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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7年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和机械(具)购置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874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7〕69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7年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和机械(具)购置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02日

有效性: 失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9月30日

赤政办发〔2017〕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鼓励秸秆粉碎还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实施2017年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和机械(具)购置奖补工作,现将赤壁市2017年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和机械(具)购置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赤壁市2017年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和

机械(具)购置奖补实施方案

实施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是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之一。不仅有利于促进秸秆禁烧,保护环境,而且对于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地有机质含量、增强蓄水保肥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省、咸宁市以及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为鼓励秸秆粉碎还田,促进全市的秋播生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由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作业和机械(具)购置实施奖补。

二、实施范围

为全市中晚稻收割实施秸秆粉碎并进行秋播生产(主要为油菜、小麦等)的水田面积。

三、享受对象

机械作业奖补为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作业的农机(业)合作服务组织、个体作业服务者或农户;机械(具)购置奖补为我市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具)的农机(业)合作服务组织或农户。

四、奖补标准

(一)机械作业奖补

作业奖补总金额为85万元。主要根据各自水稻种植面积、秋播面积,并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具体分解到各乡镇(办、场、区),实行总量控制,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乡镇(办、场、区)间适当调剂。

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时利用切碎装置对秸秆予以粉碎还田,按作业面积30元/亩予以奖补;因农业生产需要,收割后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将秸秆(含留茬)全部粉碎还田的,按作业面积40元/亩予以奖补。

(二)机械(具)购置奖补

购置奖补总金额15万元。

1.鼓励2016年及以前年度购置的动力在88马力以上的联合收割机全部加装切碎装置。可凭原购机发票等对加装的切碎装置实行每台补贴1500元;

2.购置专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1.5米-1.8米),每台在中央财政予以补贴的基础上,再叠加补贴1000元;

3.购置秸秆捡拾压捆机,每台在中央财政予以补贴的基础上,再叠加补贴8000元;

4.购置半喂入式收割机,每台在中央财政予以补贴的基础上再叠加补贴10000元。

五、作业标准

使用收割机对秸秆予以粉碎还田的,留茬不高于20cm;使用专用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后,应不留根茬。田间秸秆、根茬要求切得碎、抛洒均匀、无堆积或条状堆积情形,确保有利于后期耕种。

六、审核程序

(一)机械作业补贴

各乡镇(办、场、区)统筹好本区域的作业,组织各村对本村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补贴申领进行初审,并在村和所在组分别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办、场、区);各乡镇(办、场、区)负责对本区域内各村秸秆粉碎还田机械作业补贴申领进行审核并在镇和所在村分别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明确一名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抽调市财政局、农业局和农机局工作人员各一名,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对各乡镇(办、场、区)上报资料和程序进行会审复核。复核后,工作专班会同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以乡镇(办、场、区)为单位进行抽查。

在申领作业奖补资金时,须提供农户基本信息花户名册、秸秆粉碎作业现场图片、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市、镇、村各一份),面积以土地证面积为准。

农户外请收割并粉碎还田的,还须提供外包劳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市、镇、村各一份),奖补资金的实际申领人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宗田块只享受一次补贴。

外地来赤进行收割并粉碎还田作业的农机(业)合作服务组织、个体作业服务者,须报市农机局备案。

镇、村两级分别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审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机械(具)购置补贴

购置上述机械(具),参照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机购置国家补贴政策规定的程序执行。

市财政资金补贴或叠加补贴的机械(具)统一喷涂市级财政补贴标志及编号。

七、资金拨付

作业奖补资金由市工作专班会审复核并抽查合格后,市财政部门以乡镇(办、场、区)为单位下拨到各自财经所,由各乡镇(办、场、区)再安排奖补到位。

购置奖补资金由市农机部门负责。

八、监督检查

作业奖补要依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规范项目实施。要坚持阳光操作,明确实施程序,从签订合同、作业确认验收、抽查复核、补贴兑付等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实施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镇、村两级要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增强风险防控,严防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市政府将对奖补资金安排专项审计。

九、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场、区)、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保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乡镇(办、场、区)履行主体责任,对发生组织领导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甚至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2017年赤壁市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面积作业奖补资金指导性计划表

附件

2017年赤壁市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面积

奖补资金指导性计划表

乡镇(办、场、区) 中稻面积(亩) 晚稻面积(亩) 补贴资金(万元) 备注
蒲圻办事处 11803 3517 4  
赤马港办事处 26797 198 6  
陆水湖办事处 2500   1  
新店镇 9063 27166 7  
赵李桥镇 11040 944 5  
茶庵岭镇 8151 8855 6  
车埠镇 20070 26248 9  
赤壁镇 11062 9207 7  
柳山湖镇 7505 10185 4  
神山镇 2844 28800 7  
中伙铺镇 27638 9950 8  
官塘驿镇 34160 23650 10  
黄盖湖镇 8160 1100 3  
余家桥乡 15030 3550 5  
官塘林场 1680   1  
沧湖开发区 6604 245 2  
合计 204107 15361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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