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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274 文       号 : 赤政发〔2017〕21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赤政发〔201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赤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施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根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咸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

“十二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6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包括现场制售)249家,食品经营单位1850家;餐饮服务单位1380家,保健食品经营户162家。药品生产企业2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企业1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7家、专营企业7家、零售企业93家;医疗机构342家。食品药品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发动引擎。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战略期、攻坚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对薄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滞后于产业发展、监管需要,加之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需求层次提升、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不安全因素仍然长期存在于食品药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机制制度和能力来保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必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咸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全程监控、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赤壁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执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1.以民为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以食品药品安全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民生。把食品药品安全置于公共安全体系的首要位置,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食品药品健康产业发展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任务,不断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2.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快推进信息化与科学监管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等在内的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在线“智慧监管”,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不断创新适应社会需求的监管方式、手段、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3.预防为主。坚持治理关口前移,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把食品药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坚决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4.风险管理。树立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科学监管制度,根据风险隐患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5.全程控制。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监管能力建设。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建立健全覆盖食品药品全程的监管制度,健全科学监管机制,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全过程和全生命周期监管。

6.社会共治。全面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建成省级食品安全城市。

1. 完善机制法规制度。修订完善《赤壁市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赤壁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赤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 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成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并投入使用,具备基本理化和细菌学监测能力。药品检验检测参数覆盖中国药典及相关国家标准参数85%以上,食品检验检测参数增加至2000个。鼓励指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食品安全定量检测样品数达到4份/每千人口·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后处理率100%。

3.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全市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达到100%,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率100%,基本实现标准化。市、乡镇(办)监管队伍中,药学、食品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达到90%以上。广泛应用适合食品药品监管的移动执法终端。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95%,涉刑案件移送率100%,案件公开率100%。

4. 治理农业源头污染。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

5. 实行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经营市场中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其中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占75%以上;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占90%以上;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类别占90%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电子化率100%;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实行全覆盖。

6. 加强食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小作坊改造升级和归置统一管理,“透明食坊”建设率实行全覆盖。

7. 确保跟踪检查全覆盖。对药品经营企业每年进行GSP跟踪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达到8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百万人口。

8. 提高信用信息覆盖率。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9.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以“双安双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载体,按照“强基础、全覆盖、零容忍、共治理、长效化”的工作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对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创建工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产业发展质效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食品药品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所有乡镇(办、场、区),食品药品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 主要任务

(一)构建安全责任网

根据“党政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网格监管、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形成科学严密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分工,落实考核评价、过错追究机制。

1.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管理责任。一是各乡镇(办、场、区)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纳入特种用途车辆管理,保障车辆编制;二是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和《赤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乡镇(办、场、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并逐步加大权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注重评议考核结果运用,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到“责任明确、追责有据”。

2.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度,以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重点,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设备工艺、操作规程、追溯体系、标签标识等贯彻实施,全面开展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让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企业“黑名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生产经营。探索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灵敏制约,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引入经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监督。研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各环节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企业内部监控和追溯系统,保证食品药品可追溯。

3. 推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厘清食品药品监管各部门监管事权,推动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现无缝对接。制定横向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划分指南,明确界定各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和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确保无缝监管。

4. 实行基层网格化监管。建立完善乡镇(办、场、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市、乡镇(办、场、区)、村(社区)、组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一书四员”(“一书”指市与乡镇(办、场、区)、乡镇(办、场、区)与村(社区)、村(社区)与组共四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四员”指乡镇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居)委会主任为信息员、组长为网格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及老党员为监督员)监管模式,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落实村信息员相应报酬,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全链条监管。

(二)构建电子监管网

构建电子监管网,实现智慧监管,是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动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手段创新和信用监管的需要。以信息化监管手段为支撑,依托省局建设的电子监管网,建设本市数据中心和实时监控、产品追溯、审评审批、信用管理、行政执法、公众服务、综合管理等七大平台,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智慧监管体系。

