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253 文       号 : 赤政发〔2016〕30号
主题分类: 扶贫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有效性: 失效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5日
赤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和咸宁市《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咸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在充分总结赤壁市“十二五”时期扶贫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新形势下扶贫攻坚的新要求﹑新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节 “十二五”扶贫开发的成就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赤壁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落实扶贫开发责任,不断探索创新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式方法,全市干部群众发扬“三实精神”(领导实抓、部门实帮、群众实干),抢抓机遇,把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乡、村和贫困户,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五年来,赤壁市累计减贫33767人;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0元,增长12%;开展“三万”活动和首批35个“美丽乡村”试点,152个行政村通车率达到100%;建成30多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示范市通过验收;血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农合参合率持续稳定在100%。
二、基本经验
经过多年的探索前进,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积累了诸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位推进增动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扶贫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列为考核内容,定为“一把手”工程。凡涉及扶贫开发重大事项,由“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解决,最大限度地激发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科学规划指方向,科学制定《赤壁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等纲领性文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绘就了蓝图,各项工作在规划的指引下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发扬“三实精神”,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贫困地区广大干部发扬 “领导实抓、部门实帮、群众实干”的“三实”精神,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积极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积极推行参与式扶贫的理念和方式,通过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增强他们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焕发其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热情,使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把国家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扶贫重点乡、重点村和贫困户。
----开拓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积极适应扶贫工作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各部门、各帮扶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初步形成了“大扶贫”工作机制;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建立了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完善了社会帮扶机制。
第二节“十三五”扶贫攻坚的形势分析
一、发展的新机遇
(一)脱贫攻坚战迎来了中国历史上最后的决胜时期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后冲刺的五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15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决定》指出“必须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提出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提出“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省、市、县三级在扶贫开发上取得巨大成效,为“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一带一路”为精准扶贫提供新的机遇
充分发挥特色产业、生态资源、区位交通等优势,紧紧抓住“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条件,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坚持“四化”同步发展;扶贫开发思路更加清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扶贫力量不断充实,政府、市场、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
(三)市县空前重视,指挥有序
咸宁市委市政府和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咸宁市委市政府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十余日时间连发五个扶贫工作文件,从《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咸办发〔2015〕21号)、《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细则》(咸办发〔2015〕20号)、《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咸发〔2015]16号)到《市领导联系县(市、区)、乡镇、贫困村工作制度》(咸办文〔2015〕11号)等。赤壁市委市政府也于2016年1月下发《关于成立“产业扶贫”等工作专班的通知》(赤办文〔2016〕3号)、《关于印发<赤壁市产业扶贫因村因户施策办法>等“七个一批”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赤办发〔2016〕4号)等文件,对扶贫工作考虑全面细致。
(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发
多年来,我市坚持内源式扶贫方针,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摆脱贫困的愿望强烈。
二、面临的新挑战
(一)扶贫对象“插花”分散
集中连片地区贫困程度大体相当,且相对集中,政策更有条件惠及大多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对象识别也较容易。赤壁作为“插花”贫困市则不同,全市23个贫困村、34758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林场、开发区)。在农村人口中,既有相对贫困、也有绝对贫困。扶谁不扶谁、先扶谁后扶谁,识别难度大,识别精准要求更高。
(二)扶贫产业发展困难
地方特色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处于初级阶段,产、销信息不对称,支柱产业规模小,产业支撑带动能力不强。同时,传统特色优势产业资源发挥不充分、产业体系不全、组织化程度不高,没能形成有规模的致富产业。
(三)科技水平低,农民增收难
90%以上贫困人口缺少发展技能,务工,市场竞争力不强;务农,生产技术不足,对政府帮扶的依赖性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弱,对国家的政策和投入依存度高。科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市场化意识不强,传统的“家庭式”自产自销模式根深蒂固;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机械使用率较低;种植栽培管理粗放、产量较低、优质品种比例较小、市场竞争力低。产业发展基础较落后、底子薄,农民持续增收十分艰难。
(四)扶贫专项资金总量不多
