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规范性文件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的通告

索引号 : 11346509/2012-1563192 文       号 : 赤政发〔2012〕26号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2年09月28日

 

赤政发〔2012〕26号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的通告
 
赤壁市陆水二桥是107国道南北相连的重要桥梁,于1989年建成通车。多年来,由于长期超负荷运行,多次出现病害,经省专业部门检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桥梁运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07国道陆水二桥实行交通限制通行,对陆水一桥和东洲大桥实行交通管制,并对超限超载车辆开展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荷载20吨以上、高3.35米以上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陆水二桥,限行车辆必须绕道行驶;车货总重20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陆水一桥,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东洲大桥。
二、107国道南下的过境限行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泉口收费站上京珠高速绕行;107国道北上的过境限行车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新店收费站或赤壁收费站上京珠高速绕行。
三、本通告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7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分享到:
./t20120928_1563192_app.shtml
./t20120928_1563192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