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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264 文       号 : 赤政发〔2017〕10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3日

赤政发〔2017〕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32号)精神,进一步简化整合我市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8项,其中更名3项,合并2项,取消子项2项。

各部门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紧做好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机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投资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附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整合事项目录(8项)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附件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整合事项目录(8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

部门

设立依据

备注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修改)

更名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2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审批

市住建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3

城市绿化工程审批

市住建局

4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2011年1月8号修订)

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5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施工的审批

市住建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2011年1月8号修订)

6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

市住建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7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市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更名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更名为:取水许可,取消子项: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2.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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