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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黄盖湖养殖围网围栏、网箱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563824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7〕15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黄盖湖养殖围网围栏、网箱拆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03月22日

有效性: 失效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1日

赤政办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黄盖湖养殖围网围栏、网箱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赤壁市黄盖湖养殖围网围栏、网箱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根本要求,加强黄盖湖生态建设,改善黄盖湖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省、市政府关于拆除黄盖湖水域围网围栏养殖设施和有害渔业设施(以下简称拆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镇实施、政策一致、以奖代补”的原则,同步推进拆围工作。

(二)工作目标:2017年3月底前,围网围栏养殖户自行拆除黄盖湖水域围网围栏、网箱养殖设施和有害渔业设施;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拆围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16年11月— 2016年12月)

1.根据《咸宁市西凉湖、斧头湖养殖围网围栏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16〕64号),制定和完善《赤壁市黄盖湖围网围栏拆除工作实施方案》,黄盖湖镇、余家桥乡根据全市方案制定各自的围网围栏拆除实施细则,报赤壁市湖库养殖围网围栏拆除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拆围指挥部”)备案后统一组织实施。

2.全面摸清围网围栏养殖面积及养殖户基本情况。

3.乡镇政府要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拆围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段任务。

4.沿湖各乡镇、各村全面开展围网围栏拆除动员,由市拆围指挥部统一下发围网围栏拆除通告,沿湖各乡镇明确告知围网围栏养殖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新增加围网围栏养殖生产投入,营造良好拆围氛围。

(二)核定奖补资金、签订自动拆除围栏协议(2017年1月-2017年2月)

1.计算核定每个围栏自动拆除的面积和奖补资金数额,面积的核定以赤壁市水产局核定的、各养殖户签字认可的面积为准,由市拆围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下发到沿湖各镇。

2.沿湖各镇与围网围栏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书,协议书由市拆围指挥部统一印制式样。

(三)自动拆除,兑现奖补资金(完成时限:2017年2月-2017年3月)

1.沿湖各镇负责组织开展拆围工作;

2.在围栏拆除协议期内,由沿湖各镇组织养殖户自动拆除黄盖湖围栏和有害渔用设施,并清除到黄盖湖水域以外指定地点存放和无害化处理,严禁再次投入到黄盖湖水域使用。

3.自动拆除并验收合格的养殖户由沿湖各镇兑现奖补资金,市财政局与各乡镇统一结算。

4.自动拆除后各乡镇兑现奖补资金和网箱拆除人工费的花名册报市拆围指挥部备案。

5.3月底前,所有迷魂阵设施由布阵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由市水产局依法通过强制拆除处理。

(四)检查验收,强制拆除(完成时限:2017年4月)

市拆围指挥部组织工作专班对责任单位区域内拆围工作验收。

对拒签拆围协议、或签订协议但不执行、或拆围质量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拆围对象,由市水产局依法通过强制拆除处理,拆除费用由围网围栏养殖户承担,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公务、带头聚众闹事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三、奖补标准、资金筹措和资金发放

(一)奖补标准。

1.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户,按养殖证登记面积350元/亩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实测面积超出养殖证登记面积部分按无证围网围栏标准进行奖补;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养殖户按 300 元/亩标准实行以奖代补。网箱按每个补助拆除人工费200元。

2.市拆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25元/亩标准列支不可预见费。

3.沿湖各乡镇在拆围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或变更奖补标准,但可对拆围工作行动快、效果好的围网围栏养殖户按50元每亩的标准给予奖励。

4.市拆围指挥部对按期完成拆围任务的镇视进展及效果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拆围任务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资金筹措。拆围奖补资金按照“镇为主体、市级奖补”的原则进行。最后按拆围面积多少划拨到镇政府。

(三)资金发放。

1.拆围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兑付。

2.签订《围网围栏拆除协议书》后,先发放拆围以奖代补预付款,拆围以奖代补预付款原则上定为围网围栏养殖户拆围奖补资金总额的30%。网箱养殖户,不予先发放拆除人工费预付款。

3.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围网围栏的养殖户,经验收合格并将网片存放到指定位置后,由当地镇政府一次性发放奖补余款。对在2017年3月31日前拒签拆围协议、或签订协议但不执行、或拆围质量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养殖户,兑付扣除强制拆除费用后的奖补资金余款。发放余款时镇政府收回《水域滩涂养殖证》,并上交到市拆围指挥部办公室。

4.网箱养殖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经验收合格并将网片存放到指定位置后,由当地乡镇政府一次性发放拆除人工费。对在2017年3月31日前拒签拆围协议、或签订协议但不执行、或拆围质量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网箱养殖户,不予兑付拆除人工费,并依法通过强制拆除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筹措奖补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拆围奖补资金及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费用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列入市财政预算。其中,拆围工作经费按15元/亩的标准执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资金审批手续,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贪污、截留和挪作他用。

(二)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责任,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拆围工作。市水产局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承担拆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方,督办进度,组织验收;市财政局负责核定拆围奖补资金及专项执法费用,安排拆围工作经费,全程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研究制定黄盖湖渔政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方案,落实管理经费;市公安局组成执法专班,负责拆围社会治安工作,对拆围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市水利局负责根据拆围工作需要,控制黄盖湖水位,组织执法力量,参与一线执法工作;市维稳办、信访局负责拆围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及时处理上访事件,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沿湖各镇落实困难渔民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市司法局负责拆围工作的法律解释;市林业局负责制定拆围后湿地生态保护计划,谋划和落实保护项目;市人社局负责制订黄盖湖转产就业培训计划,对符合政策的养殖户纳入社会保障;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渔民上岸搬迁安置工作。

(三)加强后期监管,巩固拆围成果。拆围完成后,各沿湖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一是要制定黄盖湖长远发展规划,科学引导、合理开发,统筹做好拆围后生态恢复工作。二是要加强黄盖湖渔业渔政管理,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坚决杜绝围网围栏养殖抬头,防止围网围栏养殖死灰复燃,坚决取缔迷魂阵、电打鱼等渔具渔法,对渔业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三是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黄盖湖水域湿地保护、生态资源保护、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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