赤壁市为省级插花贫困县(市),扶贫专项资金总量不多,每年200多万元扶贫资金只是杯水之薪,可实施的项目较少,加之贫困群众和移民群众居住分散,影响到了资金使用效果,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赤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以“三维”纲要为基本遵循,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兼顾、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改革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军令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合力攻坚
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区分类别,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三、统筹兼顾,脱贫为要
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攻坚、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切实做到发展扶贫并重,脱贫减贫为要。加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建立阻断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四、绿色崛起,持续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根据赤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制定扶贫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和项目,强化生态保护,确保精准扶贫利民、利国、利生态,实现绿色化、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公正,正向激励
认真执行精准脱贫动态管理规程,建立脱贫信息通报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脱贫管理监督,确保扶贫对象脱贫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目标,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科学制定脱贫成果考核办法。客观评价脱贫工作实绩,将评价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分配相挂钩。
第三节 目标和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逐村逐户逐人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制宜采取“五个一批”的方式,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20年全市23个贫困村、23424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赤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表1:2018年主要目标任务一览表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GDP | 年均增长10.5%以上 |
农村常住居民人口可支配收入 | 年均增长12%以上 |
乡镇通二级以上公路 | 100% |
撤并村通沥青水泥路 | 100% |
农村宽带接入能力 | 100MBPS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5% |
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 | 100% |
大病医疗救助覆盖率 | 100% |
第三章 精准扶贫
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采取超常举措、拿出过硬办法,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扶贫对象精准
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到户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很具体实在的工作,更是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必须建立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机制,有的放矢找准“靶子”,精准确定扶贫对象,实施有效的精准扶贫。精准确定扶贫对象,必须重点把握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程序。
一、坚持户主申请
农村常住户根据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由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或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小组农户贫困情况向村委会推荐扶贫对象候选名单。
二、深入入户调查
各村调查评议小组根据村小组推荐或农户向村委会申请的扶贫对象候选名单,逐组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详细了解掌握每户的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并逐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并填写《扶贫对象现状调查摸底表》。同时各村应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小组人数按村人口规模确定,一般7至10人。
三、认真民主评议
根据调查评议小组入户调查资料和确定的本村贫困人口指导数,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入选扶贫对象排序进行票决确认。
四、公告公示
村里将票决初选的扶贫对象名单首先在贫困人口所在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若有异议,则按票决得票多少予以调整增补。
五、乡(镇)审核上报
各乡镇将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扶贫对象初选名单造册登记,以村为单位填写《扶贫对象调查汇总表》,并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各乡镇以村为单位进行复查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乡镇公示无异后上报市复审。
第二节 项目安排精准
根据资源禀赋,把扶贫项目与贫困农民意愿相结合,“造血式”扶贫与“输血式”救济相结合,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相结合。根据市场,把贫困户吸入产业,实施短期、中期、长期项目配套措施,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使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一脉相承。
一、扶贫项目规划要精准
要按照“因地制宜、缺啥补啥、群众决定、精准扶贫”的原则搞好扶贫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就是要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在充分调研、分析、找准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对症下药确定各贫困村基础、产业、新村、能力、生态等建设内容;对症下药确定各贫困户是扶持建房、治病、上学还是帮助提升能力、发展产业等。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在扶贫项目规划编制中,要设置三个优先层级:第一个层级为解决生存问题,首先切出一部分资金优先解决贫困户的吃、穿以及保障贫困人口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即所谓的“两不愁四保障”问题;第二个层级为解决发展条件问题,在确保贫困户生存的前提下,切出一部分扶贫资金来建设贫困村基础设施,为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奠定基础;第三个层级为解决发展增收问题,即在解决了贫困户生存和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剩下的扶贫资金来发展增收产业。扶贫规划要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三个层级依次优先,层层递进。
二、扶贫项目实施要精准
