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3893 文 号 : 赤政办函〔2018〕7号
主题分类: 扶贫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赤政办函〔2018〕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
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办发电〔2017〕16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为指导,坚持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相结合,集中检查和部门监督相结合,查摆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防范扶贫领域项目资金使用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
二、治理范围
针对历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全市扶贫领域的各类资金;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问题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工作专班
成立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王 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 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聂群阳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卢云凌 市农办副主任
黄锦文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 晶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国栋 市教育局副局长
汪庆华 市农发办主任
谢少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叶应福 市卫计局副局长
刘伟琼 市审计局副局长
郑 星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吴普清 市扶贫办副主任
孙 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李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职责如下:
1.市委巡察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对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联络员:刘平贤,18171885211、5679197)
2.市农办:负责牵头对全市林业、水利、农业等涉农部门和市驻村工作队在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联络员:王立志,13997532348、5355320)
3.市发改局:负责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邱瑛,18171865026、5351779)
4.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贫困学生资助、贫困人口教育救助机制等资金监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余贤成,15872813518、5222265)
5.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民政系统精准扶贫低保兜底、大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留守儿童关爱等方面的扶贫资金与实施扶贫项目的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魏颖,13971806886、5331509)
6.市财政局:负责对全市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及成效情况、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邱洋,13508646399、5330727)
7.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扶贫工作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吴纯晶,15271262025、5359182)
8.市卫计局:负责对全市健康扶贫行动、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生培训等资金监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余娜,13872192008、5337593)
9.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联络员:陈清,15997924649、5365869)
10.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对全市小额信贷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熊华,13545609586、5335077)
11.市扶贫办:负责对全市扶贫项目库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包括整村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主导产业培植、村容整治及建设)、扶贫搬迁、雨露计划、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和老区建设等各类项目监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王永忠,13545579043、5065156)
12.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扶贫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管缺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联络员:熊常麟,15571513716、5368836)
四、工作措施
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中旬,共分三个阶段对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纠。(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
1.宣传部署。召开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出台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
2.部门自査。对各自历年来扶贫开发资金要全面进行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重点清理、检查和纠正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各成员单位既是接受专项治理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行业监管职能,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督查督办,巡察审计。(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4月底)
专项集中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定期对各自领域内资金监管缺失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同时不定期对各乡镇(办、场、区)进行明察暗访,适时配合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专班、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等开展联合巡察检查,重点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专项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线索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于每月28日前将每月工作动态情况报送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中旬)
1.全面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的统一规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同时认真分析资金监管缺失的原因,做好分类处理工作,精准施策,建立清单销号制度,督促问题整改的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此次全市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专项问题治理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立足长效,注重预防的原则,建章立制,加强扶贫开发资金监管力度,提高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把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迅速制定各自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细则,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此次专项治理。
(二)强化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坚决履行自身职责,突出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主线,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痕迹管理,深入开展工作。主动与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研分析、联合检查等,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将压力向下传导,严禁走马观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三)强化源头治理。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和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及时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公示和解读力度,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坚定群众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前,分别将工作总结报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市政府办秘书科);同时每月月底前,上报当月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有关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