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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2-156360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2〕3号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2年09月28日

  

赤政办发〔2012〕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鄂政发[2006]46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精神,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发展,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鄂政办发〔2011〕96号),结合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科学素质工作。《科学素质纲要》颁布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赤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组织上、政策上、条件上等方面不断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目前,全市建立起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体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推进,主题科普活动深入发展,科普基础条件支撑体系进一步稳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

今后五年,是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推进强而优的中等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五年,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五年。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凸显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市全民科学素质与推动新一轮大发展的需要和建设创新型赤壁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工业兴市、农业稳市、旅游旺市、开放活市、人才强市”战略,把赤壁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的实力之城、对话世界的开放之城、特色鲜明的魅力之城、充满生机的活力之城、彰显历史的人文之城、舒适和谐的幸福之城的要求还有差距。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为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扎实推进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各项工作,为赤壁的振兴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五大”战略提供科技支撑,为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基本方针: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局面。

——动员全民参与,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普及低碳生活、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公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面向基层,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五类人群为重点,带动和辐射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党政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健全、合力不断增强、体系不断创新。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培养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锻炼实践能力,促使其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措施:一是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激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注重培养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二是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知识。三是广泛开展系列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深入开展应急科技知识进校园、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等实践活动。四是加强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开放市科技馆、市博物馆、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等科学教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建立和培养一支较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五是注重家长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影响。适当开设家长科学素养相关课程,努力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和准母亲自身科学素养。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教育、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围绕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大力培养新型农民,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增强文明健康意识,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深入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行动、“领头雁”工程。每年科技培训农村青壮年1万人次,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壮年党员轮训1-2次,五年内使90%农村党员基层干部至少掌握2项以上实用技术。积极探索并实施“农民创业工程”。加大各类行业科技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绿色证书、星火科技、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等农业科技培训。二是全面实施“科普惠农”工程。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项目,示范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成果,力争到2015年,向上争取实施两级项目数达到10个。深入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活动,到2015年,创建全省科普示范乡镇5个、科普示范村50个、科普示范基地60个,培养科技示范户3000户,实现村一级科普“站、栏、员”全覆盖。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下乡、农村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普工作队、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三农”网络书屋、科普惠农服务站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四是培育农村新型科技服务组织。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和农函大建设,到2015年,全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0个。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素质。

措施:一是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广泛开展企业职工与农民工的各类培训,提高劳动者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课题,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班。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大力开展技术比武、操作比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加强对务工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三是优化各类科普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等科普场所和设施以及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广电局、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着力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和现代管理知识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措施: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全市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中。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学知识教育。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与学习。三是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在完善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时,注重对科学素养考察的内容。四是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系列科普报告会不少于3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五是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在相关人群中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由市科协、市妇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宗教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积极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向社区延伸和发展,建设和谐文明社区。

措施:一是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加强社区科普工作。围绕安全、健康、环保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社区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和1座科普画廊等设施;全市40%以上的社区达到科普示范社区标准。二是加强社区科普组织、科普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依托各级学会服务于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三是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团体、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参加社区科普活动。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措施:一是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二是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组建有力的科学教育专业支持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三是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学校和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四是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扭转我市中小学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宗教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大力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措施:一是繁荣科普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二是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将社会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展教品。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围绕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结合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农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党校、行政学校等开展的培训教育活动,设计开发各类互动式、体验式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三是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环境。鼓励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参与科普产品和展教资源的开发活动。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措施:一是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加长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增设《今日赤壁》科技专栏。加强农家书屋建设。二是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三是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市科协、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措施:一是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发改等部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赤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二是拓展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功能,缩小科普基础设施与公众接受科普教育需求之间的距离。统筹利用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资源,挖掘潜力,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大科普类场馆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赤壁市科技馆。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每年兴建、改建或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四是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把部门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增加科普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专门科普场所。五是大力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依托市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拓展科普教育功能,建设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依托遍布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文化站、广播站、中小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群众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公共设施,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家书屋”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基层科普阵地。有条件的中小学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和科技示范园,增强其农业科技教育服务功能。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全面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建设,发展壮大各类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为开展社会化科普工作提供最广泛的科普人才资源。

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农技协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等为培养对象,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借助农技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函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平台,采取培训、示范等方式,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的培养,积极发挥农村科技示范户、“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提高农村科普服务能力。二是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以社区专兼职科普干部、科普小分队成员等为主要对象,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鼓励辖区社会单位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建立科普人才交流协作机制。三是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开展企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四是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为对象,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以科技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为对象,发展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五是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适时成立以青少年科技教师为主体的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志愿者队伍,以专兼职专家为主体的服务“三农”专家志愿者队伍、以离退休专家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科普志愿者搭建科普服务平台。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责任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

任务: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一是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实践交流等方式,培养适应科技馆、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二是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激励机制。逐步加强对科技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三是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激励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政府对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年度述职。

(二)市、乡镇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五、保障条件

(一)政策法规。一是深入贯彻《科普法》、《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全面推进赤壁科普工作法制化。要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管理和增加投入等多种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普工作,使之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二在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规划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在党、政工作和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中,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加大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以市政府的名义每3年表彰10个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赤壁市科普先进工作者。

(二)经费投入。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各级政府对科普经费投入应在各行政区域总人口人均不低于0.5元的基础上,年实际递增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经费。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三是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进度安排。一是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制定并启动《赤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其中的11项重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同各参加单位,制定本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深入实施阶段。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三是总结督查阶段。2015年,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我市“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自查总结工作,接受省政府和咸宁市政府督查,稳步推进《科学素质纲要》的贯彻实施。

  

  

  

  

  

  

  

  

  

  

  

  

  

  

主题词:科技    科普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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