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17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834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7〕25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7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7日
赤政办发〔2017〕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2017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赤壁市2017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
实 施 方 案
近年来,我市血防工作全面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行重疫区“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和“淘汰耕牛、以机代牛、洲滩禁牧”,采取晚血病人免费救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血吸虫病流行环境,控制传染源数量,确保2017年底全市血吸虫病控制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血防工作确保2018年实现“十年送瘟神”奋斗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2号)及《省血防办〈关于2017年血防达标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源头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关口前移,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以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8个乡镇29个重点流行村为重点,以省部联动和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为支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防治措施,确保2017年底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二、工作目标
2017年9月前,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连续5年未发现当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及病畜,连续5年以上查不到阳性钉螺,建立和健全敏感、有效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实现传播阻断达标。已达传播阻断标准的乡镇要巩固血防成果,防止疫情反弹。
三、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以机代牛工作
淘汰复养耕牛。对现存栏的1876头牛进行核实锁定,由地方政府自行安排资金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并严格销号管理,解决以机代牛工作的配套、保障和监管等机制建设,确保淘汰成果得以巩固,严防反弹。落实防止耕牛反弹的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耕牛反弹的,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不留空白和盲区。
(二)有螺洲滩禁牧工作
对沿江沿河有螺洲滩全面开展洲滩禁牧和建设安全牧场工作。市畜牧部门和疫区乡镇明确责任,加强对有螺地带禁牧工作的领导,疫区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鄂政发〔2007〕37号)和《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14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要点〉》(赤政办发〔2014〕6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螺地带禁牧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划定禁牧区域,设置禁牧标识,强化禁牧责任,实行疏堵结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聘请禁牧协管员每天开展巡查工作,市血防、畜牧局建立定期巡查和明查暗访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查灭螺工作
根据历年查螺资料对历史有螺环境及可疑环境进行调查。
1.查螺
(1)查螺时间:春季查螺在3月中旬至5月底进行,秋季查螺在9月底进行。
(2)查螺方法
①现有钉螺环境: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查螺。
②可疑环境及历史有螺环境采用环境抽样方法查螺。
③捡获的全部钉螺,采用压碎法解剖观察,鉴别死活和感染情况。
(3)工作任务:全年查螺4500万平方米。
2.灭螺:对查出的有螺环境特别是易感环境进行杀灭。
(1)灭螺时间:药物灭螺在 4-6月及9月实施。
(2)灭螺方法:对易感环境及有螺环境做到即查即灭、反复药灭,确保不出现阳性钉螺。
(3)工作任务:全年药物灭螺1500万平方米。
3.钉螺数字化
(1)通过查阅历史文献资料、走访血防专家与退休人员、现场实地调查等方式,完成钉螺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环境为单元的完整、真实的钉螺数据库。
(2)采用GPS/Google Earth地图技术,按照查螺图账的电子化规范流程,启动钉螺数字化管理平台的研发,做好全市的螺情空间数据管理工作。
(四)治病、查病工作
1.人、畜病情调查
(1)调查时间:6月上旬-7月上旬。
(2)范围与方法
①人群查病:对6-65岁的常住居民,采取先血检过筛,阳性者再采用尼龙绢袋集卵孵化法查病;监测村按省监测方案要求开展查病。
②耕牛查病:对疫区耕牛采取先血检过筛,阳性者再采用塑料杯顶管法查病。
(3)工作任务:完成人群查病30000人次,晚血免费救治122人;耕牛查病1876头,羊查病2621只。
2.人畜化疗
(1)化疗时间:3月至9月底。
(2)化疗对象与方法:
①对6~65岁常住居民实施全民化疗,化疗率达90%以上;对全部耕牛实施化疗,化疗率达100%。
②对2016年查出的血检阳性病人、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员及其他高危人群全部实施化疗,化疗率达100%;对全部耕牛实施化疗,化疗率达100%。
(3)工作任务:全年人群扩大化疗 10000人次,耕牛化疗1876头,羊预防性服药2621只。
3.化疗药物与方法
(1)化疗药物:人、畜均采用吡喹酮扩大化疗。
(2)人群化疗方法
剂量与疗程:2日疗法:成人60mg/kg体重,儿童体重不足30kg者总剂量可加至70mg/kg体重,分2日每日2-3次餐后服。成人体重超过60kg者不再增加剂量,仍按60mg/kg计算。1日疗法:成人40mg/kg一次顿服;儿童50mg/kg 一次顿服疗法。
(3)耕牛化疗方法:黄牛(奶牛)30mg/㎏(限重300㎏),水牛25 mg/㎏(限重400㎏),1次口服疗法。
(五)病例个案调查
1.对2013年来以来粪检阳性、IHA血检滴度较高者及新发晚血病人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2.做好上年度粪阳及IHA血检滴度较高者进行跟踪个案调查,了解治疗史,并跟踪开展疗效考核;对其生产生活范围环境的钉螺分布情况重点调查,对发现的有螺环境及时进行灭螺处理。
3.组织对病例个案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改进防治工作。
(六)做好易感人群防护工作
1.加大血防知识、政策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新闻媒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血防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血防知识知晓率和参与血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
2.重点抓好疫区中小学生的血防知识普及教育,根据《赤壁市教育局、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方案>的通知》(赤教基〔2011〕5号)要求,在疫区中小学校开展学校血防知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疫区学校校长负责制,签订血防健康教育责任书,督促学校在易感季节上好血防课,积极开展血防健教“四个一”及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宣传家长、家长推动社会的血防健康教育传播链。
3.预防急感。易感季节要制止人畜到疫区进行非生产性活动,确因生产、防汛、救灾而接触疫水者,必须进行登记、监测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要时实施人群早期治疗。对人畜常到的易感地带,必须设立防护哨卡及醒目的警示标志。要发挥村卫生室在急感防控中的前哨作用,落实发热病人登记及首诊负责制的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七)开展监测预警
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1个国家级4省级监测工作,重点落实国家和省技术规范,做好数据收集分析运用;在重点水疫域开展哨鼠监测预警,抓好29个重点村风险监测,落实监测频次、风险报告处置、回访调查等要求。
(八)实施血防综合治理