1. 突出智慧监管系统的实时监控与产品追溯功能。以加强事中监管能力为着眼点,建立“四品一械”实时监控系统,开展重点生产企业关键环节实时监控,优化完善流通环节温湿度监控系统。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实施“透明食坊”“明厨亮灶”,公开小作坊生产加工和餐饮业后台操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开发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监测平台,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以网管网”工程,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监管。搭建广告监测管理平台,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在原有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基础上,搭建产品追溯平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追溯,形成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直至销售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链条。探索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包装标识体系,加快推进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进一步统一追溯编码和质量标识,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扩大药品电子监管品种和范围,在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电子监管100%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全过程追溯,推进高风险医疗器械电子监管工作,探索原料药电子监管。

2. 突出智慧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与公众服务功能。建设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的审评审批平台,建立电子证照库,逐步实行电子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设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平台,开发应用便携式移动执法工具,实现日常监管、执法取证、稽查办案、移动执法、产品抽检、实时预警等功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效能。开发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公众服务集群,实现网上办事大厅的可配置式管理和场景式服务,设置办事向导、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信息查询、网上留言等模块,方便公众网上办事。

3. 突出智慧监管系统的数据集成与信用监管功能。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公文办理、内部管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人事管理等日常性事务电子化、网络化。加大网络及网络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与省、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开发数据分析系统,集成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评估等各方面的数据信息,加强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应用、发布等统一管理,提高信息监测、研判、交换、共享、预警水平,提升风险防控、分析决策功能。开发信用管理平台,对各类数据进行集成计算,利用信息技术自动实现信用评估和等级划分,为分级监管、信用监管奠定基础。建立食品药品产品、企业基础数据库和诚信数据库,力争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电子化率达到100%。

(三)构建社会共治网

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社会化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的互动机制,形成政府治理、群防群治、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的社会共治网络。

1. 在政府层面突出协调联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安办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地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异地检查、委托监管、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2. 在公众层面突出群防群治。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及业内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播、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等主题活动,丰富群防群治载体,提升群防群治效果。大力发展食品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途径。

3. 在企业层面突出诚信自律。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引导企业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负责人加强质量管理,整改存在问题。加强食品药品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和培育重要产品和环节的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引导和监管,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促进行业自律。

(四)构建监管执法体系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快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1.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扎实推进完善市食品药品农产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统一机构、重心下移、规范执法、健全机制、公正高效”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上下对应、权责一致、统一规范的执法机构,理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事权划分,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机构建设,切实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2.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实施食品药品农产品监管标准化基层监管所建设项目,统筹合理布局基层监管所,注重基层监管所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到2020年标准化基层监管所覆盖率达100%。加大对基层执法装备配置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高执法装备配备水平。根据国家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乡镇基层监管机构 “基本执法类、取证工具类、快检装备类、应急专用类”四大类装备配备标准,结合实际,我市基层监管机构配备应至少达到“十个一”标准:一处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台执法车辆、一套抽样工具包(内含暗访取证设备、中心温度计、湿度测量仪、紫外照度仪、红外测距仪)、一个快检箱、一台多功能一体机、一台摄像机、一部数码相机,一台执法记录设备,每人一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

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加强监管干部队伍能力培训,切实提升行政监管干部业务水平。制定稽查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开展稽查执法人员轮训和不定期培训,培训率达100%。提高稽查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公共卫生、法律等相关专业执法人员占一定比例。

3. 健全监管执法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修订《赤壁市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赤壁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完善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大稽查”执法格局,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建立覆盖全程、无缝对接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构建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联合执法。建立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机制,制定出台案件通报、分析和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提升案件查办效能。

4. 突出源头综合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二是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行为规范。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1.强化风险监测。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质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建立生产企业出厂检验、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三道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定量检测样品数达到4份/每千人口、风险监测样品数达到2份/每千人口,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食品市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90%、90%以上。统一制订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推动监测与监管联动衔接,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机制,完善不良反应重点监测、主动监测制度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反馈、沟通、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800份以上/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以上/百万人。