为保证扶贫项目更精准更高效更优质地实施好,要特别做到两个加强:一是加强群众参与扶贫。项目村组建项目实施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每个小组保证不少于3名群众代表。确保群众参与项目施工单位选择、物资采购、材料验收、工程计量、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全过程。二是加强扶贫项目公示。严格执行项目公示规定,各乡(镇)必须将扶贫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向社会公告。将扶贫项目资金的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批复与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投资规模、资金用途、资金来源、受益对象、补助标准及额度,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大宗物资采购发放情况,质量标准及效益目标等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扶贫项目监管要精准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要规划先行,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管理严密的扶贫项目监管制度体系,从项目的申报、规划、实施、验收、报账的各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制度规范。及时掌握扶贫资金项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项目资金监管全覆盖,确保扶贫效益。对今后的扶贫项目,应在项目实施村公告赤壁市和咸宁市扶贫部门监管电话;每年组织审计、扶贫、财政部门协同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对扶贫项目,尽可能将审计前置,做到先审计后报账。
第三节 资金使用精准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承载着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重要使命。必须在规划编制时对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包括资金的分配、使用对象的确定、使用方向的选择、监督机制的完善等,都要做出科学的比较和分析,明确资金来源,使用方向,明确责任,完善相关机制,切实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一、扶贫资金要“精准拨付”
财政扶贫资金投向必须要符合政策,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贫困乡(镇)、村和贫困群众,坚决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精确瞄准,准确辨别扶贫对象、合理运用各种措施,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拨付、及时拨付,保证好钢用到刀刃上。
二、扶贫资金还要“管的好”
要以规划方案为基础引领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 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还应当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强化外部监管,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三、扶贫资金更要“用得好”
要立足地方实际,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资金等各类扶贫资源,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实现扶贫开发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节 措施到户精准
根据核查掌握的贫困信息,乡(镇)、村要分别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规划,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对致贫原因进行科学分类,大力推行差异化的扶贫模式,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对每一个贫困对象都要做到“三清”(家庭现状清楚、致贫原因清楚、脱贫途径清楚),确保每一个扶贫对象都拥有一套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脱贫方案。
第五节 因村派人精准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组织是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村干部是列车长,决定着车上的乘客能否准点到达目的地。实施精准扶贫,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就要选好村班子和“第一书记”。
对“第一书记”的选派标准,要坚持: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热爱基层和群众工作,熟悉基层党建工作,善于处理和解决复杂问题;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敢于担当,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赤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2015年12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赤组通〔2015〕55号),《通知》公布了从市直单位选派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干部名单,并对“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要求。各“第一书记”应当充分发挥指导、参谋、协调、服务职能,重点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争取所在村按时脱贫。
第六节 脱贫成效精准
通过建立贫困户脱贫村退出工作机制,严格退出程序和标准。对贫困乡村实行“摘帽不摘政策”,鼓励早脱贫,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
一、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应同时达到以下标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或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两后生”全部进入高职、中职学校并顺利完成学业;考上高中、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纳入扶持计划的贫困户有专项资金或小额信贷等资金支持;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贫困村脱贫标准
贫困村出列应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一)贫困村100%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贫困村整体建设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光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确保贫困人口能同全村村民一道,共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扶贫成果。
第四章 基础设施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协调推进的原则,统筹区域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连通内外、功能配套、高效安全、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农村安全饮水
继续实施和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新建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集中式供水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村饮水困难的群体。二是结合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实施管网配套延伸和改造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使贫困村所有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争取2020年底全部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
第二节 农田水利
加快发展农田水利,重点建设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泵站、排灌站等配套设施,针对贫困村组、贫困人口的需要,发展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应急水源、喷滴灌设备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应用推广地膜覆盖、渠道防渗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开展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合理有效利用灌溉水资源。抓紧建设农村塘堰,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工程性缺水乡镇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支持农民兴建“五小水利”等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力争将全市贫困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纳入中央或省级维修养护和建设范围。2017年底完成清淤110公里灌溉渠道,整修69个灌溉塘堰,新建或维修66个小型机泵站的目标任务。
第三节 农村道路和交通
