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06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13号
主题分类: 保险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6日
赤政办函〔2018〕1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
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赤壁市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保险先进县(市、区)的有关精神,根据咸宁市政府金融办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8 年农村小额保险的推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的意义
农村小额保险,是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要求,开发的一款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能够较好的解决低收入农民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的问题,是市场化扶贫的重要手段,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补充。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在全市推广农村小额保险,有助于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中的风险,对于提高农村保险程度,增强农村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内容
(一)推广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推广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公司承办,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各村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组织村民,中国人寿保险赤壁市支公司负责宣传和收费承保。
(三)推广对象
凡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四)保险费
以个人为单位,50元/人。
(五)保险责任范围
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参保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65周岁以下给付10000元,66周岁以上给付1000元)。
2.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0-65周岁参保对象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致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按约定保险金额乘以该伤残等级所应对的给付比例(10%-100%)给付残疾保险金。
3.疾病身故保险金:参保对象因疾病身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1000元。
4.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参保对象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按每次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90%报销,每年最高补偿3000元。
(六)适用条款
《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3版)》、《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条款》、《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金融办和中国人寿保险赤壁市支公司联合成立“赤壁市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考核全市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各乡镇(办、场、区)成立专班,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确保小额保险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办、场、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农村小额保险、争创全省保险先进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抵御灾害和风险事故的能力。
(三)深入发动宣传。各乡镇(办、场、区)协助保险机构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保险的政策,中国人寿保险赤壁市支公司要全力支持各乡镇(办、场、区)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小额保险有序推进。
(四)优化理赔服务。中国人寿保险赤壁市支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优化理赔服务流程,安排专人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畅通95519客户服务热线,以及0715-5250098专线报案电话,为群众提供就地报案、理赔、咨询等服务。各村安排一名小额保险驻村服务员,做好村民农村小额保险售后服务工作,同时对中国人寿保险赤壁支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