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563233 文       号 : 赤政发〔2016〕4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6年01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15〕61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咸政发〔2015〕23号)精神,以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对象和时间
普查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的调查,是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普查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涉及“三农”各个方面,情况复杂,业务和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负责组织和领导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乡镇办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乡镇办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保证其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务工补贴,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普查经费保障
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重点保障设备购置、业务培训、宣传动员、“两员”劳动报酬及补贴等支出需要。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落实责任,勤俭节约,确保普查经费发挥最大效益。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完成。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普查。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以村(居委会)为起报单位配备配足计算机,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叶文华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良永 副市长
副 组 长:李亚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志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子贤 市财政局局长
王佳兴 市统计局局长
宋建平 国家统计局赤壁调查队队长
成 员:马少华 市农办副主任
汪庆华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张新洲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黄锦文 市发改局副局长
魏水华 市林业局党委委员
叶应礼 市防办副主任
成传梁 市水产局副局长
但功泽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姚伟清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曾 健 原市特产局副局长
杨维武 市农机局副局长
陈华荣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吴刚林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副队长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亚成兼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陈华荣兼任第一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