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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904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9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赤政办函〔2018〕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开展,坚决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赤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赤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咸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7〕60号)要求,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搬迁,最大程度降低化学行业安全环境风险,促进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目标

列入搬迁工程计划的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赤壁市雄意达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意达涂料)、赤壁市信昌化工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昌化工),在2018年3月启动搬迁或关闭工程,2019年11月前全部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

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加强引导、政策激励、组织协调,为企业搬迁或关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以此次搬迁或关闭为契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落后工艺,实现产品、技术的升级换代,做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规模生产。

2.企业主体,多方联动。对于两家搬迁或关闭的化工企业,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搬迁过程中,主动服务企业,在“三新”技术应用上下功夫,做到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相结合。

(三)处理方式

结合我市化学品生产企业实际,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处理方式。

1.搬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搬迁意愿和能力的企业,积极支持企业实施搬迁至符合产业政策的专业园区,原则上所有搬迁工作在2019年11月前完成。

2.关停。对于不能补齐完备有关手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或关闭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茶庵岭镇政府、沧湖开发区为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的时限要求,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督促搬迁或关闭企业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

(二)加强监管。领导小组加大对信昌化工、雄意达涂料搬迁或关闭工作过程的监管力度。安监、环保等部门现场督促两家企业按期搬迁或关闭,防止在搬迁或关闭过程中突发安全、环境事件;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做好两家企业搬迁转型协调服务工作,努力降低企业搬迁成本。在规定期限到期后,两家企业不得在原址上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局等部门依据相关职责分工负责)

(三)场地治理。茶庵岭镇政府和沧湖开发区指导搬迁或关闭企业编制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企业生产、存储设施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对搬迁或关闭后腾退土地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合理开发利用。(责任单位: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依据相关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或关闭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及专班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构建市级领导小组推动、茶庵岭镇政府和沧湖开发区具体负责、企业自主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两家化工企业的搬迁或关闭任务。(市经信局牵头,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和有效利用财政预算已列的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资金支持,项目单位因搬迁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贷款,三年内可按国家基准利率50%的标准向财政申请贴息补助。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搬迁改造。(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依据相关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后续工作。对于租赁场地的雄意达涂料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上门服务,落实搬迁的生产经营场所。对于取得土地所有权的信昌化工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帮助其关闭后的搬迁工作或企业转型。(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严格市场准入。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等职能部门完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化工行业准入标准及区域禁限批政策,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以及节能节地节水、质量和安全等准入条件,严把项目准入关。指导督促企业以搬迁为契机,推进技术创新,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节能减排,确保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发展。(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附件:1.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1

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饶自斌 副市长

副组长:但立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佳兴 市经信局局长

成 员:谢元林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察员

黄国华 市经信局副局长

饶慧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方 市人社局副局长

方武松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新 市质监局副局长

任娅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典秀 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院院长

付铁坪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郑 星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汪华强 茶庵岭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周干林 沧湖开发区党委宣传委员、综治(维稳)办副主任

饶 华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

卢琪琳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黄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经信局:负责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综合协调工作,牵头提出化工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涉及我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的政策措施。

市安监局:负责依法依规确定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出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建议方案。负责对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业等措施;督促拟搬迁、关闭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市发改局:统筹规划编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在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中,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及安全规划等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依据相关要求确认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拟落户的符合规定的化工园区(聚集区)名单。按照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布局规划,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外新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

市工商局:负责对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予登记;对吊销(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完成转产、搬迁、关闭的企业,依法由企业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财政局: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财政资金支持方案,并指导监督各单位部门抓好落实。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化工园区的选址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做好搬迁企业新厂区的选址、用地报批、供地手续以及原址土地收储、交易、供应等工作。依据相关要求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拟落户的符合规定的化工园区(聚集区)提出土地利用规划审核意见。

市城乡规划局:统筹规划编制,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依据相关要求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拟落户的符合规定的化工园区(聚集区)提出城市总体规划审核意见。对搬迁后土地依规进行规划变更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境保护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加强企业排污达标情况监督检查,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拟搬迁、关闭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依据相关要求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拟落户的符合规定的化工园区(聚集区)提出环评审核意见。

市公安局:负责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过程中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企业编制、报备处置方案。配合搬迁整治执法行动,做好强制拆除企业生产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地方做好搬迁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将因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救助范围,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茶庵岭镇、沧湖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按照《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的时限要求,周密部署,稳妥推进。督促搬迁企业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附件3

赤壁市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企业 名称 所在地 企业类型 主要产品及产能 关闭或 搬迁 完成时限 要求 备注
1 赤壁市 雄意达涂料 有限公司 沧湖 开发区 民营 醇酸磁漆160吨/年,氨基烤漆120吨/年,稀释剂160吨/年,环氧树脂漆80吨/年,氟碳漆250吨/年,丙烯酸树脂漆100吨/年,聚脂漆60吨/年,陶瓷涂料10吨/年 2019年11月  
2 赤壁市 信昌化工涂料 有限公司 茶庵岭镇 民营 醇酸磁漆400吨/年,丙烯酸树脂漆200吨/年,氨基烤漆200吨/年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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