加大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和养护、亮化工程,努力提升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等级,加快农村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道路建设;加大乡村桥梁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加大农村渡改桥建设力度;实施自然村畅通工程和客运到家工程建设;着力农村田间机耕道路建设。2016年底所有贫困村(含原合并村)全部通沥青路或水泥路;2017年安排村组道路硬化改造60公里计划;2018年安排村组道路硬化改造70公里计划;到“十三五”末,实现所有乡村公路达四级公路。
第四节 农村通信与宽带网络
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开发、利用农业信息资源,解决农村信息不畅的瓶颈问题,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服务。加快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移动4G向农村延伸和覆盖,改善农村信息化基础环境。2016年完成新店、官塘驿、茶庵岭、赵李桥、中伙铺、赤壁镇共计14个贫困村光纤到户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其他贫困村光纤到户工程建设;对部分偏远且居住分散的区域,建设4GLTE无线网络,实现无线覆盖;争取2017年底完成所有贫困村光纤到户工程建设,上网速率达100M。
第五节 供电与环保
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贫困村电网建设投入,2016年优先安排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两年内解决贫困村变压器54台,架设10千伏线路28千米,0.4千伏农村动力线路104千米。争取到2017年底,全部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困难,消除供电“卡口”和“低压电”现象。
优先安排贫困村太阳能热水器指标300台,每台补贴1000元,包送货安装到位。积极争取上级环保部门的专项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污水处理项目,争取2017年底完成所有贫困村农村污水处理设计建设,使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第五章 产业发展
从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完善配套分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和支柱产业,增强片区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 赤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产业扶贫因村因户施策办法>等“七个一批”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赤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为区域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奠定基础。
第一节 特色优势农业
利用生态优势和特色农产品丰富的优势,发展精致、特色、优质农业。打造百亿茶产业,延伸茶产业链,推动四个“一体化”建设,即:“茶旅游一体化”、“茶医药一体化”、“茶饮食一体化”、“茶化工一体化”;以水产、蔬菜、水果为重点,壮大比较优势的农业产业规模,大力发展生猪养殖、生态土鸡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积极发展园艺、药材等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农林产业。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产业的,严格按照赤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奖补到位。
专栏1 特色农业基地
茶园基地。2018年底在重点乡镇新建优质低氟高效标准茶园,在中伙铺董家岭、李港村建设优质低氟高效智慧示范茶园,并完成中低产茶园分期分批改造。
笋竹基地。2020年底前在官塘驿、陆水湖、茶庵岭、官塘驿林场等楠竹主产区培育楠竹丰产高效示范林及笋竹两用林基地10万亩。
水果基地。建设神山和官塘驿猕猴桃基地;余家桥、赵李桥、陆水湖特色水果基地;以柳山湖镇、赤壁镇、赤马港办事处为核心的葡萄基地。
蔬菜基地。重点打造以赤壁镇、柳山湖镇、黄盖湖镇为核心的长江蔬菜产业带和皤河沿岸蔬菜走廊。
水产基地。鱼类养殖基地:建设沿陆水河流、绕西凉湖和黄盖湖的精养鱼池;小龙虾基地:建设车埠镇、余家桥乡小龙虾工厂化和规模化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沧湖开发区、神山镇湘莲套养小龙虾基地,在官塘镇泉口湖建设池塘套养基地。在神山镇、官塘驿镇、车埠镇、柳山湖镇、中伙铺镇、新店镇等乡镇建立若干个“稻虾共作”养殖基地。有机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陆水湖、松柏湖、东港湖为核心的有机水产品基地。
畜禽养殖基地。建成生猪养殖场(小区)50个、肉牛养殖小区15个、肉羊养殖小区20个、肉禽养殖场(小区)18个、蛋禽养殖场(小区)40个。以适宜养殖区为重点,建设10个无公害畜禽(蛋)产品供应基地
特色花卉板块基地。主要分布在赤马港办事处、蒲圻办事处。
第二节 工业
按照调整结构、壮大规模、提升层次、做大总量的总体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促进工业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生产要素驱动型向科技创新驱动型的转变,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生效。到2020年,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8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年均达到8%以上,确保规模企业达到300家,年均增长20家左右。
专栏2三大“百亿”产业
“百亿”茶产业。到2020年,全市茶园总面积达到17万亩,其中无性系低氟良种茶园5万亩;茶叶总产量达到6万吨,其中砖茶5.5万吨,茶叶企业经济实力与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市茶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其中生产产值10亿元,砖茶加工及精深加工产值50亿元,茶文化旅游开发、物流包装及其他配套服务业10亿元,茶产品市场营销产值30亿元。
“百亿”应急安全产业。到2020年,应急安全产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创新产品的科技型骨干应急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科技创新平台5个。
“百亿”电子信息产业。到2020年,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科技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研发中心3个,产值100亿元,增加值30亿元。
第三节 现代服务业
“十三五”时期,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推动服务业升级明显提速、比重明显提高、水平明显提升。提升金融和各类中介服务业;适应新常态,把握当下健康、养老等紧迫的民生需求,以服务本地居民,辐射周边城市圈为导向,充分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形成经济发展的新供给、新动力,全力推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达到44%左右。
专栏3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工程
金融服务业。支持现有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设点布局,合理增设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扩大基础金融服务的地域辐射面,大力推进“金融下乡”、“金融支农”与“金融扶贫”,发展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对有需求的重点贫困户实行“10万元以内、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稳步推进贫困村互助金试点,探索小额扶贫贴息与互助金整合使用办法,降低贫困户贷款门槛,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力度。
中介服务业。以创建门类齐全、结构优化、执业规范、区域辐射竞争力强的中介服务业体系为导向,积极引进一批国内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赤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与本地中介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合作。重点发展会计税务、法律咨询、金融中介、科技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人力资源、航运贸易、广告会展、碳交易中介等
养老健康产业。推动养老服务深入社区、农村,在全市每个农村村委会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物品代购等适老服务项目,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民家庭服务。在乡镇,逐步推进综合性居民服务网站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整合全市居民家庭服务行业资源,推动建设统筹城乡的家庭服务业网络平台,促进供需快速对接和行业规范发展。
