以下的强电和弱电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街道,管线必须入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管线权属单位)
31.治理乱停乱靠。重点整治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行为,保持盲道连续性。治理乱贴乱画,消除城市小广告,规范城区广告电招。(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2.治理城市老旧空间,背街小巷实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33.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建设1个绿色生态城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建工局、市墙革办)
34.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建工局、市墙革办)
35.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投资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的民生领域、绿色发展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36.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创造条件,借助“互联网+”共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提高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体广新局)
三、推进措施
(一)列出项目清单。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涉及的重点任务,按照项目化、清单化的要求,逐条逐项制定项目清单。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2018年完成3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度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加强考核督办。市政府每季度召开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推进督办会。由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四)建立奖惩机制。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中,增加考核权重和分值,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领导实施约谈问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长牵头抓、分管副市长具体抓、责任单位共同抓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主体责任。市政府是实施城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的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是城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落实专班人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三)有序推进实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项目支撑,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纳入每年的城建计划,强力推进。
(四)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基础设施共谋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附件:1.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2018年项目清单
附件1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文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贺 飞 市政府副市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刘辉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钱红星 市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徐亚华 市财政局局长
汪成敏 市人社局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伍火平 市环保局局长
胡新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袁宏安 市文体广新局局长
张 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钱晓山 市气象局局长
陈 晓 市食药监局局长
熊泰山 市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黄道义 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何慧华 市医保局局长
罗宁霞 市金融办主任
徐七松 市房管局局长
龚 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谢 强 市建工局局长
陈江平 市环卫局局长
童长清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园林局局长
徐培清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马勇利 市文物局局长、博物馆馆长
漆学红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超金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唐革生 市墙革(装饰)办主任
沈金海 市污水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文华 市建筑设计院院长
刘伟华 市公汽总公司总经理
刘国新 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
王庭红 市电信公司经理
徐唐煌 市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的谋划、组织、实施和考评。市住建局局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的具体实施。
附件2
赤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任务内容 | 总投资 | 地点 | 2018年完成工作任务 | 投资额 | 责任单位 | 联系员 | 备注 |
一 | 城市水环境治理 | 东风泵站及东风塘 环境整治 | 6000 | 河北街社区 | 完成泵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东风塘环境整治及 排洪出水口建设 | 56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王建安 | |
赤马港河流域城区段 环境整治及防洪工程 | 3500 | 赤马港河 | 完成环境整治及防洪工程 | 35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一水厂扩建改造 | 2000 | 城区 | 完成厂区设备及管网改造 | 2000 | 供水总公司 | ||||
第二水源建设 | 45000 | 赤壁市 | 完成论证、环评、立项、施工图等前期工作 | 5000 | 供水总公司 | ||||
乡镇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设施建设 | 16000 | 乡镇 | 完成厂房、配套管网并投入试运行 | 147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赵李桥、中伙、赤壁、 官塘污水配套管网建设 | 7000 | 乡镇 | 完成新建镇区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 | 70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赤壁市望山污水处理厂 提标扩规模项目 | 15300 | 望山社区 | 对原处理工艺一级B提标到一级A;扩建日处理2万吨污水能力及前期规划设计、行政审批、土地征收工作 | 50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东风路市政工程 | 1100 | 木田社区 | 完成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 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11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北山路西段市政工程 | 1900 | 砂子岭社区 木田社区 | 完成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 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19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平安路、砂子岭路 | 600 | 砂子岭社区 | 完成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 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3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银轮大道市政工程 | 1150 | 夏龙社区 | 完成土路基、沥青面层、水泥稳定层,人行道铺装、 绿化、路灯、给水、排水污水管网等地下管线 | 115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十三号路建设 | 3300 | 夏龙社区 | 完成土路基、基层、沥青面层,人行道铺装、绿化、 亮化、给排水、污水管网等设施 | 33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二 | 废弃物处理处置 | 农村垃圾集中收运体系 | 15000 | 乡镇 | 完成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立 | 5000 | 村镇股 | ||
三 | 海绵城市和 综合管廊 建设 | 砂子岭公园 | 12000 | 木田社区 | 完成清表、园路、道路、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等 | 60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四 | 绿色交通 体系建设 | 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 3000 | 购置50台11m公交车(2路车、6路车、1路车) 减排二氧化碳6800吨 | 3000 | 公汽总公司 | |||
五 | 园林绿化 建设 | 园林局 负责 | |||||||
六 | 公共厕所 规划建设 | ||||||||
七 | 公共文体等 设施配套 | 赤壁市体育中心 | 42000 | 夏龙社区 | 完成主场馆主体工程建设 | 20000 | 建工局 | ||
八 | 智慧城市 建设 | 城管局 负责 | |||||||
九 | 城市特色 风貌塑造 | 背街小巷改造 | 2000 | 城区 | 解决市民出行需要的道路、给排水等市政设施 | 2000 | 公用事业 管理局 | ||
十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赤马港木田学校 | 17000 | 赤马港办事处 | 墙革办支持指导,完成基础施工和构建预制 | 15000 | 墙革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