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809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6〕75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0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赤壁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在全市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发动、职能部门联合、社会广泛参与,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化重点区域、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扎实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有效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组织领导
赤壁市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 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宋国武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元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各乡镇(办、场)镇长(主任、场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统筹调度。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孙先锋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民政、综治、住建、房管、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发动网格员将“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壁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函〔2016〕20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大使行动”、“消防示范社区创建”、“村村响”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物业小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2.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开展电气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将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不属于监管范围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
3.扎实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要求,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刑侦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达到“两案”立案标准,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紧盯重要节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集中组织消防安全夜查,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落实熟悉演练规定,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住建局、规划局要将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同步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完成编制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含乡镇)修编工作。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改局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贯彻落实《湖北省城乡消防规划管理规定》。2016年底前,市政公司、供水公司要按照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完成2016年度消火栓建设任务,配合消防大队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维修,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90%以上,消除消防力量“空白点”。各乡镇要加快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全面实现“营房设施完善、器材装备齐全、人员实力强大、队伍管理正规、经费保障有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的工作目标。官塘驿镇、赤壁镇、赵李桥镇2016年要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其他乡镇2017年完成。各村完成志愿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各志愿消防队队员名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消防大队备案。发生火灾时,办事处、乡镇、村组负责人接到应急指挥中心通知后,必须到火灾现场进行处置,组织居民疏散、自救,协助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处理善后工作。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增长应不低于20%,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同时,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2017年3月底前,全市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4.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宜昌会议”精神,将消防工作融入“智慧湖北”建设项目,做好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各乡镇、单位要在本系统内部积极抓好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系统的动态监管,实现可视化调度指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综治部门建立联动机制,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公司要在重要栏目、重点频道、黄金时段推出系列消防报道,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各行业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非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 “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提醒和组织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广泛开展“四清四关”活动(清屋顶、清庭院、清阳台、清楼道,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明火)。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监督员、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监管范围,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强化措施,严肃查处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部门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三)及时反馈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办、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2016年11月30前,各乡镇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沂涛 市公安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18372757963 0715-5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