根据《湖北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规划(2014-2018年)》,落实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投向29个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加大有螺环境改造力度。
1.水利血防工程。坚持“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和“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严格落实血防条例,将水利血防项目与灭螺工程紧密结合,落实血防措施,完成主要支流治理陆水(赤壁段)和陆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河流清淤、硬化1.5千米,灌区改造11千米。
2.农田整治工程。按照血防工程灭螺技术要求和以机代牛工作需要,抓好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灭螺项目。完成省下达我市血防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国土整治任务,完成水改旱200亩、水旱轮作2000亩、老旧易感鱼池改造2000亩。
3.林业血防工程。落实林业血防技术要求,推广林水结合模式,在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地区,结合重点防护林工程开展林业血防抑螺防病林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血防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造林任务2000亩。
4.交通血防工程。根据改造公路两旁钉螺孳生地,方便农机作业要求,在疫区开展通村公路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血防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通村公路建设任务19.4 公里。
5.扶贫血防工程。加快贫困地区重疫区村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壮大发展,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血防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疫区扶贫开发任务。
6.小型灭螺环改工程。按照省分配任务,对垸内3个相对独立螺点,进行环改灭螺工程改造,彻底改造钉螺孳生环境,降低钉螺密度,压缩钉螺面积。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成立传播阻断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指导小组。
1.传播阻断达标领导工作小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传播阻断达标工作组织、协调、督导和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吴云南 副市长
副组长:刘继明 市卫计局局长
成 员:宋世成 市教育局局长
徐亚华 市财政局局长
吴达胜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 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建平 市水利局局长
杨昆明 市农业局局长
徐 进 市农机局局长
李明华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方育才 市林业局局长
2.人群传播阻断达标技术指导小组。血防办主任任组长,血防所、乡镇血防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制订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和群体反应应急预案。血防所负责查灭螺、人群查病、扩大化疗工作组织实施。血防专科医院负责指导化疗副反应的预防与应急处理。
3.耕牛传播阻断达标技术指导小组。畜牧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动物血防站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动物血防站负责指导乡镇兽医部门耕牛查病、化疗工作技术指导和副反应处理。
4.各乡镇成立相应传播阻断达标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领导、血防组长、畜牧站长等组成,负责各地的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1)查灭螺工作专班,由乡镇血防预防组人员和各村分管干部组成;(2)人群查治病工作专班,由乡镇血防预防组人员和抽调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及村干部组成;(3)耕牛查治病工作专班,由乡镇畜牧站人员及村干部组成。
(二)强化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资料管理是达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市卫生、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及《湖北省血吸虫病资料管理技术规范(2010、2015版)》要求,健全各类病情、螺情的基础数据,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2013-2017年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逐年动态变化的各种图、表、帐、卡等基础防治资料,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保存;分年分类归档,有明细的资料目录清单。做到国家考核方案规定的报表和内容一张不能缺,一项不能少,资料要完整、内容要真实。按照《省血防办关于2017年血防达标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和教育等部门要有2013年以来血防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验收结算等相关资料。
(三)强化质量控制,确保防治成效。各乡镇要进一步提升对血防工作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市血防办要将查治病、查灭螺、晚血救治、病例调查和疫情监测等工作的质量控制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强“事前”培训与“过程”督导,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四)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卫计、畜牧、农机、农业、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根据实现2017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目标要求,作出年度具体的工作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重点投向重疫区,发挥综合防治效益。深化血防联系点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赤壁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的通知》(赤政办函〔2009〕3号)要求,继续实行赤壁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联系疫区乡镇制度,主要工作任务是帮助、指导、督导所联系乡镇开展人畜查治病、查灭螺、钉螺孳生环境改造、以机代牛、洲滩禁牧、流域治理、沟渠硬化、道路建设、林业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经费监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疫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围绕防治目标和任务,按照分级负担、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多渠道的血防筹资渠道和稳定的血防投入机制。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各项投入政策。疫区乡镇政府要根据血防工作需要,组织动员农民投工投劳,在其生产、生活区域开展血防灭螺工作。要加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将血防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装备、仪器、设备等经费列入预算,提高防治水平和能力。要切实加强对血防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六)加强督导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血防工作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完善检查督办制度,市血防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市血防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一是在4月份明查暗访中工作落后的,约谈1个市直部门负责人、1个乡镇负责人、3个村支部书记;二是在6月份达标自查排名后3名,实行预警;三是在10月份省、咸宁市验收不达标的,所在部门、乡镇政府和村支部书记其党政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不得晋升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