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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3-156361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3〕19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3年04月12日

赤政办发〔2013〕1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赤壁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

 

 

 

 

赤壁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事故预防尤其是以较大以上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从而实现事故总量、主要相对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为建设强而优的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原则,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分管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

  (三)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领导现场带班、重点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各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一)突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水害治理和整合技改,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全面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做到依法治矿、从严管矿。

  (二)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组织实施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攻坚战。启动新一轮隐患综合治理。强化机械化、技术水平、回采率等方面的安全标准。改革矿山用工制度,着力改变目前中小矿山企业用工混乱问题。

  (三)加强道路等交通安全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和超限超载超速集中整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城市交通的安全监管。深化渡口渡船、渔业船舶、旅游船舶、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四)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逐步推进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专项整治。

  (五)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目前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倾覆、断裂、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电力、机械、建材、纺织服装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化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三、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加强联合执法。通过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各方“打非治违”工作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安全监管、矿山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难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以及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完善“黑名单”制度。

  (二)加强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

  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再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巩固原有达标等级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升级。2013年全市所有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率100%;工贸行业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接触危害作业人数监管数据库。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矿山、机械、橡胶、家具制造、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

  (四)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的建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等基础信息管理数据库,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程。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引导和带动企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六、积极推进宣教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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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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