电子商务业。用好“全国电商示范县”称号,加快互联网对传统一、二、三产行业经营模式的渗透和创新,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制造业、传统商贸服务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贫困村被评定为村淘示范村的,奖励1万元;贫困户建立达标村淘网点的,每户补贴5000元。
现代物流业。发挥地处长江经济带、长江航道与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京广铁路、京广高铁的交汇地带的区位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到2020年,建成4个产值过亿的物流园区,3家年营业收入过亿的物流企业
第四节 文化旅游业
放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效应,强化“三国赤壁”、“万里茶道源头”品牌的市场震撼力及旅游辐射力,全面提升以文化、生态、休闲旅游为核心的多元化产品体系,把旅游发展成全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引领产业,努力将赤壁建成“华中地区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发《赤壁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体现赤壁传承历史文化、包蕴乡村风情,突出休闲度假的布局思路,全面构建“一心、两极、三景、四线”的旅游产业空间布局(注:“一心”即以“城市绿肺”为核心;“两极”即是以两个世界文化品牌“三国赤壁故地”、“万里茶道源头”为引擎;“三景”即指柳山湖镇的“田园柳山”、沧湖+黄盖湖的“荷色新村”、余家桥乡的“百果八景”;“四线”即“一湖两山生态休闲线”、“文化研学休闲线”、“汤茶养生休闲线”、“乡村度假休闲线”。)。到2020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力争达到1261万人次,年均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115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
对获评国家或省级旅游名村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贫困户发展农家乐经验收后,每户补贴1万元;农家乐吸纳贫困人口常年就业的,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乡村农庄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专栏4旅游业发展重点工程
重点景区提升。推进赤壁古战场5A景区创建工作,加快龙佑温泉景区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开发羊楼洞茶业古镇、葛仙山野樱谷景区。
旅游集散体系。新建赤壁旅游服务中心(一级)、古战场景区旅游服务中心(二级)、羊楼洞旅游服务中心(二级)、陆水湖旅游服务中心(二级)。
智慧旅游工程。建设赤壁公共旅游信息服务平台。
第五节 光伏扶贫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太阳能资源、建设条件和接入条件好、有发展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和无集体收入来源的贫困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和光伏产品。大力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或周围空闲地安装3-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收益归贫困户所有。大力推进小型光伏电站扶贫,利用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50-100千瓦左右的小型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村所有或贫困户共同所有,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的现金收入。
第六章 教育培训
按照“扶贫重扶智” 的思路,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发展多方面、全领域的精准脱贫文化教育事业,实现“教育培训阻断一批” 。
第一节 教育与文化扶贫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确保每一个适龄对象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简化“雨露计划”补贴对象认定程序,加大贫困对象教育的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生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以及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贫困学生严格按照赤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奖补到位。
加大贫困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村民自主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重点支持贫困村文化骨干培训,加大文化下乡力度。建设一批特色文化村,加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深入挖掘“一红一绿”文化资源,促进乡村文化产业发展。
大力宣传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事例,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彻底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基层干群扶贫攻坚斗志,营造万众一心、奋发有为的氛围,率先实现“精神脱贫”。
专栏5 教育扶贫
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
义务教育。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学费、课本费全免。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特殊教育。建档立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免所有费用。
高中教育。建档立卡的免学费,另每学年补25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0元(含中职国家助学金2000元、扶贫办雨露计划3000元。)
专、本科。建档立卡考取全日制专科、本科的,奖励助学金2000元以上,并可利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贷款助学。
第二节 技能培训
充分利用赤壁现有培训资源和具有一定规划的农业生产基地,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适龄的具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进行培训,帮助贫困人口掌握一至二门种植、养殖业技术和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对在赤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机电信息学校、万通汽车职业技术学校、蒲纺技工学校、蒲纺桃花坪服装学校参加车工、育婴师、营业员、电工、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收银员、家政服务等工种培训的贫困学员免收书本费及培训费(参加驾驶员培训的补贴800-1280元)。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能继续升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初、高中毕(结)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役培训的,除免收培训费外,培训期间每人每天按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第三节 创业就业
千方百计推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政策引导,牵线搭桥,企业帮扶等形式尽可能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外出务工贫困人口中,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标准申请社保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对就业困难贫困户,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环卫、养护道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努力实现18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就业。加大创业帮扶。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创办各类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与扶持政策相挂钩的带动增收责任机制,激励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人口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劳动力的投入为主,吸引和带动扶贫对象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凡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劳动年龄内(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一次性享受市财政贴息2年。