2.强化风险评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常态化开展风险会商,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级别,强化风险排查和控制。分领域制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全环节联动机制,准确分析评估安全隐患,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3.强化风险控制。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强化证后监管和抽样检验,组织实施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办法。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进货、储存、销售、下架退市行为。全面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五常法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和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切实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风险监管体系,严格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严格实行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强化药品运输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切实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使用风险。健全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制度,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六)严控食药安全生产过程

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食品药品实行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形成完整、系统、严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体系。

1.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多证合一”,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减少制度空白地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日常监管的“全覆盖”、抽查检验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选派检查员、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 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不含销售食用农产品)、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示系统。

3.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农贸市场等重点对象,以及按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出的中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其履行法定义务,持续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到“十三五”末期,入市食用农产品100%纳入监管,大中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100%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抽检达到4份/每千人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外置化”、“负面清单”等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透明车间”、“透明食坊”、“明厨亮灶”等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加入率和应用率、“一票通”的索取率均达到95%以上。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

4.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重点围绕行为规范、工艺合规、数据可靠等方面,对生产经营者开展质量管理全项目检查,检查工艺、数据、供应商、供应链和“证票账货款”等。

5.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强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实行生产经营者购销业务人员网上备案与核查制度。积极推行生产企业仅经一个批发环节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两票制”,鼓励实行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药品货款的“一票制”。

6.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环节质量关。加强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及时报告不良反应/事件。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规定。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实现覆盖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全品种、全项目的监督抽样检验。

7. 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网上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8. 加强产业服务能力建设。牢固树立“产业健康发展是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的根基”观念,按照“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水平”的要求,围绕保障安全,助推产业健康发展。以技术审评为杠杆,着力“扶优一批”,强化技术帮扶,建立健全事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帮扶等服务机制,精准对接、精准服务食品医药产业。以安全标准为门槛,着力“提升一批”,严格质量安全标准,推动食品产业从多、小、低、散的企业“抱团”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型,打造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产业园。以惩治违法为手段,着力“淘汰一批”,严厉惩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坚决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淡漠,甚至见利忘义、造假制劣等生产经营者以及低、小、散的企业淘汰出去,努力实现整治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促进一个产业。

(七)构建应急处置体系

以提升能力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快构建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

1.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市、乡镇(办、场、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分级建设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注重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建立应急工作手册,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上下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药品电子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预警系统等系统的应急功能。加强检验机构的应急检验能力建设,制定完善应急检验制度和程序,注重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风险因素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应急检验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培训,配备必备的应急处置装备,推进应急演练中心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评估,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人员实战能力。

3.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分析、风险评估、预警预告、应急处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制度,提升事故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全面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体系,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八)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人人捍卫的社会共治格局。

1. 强化媒体监督。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合作机制,构建媒体监督载体,与电视台协作将电视专栏《蓝盾之光》打造成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精品,发挥媒体暗访作用,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用媒体的力量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反映食品安全问题。配合宣传主管部门加强媒体自律、有序监督的规范与指导,防止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新闻统一发布制度。

2. 强化公众监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宣传机制,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公众的识辨能力和监督能力。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定期组织相关群体代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消费者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引导、约束、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3. 强化舆情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抽检信息、检查信息、案件信息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云上赤壁”、政务微信和政务网站,将之建设成为部门权威发布、公众放心信赖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舆情分析员队伍建设和网络舆情研判引导,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构建食品药品信用体系

  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守信者激励,对失信者惩戒。

1. 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十三五”初期,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启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初步建立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十三五”中期,初步建成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末期,建立互联互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现对接,与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信用结果公开与联合惩戒,全面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2. 健全食品药品信用管理制度。实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一户一档”管理模式,逐步推进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的食品药品信用评价机制。继续实施严重违法企业与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公示力度。

  3. 开展食品药品诚信创建活动。开展“食品药品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企业,激励诚信企业,培育守信典范,惩治失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系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机制。各乡镇(办、场、区)、各相关部门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落实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对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倒排时间,有序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要求,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效益,合理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建立财政投入保障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把食品药品安全及其监管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价,确保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综合协调。加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健全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办、场、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四)加强考核评估。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配合市委市政府建立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本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要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加强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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