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壁市2015年度省级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整合支农资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20日
赤壁市2015年度省级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整合支农资金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完善农业投资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召开2015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及省级财政项目县《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审查会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拨付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4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5〕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湖北省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按照市委“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总体要求,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坚持发展现代农业为抓手,以扶持壮大优势产业为导向,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规划引导、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为手段,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拓展农业功效和空间,确保农民增收,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创新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领域;逐步建立农村公共产业投入新机制;创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机制,促进政府和部门职能的转变,加快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障体系;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优化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初步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构建投入稳定、项目结构合理、政策反映灵敏的资金支持与保障体系;提高支农资金整体效益,确保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三、整合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整合支农资金和实施项目,实现全市统筹安排,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的原则。打破行业、区域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中央、省、市和县本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形成引导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确定优势产业和“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方案,选择一批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撑有力、带动强劲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分期分批集中投入,全力支持,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四)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扶持政策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单位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创新投入机制,创新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确保中央、省、市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五)坚持强化监管,追踪问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支农资金申报使用、审批程序,强化对项目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整合内容
在维持现有各类支农资金投入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支农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除防汛抗旱、救灾等特殊用途资金外,对财政管理分配的各职能部门支农资金和农口部门预算项目建设的资金及各类社会融资、受益主体投资等进行整合。具体如下:
2015年整合资金项目2个,整合资金约1030万元,即赤壁等四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鄂土资批〔2012〕195号)750万元和赤壁市沿江滨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发项目)280万元。赤壁等四个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于2012年由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批〔2012〕195号批复,批复总投资2999万元,其中赤壁镇投资约750万元,建设规模999.7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01.63公顷。赤壁镇项目建设范围:赤壁镇周郎嘴村、太平口村、九毫堤村、石头口村。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对田间清淤排水沟长128.7km、护砌农渠长128.7km、新建涵闸12座、新建及改造小型机泵站22座。2012年省财政厅先后以鄂财建发〔2012〕318、328号下达资金2099万元,2015年以鄂财建发〔2015〕95号下达资金300万元。赤壁市沿江滨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财政农发项目,项目已申报,正在等待批复,项目财政资金预计840万元,其中赤壁镇项目投资约280万元,建设范围:赤壁镇和柳山湖镇,其中赤壁镇建设范围为石头口村,主要建设内容:沟渠护砌长64.8km、整修涵闸5座、新建及改造小型机泵站5座。
五、保障措施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难度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必须健全领导体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一是市政府成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农办、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办、畜牧兽医局等。二是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农办、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区域发展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农田水利项目整体推进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土地整理规划,搞好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管理和监督使用项目资金;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支农资金整合作为支持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制度创新,多方筹措资金。通过项目整合来带动资金整合,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项目资金整合机制。重点是要把握好项目及资金申报关、使用关和监督关,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支农资金整合格局。
1.整合支农项目。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三制”:一是实行项目申报会审制,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性质不改、要求不降”的原则,根据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选择产业、选择区域,由相关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会审;二是实行项目整合会商制,在不改变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向的前提下,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协商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确定各个项目的重点建设内容和衔接关系,形成项目实施合力;三是实行项目备案制,项目整合方案确定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2.整合支农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把各类支农资金捆绑起来使用,切实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次拨付的现象。
3.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资金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对社会团体、法人、个人投资的建设工程,参照民办公助的形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和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特别要加强对整合后支农资金的监管,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科学规划,统分结合。为确保部门资金整合整出实效,本着“相对集中、绝对独立”的原则,各涉农项目单位集中讨论,科学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并制定出科学、合理、实效、可行的整合方案,合中有分、分中有合、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确保规划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按照整合支农资金方案,将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严格实行“问责制”,并采取领导督、专班督、会议督等多种形式,强化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