贯彻落实《湖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先富帮后富”的基本理念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切实加大对贫困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组织实施力度。
第七章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科学规划、有序实施、讲求实效原则,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建设与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实行“交钥匙”工程,即房屋竣工验收后直接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确保贫困户搬得起、住得稳、可发展、可致富。易地扶贫搬迁的搬迁、安置、建设、资金、组织等管理问题按《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赤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办理。
第一节 扶贫搬迁
针对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匮乏,扶贫成本过高,就在脱贫区域内人均纯收入难以达到国家精准脱贫标准,地质灾害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住户开展易地扶贫搬迁。
一、建档立卡核心人口搬迁
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根据搬迁工程项目数量,合理确定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集中进行招标,减少招标次数和时限,降低招标成本。施工图纸必须经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国家强制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搬迁建设用地应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少占耕地原则。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采取楼房与平房、单元房与独体房相结合。单人户按40平方在原址就地建房或集中安置。
在项目施工建设前,乡镇政府必须按照要求与审核锁定后的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搬迁户在入住前必须住新迁旧,连体建筑户在安全不能保障时可以暂缓拆除。搬迁后的腾退土地应及时予以复垦,促进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改善。
搬迁户原则上人均自筹0.25万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鳏寡孤独残特殊困难户不自筹)。群众自筹资金由各乡镇暂时代管。
建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档案,由住建局档案馆统一归档保管。安置点、搬迁户的原址原貌、基础设施、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搬迁户的住房等方面要有对比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
表2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进度表
各乡镇 | 合计 | 2016年 | 2017年 |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
赵李桥镇 | 7 | 33 | 112 | 7 | 16 | 48 | 4 | 17 | 64 |
官塘驿镇 | 21 | 62 | 207 | 5 | 46 | 157 | 19 | 16 | 50 |
新店镇 | 7 | 56 | 182 | 4 | 30 | 91 | 3 | 26 | 91 |
合计 | 35 | 151 | 501 | 16 | 92 | 296 | 21 | 59 | 205 |
二、同步贫困人口搬迁
1.全市同步搬迁363户1364人,总建筑面积约45000㎡,总投资8000万元。
2.两条扶贫公路(羊楼司至羊楼洞、万亩茶园至余家桥乡)涉及全市3个乡镇11个村363户1364个贫困人口,通过扶贫公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相结合,可带动周边贫困人口经济发展,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环境,使贫困人口早日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3.同步搬迁政策另行规定。
表3 同步搬迁实施计划进度表
各乡镇 | 合计 | 2017年 | 2018年 |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村数 | 户数 | 人口数 | |
赵李桥镇 | 4 | 162 | 500 | 4 | 65 | 216 | 4 | 97 | 284 |
新店镇 | 2 | 53 | 278 | 2 | 24 | 129 | 2 | 29 | 149 |
余家桥乡 | 5 | 148 | 586 | 5 | 62 | 243 | 5 | 86 | 343 |
总合计 | 11 | 363 | 1364 | 1 | 151 | 588 | 11 | 212 | 776 |
三、扶贫资金计划
表4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计划安排表
总投资 | 安置住房投资 (含配套建设投资) | 迁出区生态修复(含宅基地复垦)投资 | 产业 扶持 投资 | 扶贫配套道路投资(羊楼洞至羊楼司、万亩茶园经新店至大岭) | 同步搬迁投资 | |||
28520万 | 3020万 | 150万 | 453万 | 15700万 | 8000万 | |||
2016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7年 | 2018年 | |||
1840万 | 1180万 | 8000万 | 7700万 | 3100万 | 4700万 |
第二节 危房改造
针对资源区位交通相对便利,但无能力改善住房条件的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贫困对象家庭收入、人员构成情况,合理确定改造地址、改造面积,规划建设一批就地、就近改造升级的农村居住区。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翻番,确保贫困危房户有安全住房。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表5 危房改造计划表
各乡镇 | 合计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户数 | 人口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户数 | 人口数 | 户数 | 人口数 | |
赵李桥镇 | 67 | 213 | 33 | 105 | 23 | 73 | 11 | 35 |
赤马港 办事处 | 105 | 336 | 34 | 109 | 31 | 99 | 40 | 128 |
车埠镇 | 785 | 2504 | 300 | 957 | 260 | 829 | 225 | 718 |
蒲圻办事处 | 12 | 38 | 7 | 22 | 5 | 16 | 0 | 0 |
陆水湖 办事处 | 89 | 284 | 29 | 93 | 27 | 86 | 33 | 105 |
官塘驿镇 | 278 | 887 | 93 | 297 | 93 | 297 | 92 | 293 |
神山镇 | 263 | 838 | 92 | 293 | 86 | 274 | 85 | 271 |
茶庵岭镇 | 146 | 466 | 76 | 242 | 40 | 128 | 30 | 96 |
赤壁镇 | 85 | 271 | 70 | 223 | 15 | 48 | 0 | 0 |
中伙铺镇 | 111 | 355 | 40 | 128 | 40 | 128 | 31 | 99 |
新店镇 | 301 | 960 | 137 | 437 | 100 | 319 | 64 | 204 |
余家桥乡 | 170 | 543 | 80 | 255 | 50 | 160 | 40 | 128 |
沧湖开发区 | 30 | 96 | 12 | 38 | 10 | 32 | 8 | 26 |
官塘驿林场 | 28 | 89 | 13 | 42 | 8 | 25 | 7 | 22 |
合计 | 2470 | 7880 | 1016 | 3241 | 788 | 2514 | 666 | 2125 |
