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264 文       号 : 赤政发〔2017〕10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赤政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精神,进一步简化整合我市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8项,其中更名3项,合并2项,取消子项2项。
各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做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机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投资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附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整合事项目录(8项)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附件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整合事项目录(8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批 部门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修改) |
更名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2 |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审批 |
市住建局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
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3 |
城市绿化工程审批 |
市住建局 |
||
4 |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
市住建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2011年1月8号修订) |
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5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 |
市住建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2011年1月8号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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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 |
市住建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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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
市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
更名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8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
市水利局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
更名为:取水许可,取消子项: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2.取水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