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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7年赤壁市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暂行)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863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7〕57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2017年赤壁市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24日

赤政办发〔2017〕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抓一优”的工作决策部署,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项目支撑引领作用,在全市形成全员抓项目、全员服务项目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要事、第一责任、第一政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考评,将平时工作与季度考核相结合,重在考当前,营造以考促干、以考促比、以考促效的良好氛围,推动赤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

二、考评对象

综合考评对象:各乡镇(办、场、区)、经济开发区、蒲纺工业园区。

根据市目标责任制考评的分类,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工作分两个类型进行。一类(9家):经济开发区、蒲纺工业园、赤马港办事处、蒲圻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中伙铺镇、官塘驿镇、赵李桥镇、车埠镇;二类(10家):赤壁镇、神山镇、茶庵岭镇、黄盖湖镇、新店镇、柳山湖镇、余家桥乡、羊楼洞茶场、官塘林场、沧湖开发区。羊楼洞茶场、官塘林场、沧湖开发区参与综合考评,不排名。

三、考评内容

从项目建设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三个方面进行季度综合考评。项目建设工作主要考评基础工作、项目策划、项目动工建设、重点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等;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考评组织机构、项目信息、招商活动、项目签约、工作报表等;工业经济运行工作主要考评新投产项目、技改项目、新增规模工业企业、规模工业产值等。

四、考评标准

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项目建设45分,招商引资25分,工业经济运行30分。

(一)项目建设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组织考评。

1.基础工作情况(5分)

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得1分,未成立的计0分;建立项目建设基础台账得1分,台账不健全的计0分;按时保质保量报送项目进度报表、项目建设信息、宣传报道资料得3分,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项目策划情况(15分)

(1)储备项目个数及投资额(10分)。

储备项目个数、投资额各5分。储备项目单个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一类单位每季度储备项目基数10个,投资额基数5亿元;二类单位每季度储备项目基数5个,投资额基数2亿元;参与项目建设单项考评的相关市直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每季度储备项目基数15个,投资额基数10亿元。完成储备项目基数得5分,超过1个加0.1分;纳入国家、省项目库的项目,每个加0.1分,未完成储备项目基数计0分。完成储备项目投资额基数得5分,每增加5000万元加0.1分,未完成储备项目投资额基数计0分。得分超过10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立项项目个数及投资额(4分)。

完成立项项目个数、投资额各2分。一类单位每季度立项项目基数3个,投资额基数1.5亿元;二类单位立项项目基数1个,投资额基数0.3亿元;相关单位每季度立项项目基数5个,投资额基数10亿元。完成立项项目基数得2分,每增加1个加0.1分,未完成基数计0分;完成投资额基数得2分,每增加1000万元加0.1分,未完成基数计0分。得分超过4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3)策划PPP项目情况(1分)。

策划PPP项目1个得1分,增加1个加0.2分,没有计0分。得分超过1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3.项目开工建设情况(7分)

(1)完成投资额(5分)。在全市项目推进督办会上通报的项目完成投资额达到时序进度(即一季度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百分比达到25%、二季度达到50%、三季度达到75%、年终达到100%)得5分,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掉一个百分点减0.1分,减分不超过1分。得分超过5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检查情况(2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项目办、市经信局、市招商局等单位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上报情况一致的得2分,弄虚作假和报送不实的实行扣分。

4.重点项目推进情况(3分)

(1)完成投资额(2分)。纳入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达到时序进度得2分,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掉一个百分点减0.1分,减分不超过1分。得分超过2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检查情况(1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项目办、市经信局、市招商局等单位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与上报情况一致的得1分,弄虚作假和报送不实的实行扣分。

5.固定资产投资(15分)

(1)完成投资额(8分)。达到时序进度得8分,超时序进度1个百分点加0.1分,掉时序进度1个百分点扣0.1分,减分不超过1分。得分超过8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投资结构(4分)。一类单位和相关单位按5000万以上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额占比从大到小计分;二类单位按3000万以上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额占比从大到小计分。第一名得4分,每靠后一名减0.1分。

(3)基础台账(3分)。综合每月对基础台账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得3分,每发现一个问题扣0.1分,扣分不超过1分。

(二)招商引资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组织考评。

1.组织机构(1分)

成立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得0.5分,有效开展工作得0.5分。

2.招商信息(3分)

规范填写上报意向、跟踪、在谈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方联系人资料及联系方式、企业简介、项目简介、项目进展情况完整上报,每项信息0.1分,每条完整信息得0.3分,此项不加分。

