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1-156359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1〕38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1年08月30日
赤政办发〔2011〕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赤壁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安全发展和经济增长转型升级,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目标任务
强化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依法监管,严密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实现“两个下降”、“两个确保”目标,即: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关键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强化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严格落实乡镇、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坚持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一岗双责”领导体系,确保安全监管职责的履行到位。建立完善安委会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理顺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界定、明确乡镇、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工作合力,防止监管缺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双线三级”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督促与指导,推动乡镇、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为重点,加大对2011年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位。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强化指标实施和工作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对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部门要采取约谈、“说清楚”、召开现场会、发事故警示通报等形式,加强问责督导,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以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条件。
1、煤矿领域:进一步推进煤矿采煤方法革新,淘汰落后采煤工艺和木支护。突出建立煤矿瓦斯防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治理体系,巩固发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和加快推进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高防范抵御瓦斯、水害等事故灾害的能力。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抓好矿山开采秩序整顿,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突出抓好防爆破事故等措施的落实。强制淘汰非煤矿山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继续推行矿山开采“台阶式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作业、规范化管理”二十字方针,关闭整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
3、危险化学品领域: 重点抓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加快化工企业进园入区步伐,加快对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进行搬迁。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打非”和“反三违”专项行动,严格监控液氯、液化气等重点品种的使用、运输,严防泄漏、超载。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
4、烟花爆竹领域:继续深化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原材料、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杜绝“三超一改”。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生产。
5、消防安全领域: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开工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排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的专项治理。
6、建筑施工领域: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加强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持证上岗。
7、道路交通领域:要以危险路段、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农村道路以及专用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摩托车、校车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深化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入治理超速、超员、超载,以及非法营运、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
同时,要认真做好旅游、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三)以 “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1、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把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把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作为查处重点。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
2、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计划执法,科学合理地制订执法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行动,执法计划要报市政府审批和上级安监部门备案。全面推进委托乡镇执法,扩大执法覆盖面。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程序,推进执法考核,提高执法质量。在实施监管执法的实践中,既要注意防止行政乱作为,更要注意防止行政不作为。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办法》,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又未进行有效治理的重大隐患、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等,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督促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三铁”的要求,严格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查处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查处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四)以增强全民安全素质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与媒体合作,着力构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立体宣传平台。以安全文化进基层为载体,大力推进安全理念进机关、进厂矿、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组织开展安全资料进家庭、安全知识进课堂、安全活动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宣传机制。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常识,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大力实施安全培训工程。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在党政领导干部进党校、企业新员工进厂、学校新生入校时开设“安全生产第一课”,建立“三个一课”教育常态机制。全面实施“四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投入落到实处。在高危行业强力推行安全生产“两险一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风险抵押金),建立“安保互动”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以“企业升级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力争在年内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在煤矿企业逐步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以及油气输送管道泄露检测等技术和装备。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推广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案管理,在确保预案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预案质量,搞好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协调救援能力。
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咸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从机构、机制、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同时强化安监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业务整训活动,提高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6、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主题词:安全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