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83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7〕21号
主题分类: 旅游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4日
赤政办发〔201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赤壁市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行动方案
根据湖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下达的《关于对赤壁陆水湖景区整改建议》,以《A级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及相关评定细则为标准,全力提升陆水湖景区品质、管理与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开展景区停业整改行动,现制定整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公共基础设施、旅游厕所建设、旅游安全、讲解服务、景区价格、游览项目设施、旅游船舶安全运营等重点方面集中整治,消除旅游景区设施老化、环境恶化、管理弱化、服务退化等现象,切实改善景区环境面貌,建立健全景区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舒适、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为推进陆水湖景区转型升级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本次停业整改对象为陆水湖风景区旅游接待中心、民俗乐园、神龙岛、凤凰岛、好运岛、中华水浒城(郊野一条街)、千岛湖船艇旅游有限公司。
(二)整治重点
1.环境卫生。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乱丢乱吐等问题,消除 “脏、乱、差”等现象;景区内水面无漂浮物,无臭黑水域;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通景公路两侧全面实施“洁化、绿化、美化”。
2.服务质量。各类工作人员数量和服务能满足游客需求,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上岗,服务热情;景区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投诉制度健全,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管理规范;为特定人群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关怀服务;景区内各类商品销售有明码标价;景区内食品安全、卫生,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3.公共基础设施。停车场车位数量充足,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无垃圾、无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牌标线醒目规范,植被绿化良好;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设置合理、图形规范、维护良好,无脱落、无破损、无腐蚀;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无破损;景区公共区域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实施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公布最大承载量,做到实时监测。
4.厕所革命。根据国家旅游局“厕所革命”和全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建设要求,加快景区旅游厕所的改造提升工作,景区内所有厕所的质量等级不低于A级标准,做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
5.景区安全。消防、抢险、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安全警示牌设置数量充足,危险地段标识明显;紧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完善,急救反应及时,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档案齐全。
6.讲解服务。导游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讲解准确体现当地人文历史、用语规范。
7.景区价格。在景区醒目位置公布门票价格及减免优惠信息。门票价格制定和调整幅度,间隔期限、出台时间合规;无捆绑、强制消费,变相涨价;游客的自主选择权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8.游览项目设施。游览项目、内容无缩减,设施安全、规范、整洁,具有较好接待条件。
9.船舶安全管理。船舶检验适航,消防救生设施、船舶操作人员按规定数额配备到位,船舶整洁、卫生,乘坐舒适,垃圾集中收集,每个景点都建设标准的船艇码头。
三、工作安排和整治要求
本次停业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月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7日-4月21日)
陆水湖景区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景区标准及整治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查找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于4月21日前完成制定切实可行的景区整治整改方案,同时要加强动员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4月22日-8月22日)
深入开展景区整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景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消除景区设施老化、环境恶化、管理弱化、服务退化等现象,全面提升景区环境面貌和服务质量。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办公室将于8月5日-25日抽调相关检查人员,采取对口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相关景区开展自查工作;陆水湖景区(点)要对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负责开展所辖范围内旅游景区自查整改工作。通过视频、录音、图片、文字等形式,客观真实记录旅游景区游览环境、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中存在的问题及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8月中旬向上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符合请求。
(三)验收完善阶段(2017年8月23—9月底)
在接受符合的同时,陆水湖景区将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景区管理长效机制,防止整治工作“走过场”、“一阵风”。以全新的面貌迎接2017“十一黄金周”的到来。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以市长挂帅的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提升工作,支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服务功能,督办部门落实责任。
2.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完善旅游服务中心前区及码头建设任务,负责下达落实景区全面停业整改通知;督办各景点和旅游船舶公司完成停业整改工作目标,联合宣传部门做好社会公布及后期的舆情应对工作。
3.市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整治和提升工作,统筹推进陆水湖旅游景区整改工作。
4.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责任分工,共同协作,做好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
旅游景区整治工作是加强景区综合管理、提升品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市旅游景区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陆管委要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落实责任到点到人。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着力打造工作亮点。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抽查、暗访和考核,确保整治工作达到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
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旅游景区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陆水湖景区整治行动。陆管委要开通景区整改热线,广泛接受游客和群众的建议、意见,更好地推动景区转型提升发展。
附件:
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陆水湖景区停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朝曙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训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宋慧宇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饶自斌 副市长
尹军英 副市长
欧阳萍 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局局长
熊泰山 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张学涛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宋东波 陆水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处长
宋志华 市民宗局局长
贺 飞 市住建局局长
谢 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咸闻 市物价局局长
沈卫华 陆水湖办事处党委书记
戴 峰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丰万军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姚承毅 市公安局政委
陈立新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彭志刚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谢 强 市建工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陆管委,饶自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泰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及整改督办工作;
2. 市纠风办:负责将会议决定的整改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的执行工作;
3.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综合相关部门意见,下达景区全面停业整改通知;联合宣传部门做好社会公布及后期的舆情应对工作;
4. 市公安局:负责对民俗乐园僧人身份进一步确认,对景区内打着宗教旗帜进行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及组织予以严厉打击;
5.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内船艇的管理和水上营运安全;对游船安全管理提出建议;
6. 市旅游局:负责对接省市旅游委及相关专家,以A级景区评定标准为准则,对陆水湖景区整改提出建议并对整改工作予以全程指导;
7. 市住建局:负责支持旅游接待中心前区停车场、旅游码头建设,并列于2017年城市建设项目,争取相关资金支持景区整改;
8.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以《湿地公园管理条例》为依据,担负起湿地公园主管部门责任,负责对景区的全面整改提出合理意见,对景区整改过程予以全程监督、指导,争取相关资金支持景区整改;
9. 市城投公司:负责对景区的资源资产进行整合,配合相关部门引进投资主体做好资源的再利用开发;
10.市政府法制办:对景区全面关门整改决定提出法律依据的指导;
11. 市物价局:负责对景区物价进行全程监管;
12. 市建工局:负责对景区相关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13. 市民宗局:负责对景区宗教场所及人员全程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管理条例的行为及人员予以坚决取缔打击;
14.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做好全面关门整改时对外舆情监管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