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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78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6〕 45号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赤壁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16〕2号)精神,明确2016年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重点,根据《湖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49号)要求,特制定本年度行动计划。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实行“绿色崛起”建设强而优的中等城市、创建湖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湖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6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全面推动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战略的全面升级,探索构建在新常态下抓好质量工作的新架构、新机制。全面启动争创“湖北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强委),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议事机制,确定质强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在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十三五”期间及本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质量宣传,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市质强办、市质强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负责)

二、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各项改革举措,做好“接、放管服”工作,整治“红顶中介”;完善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对接咸宁市大数据中心,形成四级服务体系和信息系统,开通移动APP平台。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市质强办、质强委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好国家政策,以质量指标的硬约束手段提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集约化能力,加速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积极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抓手,以高新技术、新能源领域为重点,促进质量创新与升级。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重点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深入推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各乡镇、办事处,赤壁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对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行业产业产品质量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质量问题整治和质量提升措施,促进产业质量升级换代。在煤炭、钢铁、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全市优秀制造、服务企业积极参加湖北省、咸宁市和本级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以制造业为重点,选树先进标杆企业,开展对标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旅游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建立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组织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各项技能等质量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深入推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市质监局、经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科技局,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

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创新发展动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绿色集约、优化经营环境上下功夫。重点推动产业集中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旅游区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区域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建基地上下功夫,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高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示范基地引导体系,推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以有机农业为突破口,重点发展有机茶叶、蔬菜、水产、水果,建成规模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打造精品展示样板。健全展览交易体系,加快中国绿色生态产业交易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杆企业。建立完善推动品牌发展长效机制和制度措施,将品牌建设纳入政府各部门工作考核,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各乡镇、办事处,市商务局、旅游局、发改局、科技局、质监局、经信局、财政局、工商局、农业局,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继续实施“千百十”卓越绩效工程,引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全面导入卓越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导入卓越管理模式的范围,力争在旅游、医院、学校等领域树立行业新标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探索和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消费品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市质监局、经信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改善,强化服务和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六)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大会战和各类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淘汰超期、超年限使用的特种设备。依法打击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大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以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湖北省著名商标等为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整治酒驾、毒驾等道路违法安全整治,认真查处无证网吧和违规经营行为。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销售假药、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推进“质检利剑”、“红盾护农”、“红盾质量维权”等行动。深入开展消费品、婴幼儿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学生用品、汽车产品、车用燃油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整顿农资、建材市场秩序,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查处餐饮、酒店等服务业“欺客、宰客”行为,创建“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深化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 (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工商局、旅游局、住建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局、文体广新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证后、农业投入品、重点产品、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各类食品企业监管,严惩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学校食堂及饮用水、农村饮用水设备建设,加大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节水产品及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抽查。继续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提升农业标准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质量和水平,促进赤壁食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卫计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八)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

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大力推广工程质量标准化,切实加强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积极实施“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监督检查。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及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对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及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加强水利工程实体和行为质量监管,为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建设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强化过程监管,深入推进工程标准化、信息化,提升工程品质。(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九)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提升

建立旅游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旅游行业标准编制与实施,提升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政府质量奖和名牌评价向服务行业延伸,鼓励服务行业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打造我市服务业优势品牌。大力开展旅行社品质评定工作,树立旅行社的品牌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强化对旅行社监管,提升旅行社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贯彻饭店星级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抓好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工作。通过政策引导、适度扶持、市场化运作,完善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功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改造农村危房。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健康赤壁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健全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各乡镇、办事处,市旅游局、商务局、卫计局、住建局负责)

(十)完善执法平台建设

加大信息公开和共享力度,强化举报投诉、办案过程、执法案源综合管理,实现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程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对质量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一的有效打击力度。着力用好缺陷产品召回手段,将召回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在内的一般消费品。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12315、12365、12312、12331、12330”热线等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监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局、安监局、农业局、旅游局等质量强市各成员部门负责)

(十一)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

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快推进抽样监测大数据分析利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新发风险监测。完善学校食品和农村用药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促进学校食品、农村用药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有效防范校园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构建多渠道、多途径、广覆盖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特种设备、煤矿、非煤矿山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警防范机制,有效管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有效防范外来病毒传入。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市质监局、食药监局、卫计局、教育局、经信局、工商局、安监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十二)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以环境治理为重点,建立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严格钢铁、水泥、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准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动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强化环境污染执法。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燃煤锅炉标准化管理,坚决淘汰高能耗落后锅炉。改善全市水质,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探索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规章制度,强化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科技局、质监局、环保局,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系统,实施企业标准公示、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标杆企业注重诚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完善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市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旅游局、质监局负责)

(十四)改进企业服务,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

以“打假保名优、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实施惠企为民措施,深化“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建立专家定点帮扶制度,做好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帮扶重点企业解决质量隐患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质量发展水平。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产品研发、质量攻关投入。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标准研制等综合服务,鼓励中小企业完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体系。(各乡镇、办事处,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

四、推动社会共治,形成质量提升合力

(十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构建质量共治

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广泛开展质量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质量发展观,加强质量、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文化理念,将赤壁质量文化精神转化为社会、企业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继续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等“多城共创”工作。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城市“绿色发展提质增效”活动。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年内建立1-2个县(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每年开展一次质量教育培训。健全质量发展协调和政府各部门质量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质量问题。建立质量强市成员单位网络联系平台,探索质量共同推进机制和联合发布机制。深入开展“质量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和质量先进典型,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市质强办、教育局,文体广新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农业局、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十六)推动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深入开展本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调质量、品牌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实施年度考核,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市质强办、质强委成员单位负责)

各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本部门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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