3.招商活动(4分)

外出招商(3分)、接待来赤考察投资客商(1分)。外出招商资料齐全每次得0.3分(招商时间+地点+人物+考察企业、项目基本情况+考察企业图片);接待考察投资客商资料齐全每次得0.2分(接待方案、考察洽谈基本情况),此项不加分。

4.项目签约(4分)

新签约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合同应为项目正式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书,框架协议、投资意向性协议不纳入考核范围。合同内容需明确提及项目拟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含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或预计投产时间),落款处需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签约具体时间,签约项目主要是指招商来赤壁投资的产业项目。

按招商引资计划任务完成的单位得满分,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签约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得1分,3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下项目每个得0.5分,3000万元以下项目每个0.2分(注:3000万元以上项目纳入咸宁统计)。

每季度签约项目不累计报送,上季度已经报送的签约项目,后续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协议投资额。上季度签约项目在下一季度未能实现企业注册的,在下一季度考核实际得分基础上每个扣0.2分;前季度签约项目半年内未实现开工的,则在后季度考核实际得分基础上每个扣0.2分。

5.到位资金(4分)

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得4分,按年初计划任务完成进度计分,每完成进度10%得0.4分。

6.工作报表(9分)

按月按时上报、规范填写;及时上报到位资金及到位资金有效凭证;每月20日前规范填写招商引资项目月报表并上报招商局,得5分(漏报一月报表扣0.5分);提供到位资金有效凭证得4分。

(三)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组织考评。

1.新投产项目(10分)

(1)新投产项目个数(4分)。考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新投产工业项目。一类单位每季度不少于2个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4分,未完成基数的,少一个扣2分,没有的不得分,在完成基数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投产工业项目加1分;二类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个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在完成基数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投产工业项目加1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如有超过4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投产项目投资总额(3分)。一类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总量从大到小,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7分,第三名得2.4分,依次类推,每靠后一名减少0.3分;二类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总量从大到小,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8分,第三名得2.6分,依次类推,每靠后一名减少0.2分。

(3)单个投产项目投资规模(3分)。一类单位按照三个档次进行分类考核计分,该项目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如有超过3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3分;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2分;完成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新投产项目每个得1分。二类单位完成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得3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如有超过3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技改项目(5分)

(1)技改项目个数(2分)。考评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技改工业项目。一类单位每季度不少于3个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2分,未完成基数的按照每少一个扣0.5分,没有的不得分,在完成基数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技改工业项目加0.5分;二类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个为基数,完成基数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在完成基数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投产工业项目加0.5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如有超过2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2)技改项目投资总额(2分)。一类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总量从大到小,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依次类推,每靠后一名减少0.2分;二类单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总量从大到小,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85分,第三名得1.7分,依次类推,每靠后一名减少0.15分。

(3)单个技改项目投资规模(1分)。一类单位按照三个档次进行分类考核计分,该项目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如有超过1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技改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0.6分;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得0.4分;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新投产项目每个得0.2分。二类单位完成技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得1分,每增加一个加0.5分,最高不超过1分,如有超过1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

3.新增规模工业企业(5分)

该项指标以年终(第四季度)考核得分为准,前三季度按平均值给分。具体考评是否按年初任务要求完成新“进规”企业培育目标。

4.规模工业产值(10分)

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全市规模工业产值预测目标任务的得10分,超出时序进度5%的,加1分,超出时序进度10%的加2分,依此类推,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如有超过10分的按比例压缩法进行调整。未按时序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掉进度5%以内,扣1分,掉进度5%-10%之间扣2分,依次类推。

五、考评方式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赤壁市项目建设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招商局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下设综合考评办公室,市发改局牵头负责综合考评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项目建设综合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结合项目建设现场拉练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招商局分工负责,在每季度项目建设现场会前一个星期将考评结果交市综合考评办汇总,并形成综合得分排名。

(三)成果运用。市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市项目建设综合考评情况下发通报,进行排名;市项目办每季度对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农办、市旅游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工作单项评分、下发通报;市招商安商委员会每季度对成员单位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单项评分、下发通报。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得分排名作为各单位在全市项目建设现场会发言的重要依据,是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减分的依据;市项目办、市招商安商委员会下发的单项通报也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四)严明纪律。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工作要结合实际,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守纪保密的原则,力求考评结果全面真实,经得起检验。通过综合考评展现各单位项目建设的情况,成为全市项目建设经验交流的平台,有效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工作。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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