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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强综合利用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763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6〕 15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强综合利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我市油菜、小麦即将进入收割高峰期,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确保《赤壁市2016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到实处,改善大气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现就做好我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乡镇(办)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禁用并促、综合施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协助联动及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露天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制定露天禁烧工作方案

各乡镇(办)要开展秸秆资源调查,摸清秸秆资源情况和利用现状,制定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要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的目标,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三、强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加快建设秸秆收储体系,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作体系。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发展秸秆加工企业。拓展生物质发电企业原料供应渠道和来源。多措并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逐步构建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形式利用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加快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和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途径,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大力发展秸秆沼气,稳步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热解气化项目建设。

四、严格依法打击秸秆焚烧行为                      

构建市、镇、村、组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检查、乡镇监管、村组落实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每年5月至6月和9月至10月的禁烧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区域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建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对辖区内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办)是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项任务具体到村组,到驻村干部,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同时,市发改、财政、科技、公安、国土、环保、农业、电力、物价、气象以及宣传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在编制工作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化发展、加强监管执法和健全奖惩机制等方面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人民政府将组建专班,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和个人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

各乡镇(办)贯彻落实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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