第三节 生态建设与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生态林产业。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态补偿机制。对贫困村贫困户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坡耕地,优先实施退耕还林。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推广环保实用技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加快推进区域特别是重点乡镇集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能力及无害化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和集中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手段,积极推进垃圾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加快推进贫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第八章 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医疗求助帮扶一批、政策供养兜底一批”,提高农村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
第一节 医疗卫生扶贫
加大全市23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在资金和政策上向贫困村倾斜,重点做好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及医疗器械添置;加强对贫困村卫生室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每年进行为期两周的专业知识培训。对贫困人口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与贫困人口的契约服务关系,实现对贫困人口卫生服务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每季度组织医疗服务团队对贫困村进行一次义诊、咨询等医疗服务活动,让贫困人口在家门口享受到医疗服务。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为贫困人口开辟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专人引导、咨询、诊疗、住院、结算支付和优惠减免等就医服务。每年对血吸虫疫区贫困村进行一次钉螺调查和灭杀;对疫区贫困人口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吸虫病普查,免费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贫困村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率达到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贫困人口优先纳入计生优质服务对象,落实节育手术费全额报销,免费办理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
专栏6 医疗救助措施
1.通过农合基金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为贫困人口提供新农合与商业医疗保险双重保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2.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救助对象在我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预先缴纳治疗总费用的30%;在我市新农合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预先缴纳治疗总费用的15%。出院时再按相关补偿政策进行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3.提高救助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救助对象报销取消起付线,年报销封顶线从12万提高到20万。参合救助对象年度累计住院费用,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及新农合已补偿费用,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达10000元以上,进入大病保险,其中10000元-30000元部分按55%补偿,30000元-100000元部分按65%补偿,100000元以上部分按75%补偿。新农合报销后,进入民政大病救助,剔除不可报销费用及新农合已补偿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设起付线,按70%予以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6000元。
4.救助对象门诊慢性病患者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通过新农合慢性病评定审批,可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偿。门诊慢性病医疗费年度限额补偿分为甲、乙两类,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按60%比例进行补偿,甲类年度限额补偿1000元,乙类年度限额补偿600元。门诊慢性病患者每年五月份核定一次,由所在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二甲以上医院病历资料认定后报镇合管站审核、市合管办复核后确定。
5.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2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重大疾病救治实行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重大疾病患者经市合管办审批后,在指定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采取规定的治疗方式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重大疾病救治补偿标准报销。符合大病保障范围的病种,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按70%补偿。并纳入患者当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一并计算。
6.实施0~14岁残疾人全免费康复工程。救助对象中0―14岁的残疾人享受全免费康复工程。
第二节 低保政策兜底保障
按照“应保尽保、保障兜底”的原则,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五保救助范围,适时提高低保五保标准,实现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按照城乡低保对象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原则,建立低保标准、五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制度建设,确保低保户和五保户全部脱贫;搭建政府救助、社会救助与贫困人口救助需求相结合的救助信息平台,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基金,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扶贫救助。实施关爱脱贫行动,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特殊扶持,支持乡镇设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
专栏7 救助标准
1.所有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每月补助640元标准给予救助。
2.对纳入政策兜底扶贫对象中的一般对象,按照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64元标准,补差后达到3840元/人/年。
3.对纳入政策兜底扶贫对象中的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校学生(含已成年但在高校就读)、重残(一、二级)和重特大疾病人员(含精神疾病),按照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92元标准,补差后达到3840元/人/年。
第九章 改革创新
第一节 强化金融支持
坚持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放大扶贫资金效益为手段,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机制为支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实行金融扶贫特惠政策。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人口。重点扶持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投资等增收创收项目。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协议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也应给予充分支持。
由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和承办银行信贷员组成信用评级小组,按照贫困户诚信度(占比40%)、劳动力(占比25%)、劳动技能(占比25%)、人均收入(占比10%)四项指标(具体评级标准由市人行统一制定),进行评级授信,并统一发放信用贷款证。评级授信采取“一次评级、统一授信、用信共享”的办法。原则上60分以下不授信,60-69分授信额度3万元,70-79分授信限额5万元,80-89分授信额度7万元,90分以上授信额度10万元。具体用信额度由各承办银行自主决定。
第二节 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
