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3-156366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3]85号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有效性: 废止 发文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赤壁市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我市基层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监察发〔2013〕3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竭诚服务为先导,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扎实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主动作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创优赤壁经济发展环境,为建设廉洁赤壁、效能赤壁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重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吃拿卡要问题,“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等;着重解决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问题等,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站所,使基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努力做到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行为规范。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所属具有执法职能的站、所、队等执法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四种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扎实开展思想教育,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
(二)做到五个规范。1.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单位“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保证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合法。2.规范自由裁量权。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目录。对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事项。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合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4.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和执法纪律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执法文明。
(三)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制、评议考核制等制度。建立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绩效管理、网上管理、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逐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坚持“凡进必考”,将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招录进入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落实执法经费保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和淘汰机制。
(六)扎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是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围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结合“学创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理庸懒散奢等活动,认真制定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标准,组织各类基层站所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评议考核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评民说”,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基层站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促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五、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自查清理阶段(2013年10至11月上旬)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队伍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掌握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围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清理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权限是否明确,自由裁量权是否细化和规范,执法项目、依据、权限、流程、标准和执法结果是否公开和公示等内容,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考评制、罚缴分离等制度是否落实和执行,重点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执法缺位、越位等问题。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精心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联系人和电话以及2013年以来的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及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方案和《赤壁市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赤壁市 基层站(所、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报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2013年11月中下旬)
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自查情况,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专班,根据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资料、实地走访调查、暗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并对乡镇办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办也要组织专班开展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管相配套,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联合专项检查、执法案卷专项检查、罚款收缴分离专项检查等专项活动,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执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检查结果将作为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12月)
各行政执法单位针对自查总结和工作专班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12月底前,各乡镇办、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将整改工作和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总结报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的工作成效要坚持“民评民说”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准,促使行政执法单位在争创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创建活动开展不力、人民群众不满意、问题较多、反映较大的行政执法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重点督办。对反面典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赤壁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华金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伟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王茂炼,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但立波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周玉兰、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李红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熊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但立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的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规范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考评工作、与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与《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处理好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制度,严格督查标准,督促工作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对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迟缓的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调研。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研究,确保分类推进。要抓住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基层执法工作的特点、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赤壁市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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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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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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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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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机构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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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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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基层站(所、队)总计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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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执法人 员 |
(人) |
持省政 府执 法证 |
(个) |
持 部门 执法 证 |
(个) |
未办证 |
(个) |
协 管人 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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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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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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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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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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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情况(件) |
行 政 许 可 |
行 政 检 查 |
行 政 处 罚 |
行 政 征 收 |
行 政强 制 |
行 政 登 记 |
行 政 裁 决 |
其 他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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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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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案 卷 评 查 数 量 |
类 别 |
立案(件) |
结案(件) |
归档(件) |
评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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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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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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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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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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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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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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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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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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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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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查 案 卷 质 量 |
优 秀 案 卷 |
(件) |
合 格 案 卷 |
(件) |
不合格 案 卷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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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已结案件 % |
占已结案件 % |
占已结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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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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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件) |
维持(件) |
变更(件) |
撤销(件) |
行政赔偿(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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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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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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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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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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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处理举报、信访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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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监 督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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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验、 存在问题 及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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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赤壁市 基层站(所、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
站(所、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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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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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授权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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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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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单位委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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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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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执法人 员 |
(人) |
持 省政 府执 法证 |
(个) |
持 部门 执法 证 |
(个) |
未 办证 |
(个) |
协 管人 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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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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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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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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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责 任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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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情况(件) |
行 政 许 可 |
行 政 检 查 |
行 政 处 罚 |
行 政 征 收 |
行 政强制 |
行 政 登 记 |
行 政 裁 决 |
其 他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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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案 卷 评 查 数 量 |
类 别 |
立案(件) |
结案(件) |
归档(件) |
评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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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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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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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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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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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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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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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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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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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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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查 案 卷 质 量 |
优 秀 案 卷 |
(件) |
合 格 案 卷 |
(件) |
不合格 案 卷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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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已结案件 % |
占已结案件 % |
占已结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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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执 法 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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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件) |
维持(件) |
变更(件) |
撤销(件) |
行政赔偿(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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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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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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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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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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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处理举报、信访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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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监 督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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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验、 存在问题 及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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