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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248 文       号 : 赤政发〔2016〕25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全面清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衔接湖北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审核论证,市人民政府决定承接行政审批项目2项。

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定不移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抓紧做好衔接落实,继续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放权给社会,释放市场活力。要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要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下放层级

备注

1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准运许可证的核发

市(州)林业主管部门

下放至县(市、区)林业部门

“三有”:属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2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市(州)林业主管部门

下放至县(市、区)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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