加强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市场扶贫、社会扶贫力度,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增大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深入开展“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活动,建立帮扶需求对接平台,实现精准扶贫帮困。以“10·17”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开展系列社会扶贫活动,形成大扶贫、大社会、大促进格局。
第十章 实施保障
建立健全“1+N”政策支撑体系。咸宁市委市政府已发布了《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精准脱贫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咸发〔2015〕1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咸办发〔2015〕21号)等系列文件;赤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赤办发(2016年)4号等文件,以上述文件为政策支撑,应进一步探索建立精准扶贫的约束机制、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创新机制、问责机制等,以保障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力推进、决战决胜。
第一节 严格落实扶贫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精准扶贫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强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责任,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推进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政策指导,跟踪督办。按照“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二年结硬账”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把考核情况记入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责任管理目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对行动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通报批评。坚持“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扶贫一线作为、业绩在扶贫一线建造、作风在扶贫一线检验、政绩在扶贫一线考评、民心在扶贫一线融合”;坚持“到村到户”责任制,从市到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现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易地搬迁到村到户、医疗救助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兜底保障到村到户、金融扶持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光伏扶贫到村到户“八个到村到户”,确保精准扶贫不出虚招、不走过场。
赤壁市2015年11月以来,连发赤办发(2015)35号、赤组通(2015年)55号、赤扶指办发(2015年)3号、赤办文(2016年)3号等文件,各扶贫工作队、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产业扶贫”7个工作专班应切实履行责任,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明确精准脱贫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脱贫销号,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
第二节 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首先是开展市领导结对挂点。按照“下联一级、蹲点到村、扶贫到户”原则,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蹲点指导一个贫困村;乡(镇)领导每人蹲点帮扶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户以上贫困户。其次是市直部门结对驻村。
所有帮扶单位都要在所驻贫困村公告二年帮扶规划、年度帮扶计划、干部帮扶贫困户名单及驻村工作队机构、职责、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等情况,向本村群众公开承诺待办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驻村工作队一定五年,贫困村不出列,贫困户不脱贫,工作队不撤离。再次是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在全市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市直单位都要安排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并重点入户指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选准一个脱贫项目、开拓一条增收门路、落实一套帮扶政策,帮助贫困对象发展生产、就业增收。
第三节 严格落实约束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咸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8日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实施细则》(咸办发〔2015〕2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市直单位及乡(镇)领导深入扶贫一线现场推进全年不少于12次,围绕精准扶贫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的落实等进行协调督办;各单位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不少于2次,全面谋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在综合考评中的权重;要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结果和减贫效益等情况;2017年前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等。有关乡镇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具体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扶贫办。
第四节 建立扶贫激励机制
以贫困村、贫困户帮扶脱贫方案作为政府投入的依据。建立扶贫对象脱贫激励机制。对提前脱贫的贫困人口、贫困村,继续“扶上马、送一程”,到2020年前,扶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口帮扶单位不撤。
以方案作为帮扶政策前提。建立精准脱贫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扶贫政策贴息。各乡(镇)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对提前脱贫的村级干部给予相应奖励。
以方案作为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多考合一”统筹实施考评依据。对提前脱贫的贫困乡(镇),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并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未能如期脱贫的,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先资格。对提前脱贫的贫困村,对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第一支部书记”予以嘉奖,对未能如期脱贫的贫困村,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该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先资格。
第五节 严格贫困退出机制
严格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标准和脱贫程序。贫困人口脱贫销号要严格按照赤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2016年8月4日下发的《赤壁市贫困人口退出验收办法》执行,具体程序是“核查申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送达告知——镇审核上报——赤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复审——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备案——数据录入——第三方机构验收——资料归档”。贫困村脱贫出列要严格按照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2016年6月23日下发的《咸宁市贫困村出列验收办法》(咸扶康部发[2016]6号)执行,具体程序是“村级自查——乡镇普查——县级初评——咸宁市验收——省级核查——脱贫销号”。建立贫困后续扶持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