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263 文       号 : 赤政发〔2017〕9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赤政发〔201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赤壁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赤壁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消防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赤壁市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与形势

(一)“十二五”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一大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宣传方法、手段、产品不断更新,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更加完善,市政消防设施逐年增加,消防站建设得到升级改造,灭火救援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各类消防力量更加壮大,专职消防队伍、治安联防消防队伍、保安联防消防队伍快速发展,战斗力大幅提升;社会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服务赤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市连续5年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

(二)面临形势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消防事业发展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与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和灭火救援任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消防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行政问责制度落实不力;三是农村消防力量薄弱,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四是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亟需制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建设与发展专业规划,指导引领全市消防事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以防火和灭火救援为中心,以“四项建设”为牵引,加快核心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加快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转变,全面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创新发展,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赤壁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影响和制约消防工作、队伍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紧扣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全市消防事业各项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重大突破。

2.紧贴实战需要。牢固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理念,严格落实战斗力标准,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着力构建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警务勤务机制。

3.严格建设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软件与硬件并重、建设与应用并重,严格制定建设标准,明确细化责任措施,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4.注重改革创新。聚焦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坚持用改革的精神谋划和落实“十三五”规划,大力推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警务勤务机制创新,确保消防工作、部队建设与职责使命相适应。

(三)发展目标。

1.消防安全形势更加稳定。消防安全责任在社会各层面得到落实,基层消防监管网络运转流畅,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数量持续减少。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2.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和装备建设,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100%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车辆装备器材结构不断优化,一体化战勤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作战行动更加安全可靠。

3.公共消防设施逐渐完善。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应建数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4.执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地方消防法规和消防执行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管理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执法队伍素质、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推进消防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措施,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执法氛围。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满意率达到98%以上,行政诉讼案件数占比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消防行政执法败诉案件基本杜绝。

5.多种消防力量不断加强。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积极争取增加公安现役编制,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管理和使用。政府、企业专(兼)职消防力量和农村、社区消防力量(微型站)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6.消防安全教育日趋深入。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知识等内容纳入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7.消防经费保障更加有力。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消防经费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法治建设。

1.坚持严格执法。建立人大监督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十三五”期间,人大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报告,开展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020年前,全市力争实现人大监督消防工作常态化。强化政府政务督办。每年组织全市消防工作专项检查,依法追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继续推动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消防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活动公开化(2016年,全面推广使用消防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系统和执法记录仪,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7年,明确消防监督执法岗位准入条件、职责任务和量化考评机制,深化监督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规范消防警备辅助文员管理,强化公安派出所培训指导。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涉法信访案件倒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促进全民守法。开展消防普法教育,全面提升消防法律法规知晓率。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宣传“96119”隐患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每年定期开展消防普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宣传教育,指导全市各地制作消防法制专题节目,开辟消防法律咨询专栏,播放消防普法文艺作品。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出台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2016年,负有行业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全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2017年,市人民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全部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乡镇(办)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打通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2016年,30%乡镇(办)建立消防安全组织;2017年,50%乡镇(办)建立;2018年,80%乡镇(办)建立;2019年,所有乡镇(办)全部建立。推动市政府对乡镇(办)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办、考评,加大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2.实现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实体运行。制订出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规划修编、队站建设等消防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参谋助力、统筹协调职能,每季度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运用政务督办、行业督导等手段,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 落实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17年,住建、商务、卫计、粮食、人防等部门及大型连锁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2020年前,所有负有行业监管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全面规范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2016年,所有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2017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2018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监管“十小场所”实行“户籍化”管理;2019年,所有重点监管“十小场所”实行“户籍化”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定期研究部署、交流探讨、对检互查,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1.强化火灾信息化防控手段。结合新形势下社会火灾防控的特点,准确定位需要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的对象和要素,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全面整合社会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巡视(监控)系统,强化单位管理,2016年达30%、2017年达50%、2018年达80%、2019年达到100%。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社会福利院、养老院以及弱势人群集中的居民家庭住宅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2016年至2019年,分别安装300、600、1000、1500个。

2.精准治理火灾隐患。结合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突出行为,按照“三分三定”、“四谈”等火灾隐患整治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开展“短、平、快”式专项整治行动,实行精准治理,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五率”。完善制度化检查和专项性治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出台“每日一查”实施细则,科学量化工作任务,实现常态化执法。严格落实“查病因、开处方、下猛药、自疗伤、总复查”五步疗法,集中治理重大火灾隐患。

3.加强消防网格化管理。依托政府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消防工作进网格,实现火灾防控精细化、多元化、全覆盖。2016年,建立网格化管理标准,规范网格员培训、宣传、检查、转办、考评等工作程序;2017年,80%的乡镇(办)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2018年,乡镇(办)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完成率达到100%。

(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落实消防宣传责任。落实《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全市各乡镇(办)、行业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宣传责任,打造政府主导投入、部门依责督促、单位及公民自主学习的消防宣传模式。到“十三五”末,80%的机关、90%的学校、100%的社区、80%的企事业单位,100%的农村、80%的家庭、70%的网站落实消防宣传责任。

2.拓宽消防宣传阵地。结合不同时期火灾形势及市民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打造“三提示”、“119时刻”、“鸣锣巡更”等更具针对性的宣传平台。拓宽广播、电视、报纸,公共交通、社会传播媒介、互联网教育等消防宣传覆盖面。“十三五”末,80%的广播电视台,90%的公共交通、70%的社会传播媒介实现消防宣传教育覆盖。

3.创新消防宣传模式。依托互联网+思维模式创新消防宣传模式,组建消防宣传专业策划团队,强力整合政府、社会新媒介资源,针对数字、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形态,研发各类嵌入式高科技宣传产品、软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消防安全教育服务模式,支持和推动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消防安全教育机构。探索消防志愿者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政府合理补偿制度,实现消防志愿者服务常态化。

(五)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进一步理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赤壁市主城区、3个全国重点镇(官塘驿镇、赤壁镇、赵李桥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到2020年,城市、建制镇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基本同步修编、同步建设。

2.强化消防供水能力建设。利用城市天然、人工水源,建立消防取水码头。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消防供水管网提档升级,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

3.加快消防基础项目建设。深入贯彻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布点新建专业消防站。

(六)提高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基层灭火救援训练机制。深入推进消防部队基础化、专业化、实战化“三化”执勤训练改革,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完善实战化训练设施,建立“全覆盖”实用技能培训体系,实现基本能力素质全员达标、单兵作战能力全面提升、作战要素全面融合。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灭火救援特殊对象,全面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积极推进“数字化”预案制定,逐步建立完善“数字化”预案体系。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大力开展多部门、多力量参加的综合应急和灭火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联勤联训机制,提升社会综合应急和灭火救援能力。

2.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按照“提升特殊灾害处置能力,突出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升级更新先进消防车辆,强化配置集约发展”的整体思路,及时更新补充服役期满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车辆,针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和农村地区等灾害事故特点,加强适应特殊灾害的特种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2016年底前购置云梯车1辆,2018年底前购置2辆水罐消防车,2019年底前购置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2020年底前购置高喷车1辆。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等为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配足配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车辆、人员、装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高效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十三五”期间,3个全国重点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建制镇全部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除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的招录力度,同时推动政府将专职消防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着力解决身份问题,提升队伍的稳定性。按照“一区一车一队”的建设模式,在社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成微型消防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一级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实施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工作目标,每年开展一次检查和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保证经费投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消防业务经费、应急救援建设经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赤壁市财政一级预算,并随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同步增长。

(三)落实考评奖惩。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范畴,制定考评与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励和惩罚措施。

附件:
分享到:
./t20170502_1563263_app.shtml
./t20170502_1563263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